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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选不出的同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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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宁生病了,准确地说,是犯病了。    俞迟带她去了主治医师孙阿姨处。经过几天密集的核磁共振、测试、询诊,这位如母亲一样一直呵护着阮宁的阿姨真真叹了口气。她瞥了一眼俞迟,有些气恼道:“无论我治好多少回,只要她的基因在那里,就永远有复发的可能。不是说你身边甚少发生这种病况便可以视之不存在,世界上一草一木呼吸时带出的悲喜也不被粗鲁无知的人看到听见,这种漠视才是她生病的最重要原因!”    俞迟点了点头,看着阮宁用从护城河畔扯来的柳条低头编着什么,手被柳条勒得红红的,脸上却带着超乎寻常的认真。    她感觉上似乎比平时敏锐许多,忽而抬起头,笑了:“你在偷看我。”    俞迟看见她笑,不自觉也笑了,点点头,低声道:“对,我在偷看你。”    她一副我看穿你的表情,带着小小的鸡贼,忽而又有些疑感地问道:“可是,你是谁?”    俞迟沉默地看了她许久,又咧嘴笑了:“骗子,我爸爸死了。”    她一副我看穿你的表情,低头去编柳。    孙阿姨瞧了俞迟待阮宁的态度,知他待阮宁不差,心中的郁结和愤怒方才有了些缓解。她想起老发生前的喊托,心中不禁酸湿,用手指戳了戳阮宁的额头:“这个臭丫头,什么该记住,什么记不住,门清着呢。她这一辈子,连着这回,可傻了三回了,真不省心。”    命迟数了数,说:“第一回是小时候,第二回是阮将军……”    孙阿姨摆了摆手,叹了口气:“第二回可不是她爸爸去世,她爸爸去世时她好好的一颗铁豌豆,第二回是她二十三岁那年,大学刚毕业,不知怎的,整个人就不好了,在我这儿治了半年多。鲜亮活泼的小姑娘突然任沉了下去,我问她怎么了,她就一直哭,你知道她的病是双向情绪病,也就是一天兴奋一天低落的,那回可好,愣是没兴奋一天,就顾着抹眼泪了。”    俞迟问道:“第二回为什么犯了?”    孙阿姨说:“我问她,她说得迷迷糊糊的,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的,我也听不明白,后来,有一天,她情绪稍微有点六奋,就对我说,阿姨,我要好好活着。我心说,你说的是人话,可你不干人事儿啊,你这叫好好活着吗?但我不敢刺激她,我就引她,说你好好活了吗,你爸爸让你好好活着你照着做了吗?她呜鸣鸣地哭,鼻涕眼泪一大堆,丑得要死,她跟我说,她同学死了,难受得发慌。我这才知道,她喜欢的男孩子去了,她一时缓不过来了。”    “她那个同学姓俞?”    “你认识他?阮宁跟我说,死了的那个同学像是太阳,太阳消失了,衣服就没有办法晒干了,身上仿佛总是湿漉漉的,委屈难受得想哭。”    阮宁把编好的草环递给了孙阿姨,摇晃着手和她再见,继而拉着俞迟的手,说:“你带我回家,这里不好玩。”    她感觉如此敏锐,四周全是穿着条纹衣裳的男女老少,眼神空荡荡的,让人看着害怕。    俞迟挑挑眉,说:“你喊我爸爸,我带你回家,小黄鼠狼。”    “你爸爸!”阮宁哇哇哭,捶得俞迟嗷嗷叫。    孙问姨问:“女婿女婿你姓啥?阮宁以前报喜时说过,我好像忘了。”    俞迟说:“我啊,我也姓俞。”    俞迟在火车站小报摊买了一个台历,孙阿姨给阮宁开了药,叮嘱俞迟看看她按时吃药,另有一点,如果过些日子还无好转,恐怕还是要住院。    孙阿姨送他们离去时,颇有些遗憾地开口:“如果有人照顾着她,陪着她一段日子,想必她好得快点,从前生病是敬山陪着她,敬山去了之后是我,她住院后情绪并不太好,我们就把她接了出来。可是你还年轻,又在部队,怕是……”    她知道要求一个如此年轻的侦察团团长放弃事业,去照顾自己生病的妻子颇不近情理。毕竟结婚也就两年,哪有多深厚的感情耐得住那些颠沛流离的伤痕。    她戴着阮宁送她的草环,目送阮宁离去。第一次送阮宁离去时,她还是个孩子,球鞋的白帮上都是擦痕,她爸爸带着她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找到了她。那时的自己正在准备升职考,手下还有十几个病号,几乎焦头烂额,很委婉地拒绝了老同学敬山,引他去拜访另一位学界的专家。    那时的阮宁刚恢复一点神志,并不像生病的样子,敬山远远地喊一声“小栓跟上”,她就清楚地应一声,大步地低着头,踢着那双伤痕累累的鞋,默不作声地走着。    她颇不忍心,也轻轻地在远处唤了一声“小栓”,那个孩子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迅速地转身,局促地鞠躬,含糊地喊着“阿姨再见”,她双脚并着,显得过度的卑用和病态,像是被暴雨打压很久的小草,摇摇晃晃的,可是,就是不想死。    无论如何,还不想死。    只有做过很多年医生,才看得懂。那双眼睛,她在向她求救。    满眼的山海般的呐喊和痛苦,被内里的铁壁和恶魔压制,只能化为无声。    从那时起,无论多么艰难,她都再未放弃过这个孩子。    俞迟看出孙医生对阮宁的怜惜和犹豫,他再一次捏着阮宁的腮帮,微微笑道:“叫我爸爸。”    他给了她这样的的承诺。    孙医生读着读着就懂了。    他会像她爸爸一样照顾她,除非他同她爸爸一样,永永远远地死了。他向部队请了长假,并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写了封申请书,为了不敢误军区的发展和手下战士的进步,方便照顾生病的家人,他申请调离现岗或者……退伍。    俞迟拧上钢笔的时候,阮宁在下铺蜷成一个球,睡得正香。    婚前九十八斤,生孩子之前一百二十八斤,坐完月子一百一十五斤,现在孩子一岁多,只剩下一百斤。    这是俞迟对阮宁最挑剔的地方。无论怎么喂,都吃不胖,走出去的每一个飘浮的脚印都彰显了丈夫的无能。    对,还有长头发,抱着一直扎他脸,这点也不满意。    俞迟深深思考了一下阮宁这个人,觉得需要改造的地方还有很多。她蹬开被,抓了抓耳朵,他又觉得不改造也勉强过得去。    这姑娘兴许是很困了,睡得口水鼻涕泡满天飞,他就坐在床头蜷着腿,一边吸溜泡面一边默默地看着那张沾了鼻屎的脸。    旁边一东北大爷,好奇地探了一一眼:“嘿,小伙子你瞅啥?如痴如醉这么好看。”    俞迟被麻辣牛肉面的汤呛得要死,拿着纸巾抵住嘴,阮宁咂嘴,被他吓醒了。她说:“假爸爸,你脸红了。”    俞迟红着脸很高傲地吐出仨字儿:“就你能!”    院宁笑嘻嘻的,说:“你给我扎辫子,我想要鱼骨辫,还有糖果群了。”    俞迟蹙眉,说:“你等我三分钟。”修长的手敲开用了很久的按键有些不大好使的原始智能手机,问百度、问谷歌、问搜狐。    阮宁看着小窗格外飞速而过的绿皮火车,想了想,用手抓在远方的火车头上,笑了:“我是哥斯拉。”    俞迟眉毛皱了好会儿,又皱着眉把阮宁拽到了怀里,对着教程比画,指腹贴着碎发,一点点地编着辫子,阮宁撇嘴:“揪得疼。”    俞迟打开美颜相机,他说:“我就能扎成这样,你不如凑合凑合?”阮宁对着照相机的镜头看来看去,怎么看都满意。光洁的小额头,捋顺紧凑的发结,晃晃白牙,是大人都喜欢的样子。    有了大人都喜欢的样子,就再也不用害怕一切难听而危险的话。因这些话都从大人而来。    她好奇地问他:“你是大人还是小孩?”    她无法辨识身边的人的身份、背景、世俗关系。    俞迟继续喝汤:“和你一样。”    阮宁点点头:“哦,你也是一只土豆啊。”    俞迟:“我比较想当高贵的紫薯。”    阮宁又点头:“也行,不过明天我就当红烧肉了,要不要一起啊?”    俞迟说:“请让我当根被老汤煲了的芦笋。”    阮宁眼睛亮晶晶的,说:“我刚刚逗你玩的,哈哈,你这个傻子,你是大人,我是小孩,我都知道。你喜欢我这个打扮的样子,我也知道。”    俞迟:“哇,那你要不要举高高?”    阮宁说:“我还要亲亲,带着很多爱很多爱的亲亲。”    他把她从被窝里抱了起来,举得高高的,淌着眼泪细细端详着那样刻在心里的眉眼,然后轻轻放下,直到千燥的嘴唇落在自己的唇角。    好多好多爱呀,看没看到……    俞迟带着阮宁回到延边,阿延已渐渐晓了些人事。他掰着妈妈的脸,执着地看着妈妈,却发现那双眼睛中没有自己。阿延恐惧地哭着,拱到她怀里,撩开她的衣服,试图去含住**。他其实早已断奶,可是看到阮宁陌生的眼神,他只能尝试用这这种奇怪的方式打开阮宁的记忆。阮宁却下意识地拽紧了衣服。阿延哭得更厉害了,在幼小的宝宝心中,这个女孩就是天,可是天却变了。阮宁最怕别人哭,看着旁人哭她也要哭。说好要做一块乐观的红烧肉,可是眼前的孩子却让她困扰。阿延被阮宁哭蒙了,变成了小声的抽位,阮宁拿开手,做了个鬼脸,他又笑了。    俞迟跋山涉水,把阿延托付给了自己的母亲。那个懵懵懂懂搞了一辈子科研的母亲,却因为俞迟被迫假死,从而无意间得知了儿子当年被拐卖的真相,继而和公公决裂。她和丈夫住在单位分的房中,深居简出。俞迟带着阮宁和阿延去探访她时,两人正吃着一碗颇清淡的青菜面线。在家时都是娇养,如今笨拙地适应着一切,为了儿子和过去划开天堑,就算一塌糊涂,也颇有那点风骨。    他们知道儿子好好活着,知道他也做了爸爸,可是终归不敢打扰,也似乎自觉不配打扰。    阿延是个喜笑的孩子,看见奶奶,便伸出手来要她抱。    那个不通世俗只懂赛先生的女人第一次眼中因其他出现神采。她亲吻着那个孩子,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惶恐地说着对不起。    她不知在对谁说,只是喃喃地不停说着对不起。    俞迟的生命中,母亲永远缺席。可是阿延的生命中,奶奶没有缺席。父亲穿着白背心,大汗淋漓地在厨房为儿子儿媳炒排骨炖鸡肉,母亲就弓着背,牵着阿延的小手,教他学步。    饭菜难吃得塌糊涂,俞迟却不停地往嘴里扒饭,他说:“可真好吃。”    阮宁吐了出来:“你这个骗子。”    父亲母亲忍不住笑了出来,她说:“唉,这个老头!”他说:“我下次做得更好。”    俞迟说:“我信你,爸爸。还有,我想你,妈妈。”    俞迟画着日历,阮宁表表现亢奋的第十天,情绪急转直下,变得阴郁起来。她头脑里有一把环水龙头,别人的水龙头能调节热水冷水,而她的永远冷热失调,大小失调,偶尔拧不紧,偶尔又拧不开。    俞迟托付了阿延,带她离开父母家中,买了飞机票,去了海边休养。    他在太阳湾的Hyatt订了一间套房,准备看阮宁的适应情况,决定是否再续租。    酒店内部圈起私人海滩,他们来的那天下了大雨。雷电在海面上翻滚,必完晚饭后散步的人群四散,屁滚尿流。    阮宁本来很兴奋,可是看见雨水不停地往墨色的大海中砸落时,便开始有些晃神。    第二天,天晴了,她却陷入更深的阴霾里。一早起来,便不再说话,也不肯笑。    俞迟买了她从前爱吃的香蕉船,她有些祖丧地吃完了。    俞迟又带她去海边烤玉米、烤牡蛎,阮宁同学边沮丧边吃。    俞迟再带她混迹在儿童烘焙区骗服务员Susan老师烤的小蛋糕,阮宁垮着八字眉继续吃。    俞迟啼笑皆非,无论如何病,总是不会虐待这张嘴就是了。    他买了风筝,带她在晴日下奔跑,看风筝高高远远地飞着,她跑着跑着却停下了脚步,一屁股坐在沙坑里继续忧郁。    俞迟在沙坑旁给她建了一座小城堡,阮宁说:“我不想当公主。”    俞迟说:“没关系,你就当守大门的巨龙。”    “那公主呢?”    “被王子亲完救走啦。”    阮宁哭了起来:“就剩我一个了,惨绝人寰。”    俞迟又捏了几个戴帽子的小士兵,围在阮宁脚下,围了一圈,阮宁不哭了,继续忧郁。    他把药放在她的面前,她却不如前些日子,不肯再吃。    俞迟递一回,阮宁扔一回,最后一次放在她的面前,这姑娘发了狠,放在嘴里,狠狠嚼了,然后吐了俞迟一脸。    俞迟无奈,去洗脸,满面水珠身后却有人抱住他的腰,她叫嚣着:“你也走,我不怕你们走。”    可是身体在不断地瑟缩。可是身体在不断地瑟缩。她嘴里喋喋不休,嘀咕着:“都走了,我就骑上汗血宝马去征服北欧大陆!星辰大海在等着我。”    俞迟转身,把这个益发瘦小的姑娘紧紧抱在怀里,轻轻开口,我不走走,就在你手边,哪儿都不去。如果你去北欧,别忘了带上我,在你左手边的我。    阮宁心酸地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沉重地说:“勉强带上你。”    从此,无论多么阴郁,药到了,总是乖乖吃了。    八月,天大热,俞迟便带她离开海南,去了家乡放居林家巷、阮宁最近益发沉默,已经不大说话,像极了小时候俞迟与她分离的最后一面,整日昏昏沉沉,像个老妪。    他酒扫院子、清除蛛网门尘时,她就坐在院子里看大树、看太阳。听说能直视太阳的都是小孩,阮宁的眼睛果然睁得圆溜溜的,又腰看太阳。过了一会儿,哗哗地流眼泪,俞迟洗了手,捂住她的眼,问她是不是傻。    阮宁沉默着,用肉脸抵着俞迟软凉的手。夏天,还是这样舒服呢。过了很久,俞迟又去整理早已荒了的菜园,他拿铁锨垦地,阮宁说了今天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我好像来过这里。”    俞迟转身,眯着眼睛,笑了:“那时,我们还小。”    凉爽的微风袭来,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阮宁垂着头,低着眼,也笑了。入夜了,他铺了席子在院子里,搬了小茶儿,小茶几上有西瓜有地,都是阮宁爱吃的。他坐在白天刚擦洗好的竹凳上给她讲故事,她坐在竹席上啃西瓜。    啃着啃着不肯吃了,就猴在俞迟背上,让他背着她看星里。    俞迟的裤腿高高地卷了起来,望着星空讲故事:“这片天上本本来有十个太阳,十个太阳生来就是一体,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东天之上。只有群星闪烁带来凉气的时候,十个太阳才被允许出来洗澡嬉戏,因为他们白日出来,会给世界造成灾难。白日值班的是太阳爸爸,太阳爸爸非常辛苦,一年四季,三百六十五日,无一日休息。十个太阳希望父亲能好好休息一天,代替它站在了白日的万里高空。一个太阳可使万物生长,手心暖和,十人太阳却要了百姓的命。大量的人被烧死,庄稼也都一一旱死,民不聊生之际,勇士后羿站了出来。他穿过重重的山脉,走过九十九道天湾,到达距离十个太阳最近的地方。十个太阳乖乖地站在那里守值,却被突如其来的人类后羿拿眷弓箭一一射死。它们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是因为父来的叮嘱,却一刻不肯动弹,忍着疼痛,直到黄昏来临。这时候,十个太阳只剩下一个,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足死去,黯然逃回东天。英雄后羿被万民敬仰赞叹,成为新一代的大帝。”    阮宁人神地看着星星,她说:“我就是那十个太阳。”    不懂规则,而盲目遵守规则,可最终仍被规则惩罚,惨痛地失去光阴里的自己。    俞迟微微一笑,肯着她在院子里跑来跑去,他说:“对,你就是我的十个太阳。”    俞迟种下种子,每天辛勤浇水,忽然有一日,却想起什么,在菜园里挖了许久,挖出了一个斑斑锈迹的饼干盒子。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泛黄了的纸,红着脸看了许久,想要撕掉。    阮宁明明没在留意,却仍问了一句:“上面写了什么?”    俞迟说:“是我从前留给你的同学录,三十二张同学录中的最后页。少年的时候,既想让你看到,又不想让你看到,犹豫了再犹豫,埋进了士里,可是又给你留了一把这院子的钥匙。之后的每天都在想,但愿你能看到,又但愿你没看到。”    阮宁诧异地指了指自己。俞迟说:“既然是写给你的,就念给你听。这是我缺席了的你的毕业礼,也是我藏了很多年的心迹。”    问:血型、星座、年级?    答:B型(我奶奶是B型,我猜我也是),狮子座,还有三年就成年了。    问:小名?绰号?    答:老子也叫林林!    问:QQ?电话?    答:没有,学习好的小孩都没有。    问:最喜欢的音乐?    答:《少女的祈祷》。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每天在院子里都能听到,伴随我所有写作业的时光)。    问:长大了想做什么?    答:亿万富翁    问:最喜欢的格言?    答:谁终讲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尼采)    问:对阮宁同学的第一印象?    答:恶霸高俅、金刚葫芦娃。    问:对我们班同学的整体印象?    答:很闹,不好好学习应该每人挨顿板子,总觉得我喜欢阮宁同学,可真烦人。    问: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    答:他们的“总觉得”,是假的。    阮宁看着俞迟满是泥土的手捏着那张泛黄的纸,觉得他认真读出的每句话的样子可真好看。    她笑着问:“原来你不喜欢我啊?”    俞迟很认真的回答:“我不喜欢你,阮宁同学”    那不仅仅是喜欢,才不是喜欢“喜欢”那么每分量的东西。    他对着天,像和她得了同样的病,默背着同学录上的最后句话,歇斯底里地喊着,直到满脸都是泪水。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阮宁!张小栓!神经树!随便你是什么笨蛋笨死也算!我爱你啊……”    这一句话,迟到十五年,连生肖都转了一遍。    延边军区默许了俞迟的请求,答应把他调到办公室做文职,并且就近将他安排到了南方军区驻守在H城的351师。    因为命运,他走上了和岳父阮敬山一样的路。    艰难得望不见前方,却在睁开眼的每天都充满希望。    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在家处理公务,照顾阮宁,本来找了几个看护,但阮宁十分怕人,便也作罢,由她自己在院子里撒欢。    邻居家坏孩子的孩子都长大了,依旧是坏孩子,经常趁着俞迟不在家欺负阮宁。阮宁却从来不肯说,她觉得给家长告状是丢人的事。俞迟每天回来都看见她一身泥,装作若无其事地蹲在菜园里玩泥巴,可是辫子上也是泥巴便很不合情理了。    俞迟到各家串了串门,送了些自制的西梅榛子糕,又特意交代了一下妻子的状况。阮宁的病情不会使她主动攻击人,除了情绪不正常,她简直是个天使宝宝。    大家颇有些不以为然,但俞迟认为自己尽到了警告的义务。    因此,当某天,他一开门看见院宁头上满是干涸的血迹时,俞迟井没有说什么,背着妻子去了医院,回来以后,把附近的小崽子集合起来,狠狠地收拾了一顿。    额头上缠着纱布的阮宁露出一只眼欢呼着打他打他,俞迟有些无奈地回头,他问:“你疼吗?”    阮宁生闷气:“我打不过他们,疼也没办法。”    一群熊孩子忙不不迭地点头:“是啊是啊,我们只是开玩笑,我们互相拿石子砸对方,愿赌服输。”    熊家长带着人夹着根呼朋唤友地过来收拾俞迟,没过三分钟,哭爹喊娘地抱着崽子逃得飞快。    俞迟还有石子没用完,他等这天等得耐心都快燃完。    阮宁嗷嗷叫好,他转身笑了出来,一抬眼,却看见了西装革展的玩静。阮静的头发用梳子梳得规整刻板,再也不似小时候的随意温柔,他像把装在套子里的黑雨伞,快要窒息,却仍纹丝不乱,看着阮宁狼狈的样子,突然带了点泪意。阮宁恐惧地望着他,从小板凳上仰倒在地。    阮静悲伤地朝她走了一步,阮宁却疯了一样,哭着朝俞迟爬过去。她抱住俞迟,身体像大树,深深扎根。    阮静轻轻开口:“妞妞,不要怕,不要怕哥哥。”    阮宁瑟瑟发抖,狠狠地咬住俞迟的颈子,像个没有依靠的小野兽,只能靠这种方式缓解自己的苦痛。    俞迟抱住阮宁,眯起眼睛:“我们可以来计算一下,这些年阮宁失去了什么。爸爸,完整的家,快乐的心境,你的到来如果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愧疚,这显然毫无意义。当你决定为了自己,与人同流合污,撞死阮将军和阮宁的那一刻起,已经自动默认无论多少年,今天你的出现都显得多余。”    阮静看了俞迟一眼,目光中带着坚毅,他轻轻道:“你多虑了。”    看着阮宁瑟缩的模样,阮静心里酸得难受:“我曾和你打赌,如果我输了,输给一一个秘密。你也许并不稀罕这个秘密,可是,我总要告诉你,因为我怕自己再也来不及。”    他说:“妞妞,我直知道你当年是装疯的。因为,你看我的眼神总带着掩饰不了的恐惧。”    他轻轻拍了拍阮宁的头,弓下身,低声呢喃着不要再怕了。    没有人可以再伤害你。    院宁有着严重的情绪病,他同样也有。每当遇到下雨天,便自救无门。    这种绝望伴随了这个男人很多年,从他还是少年时就已经开始。    他曾想当世上最好的哥哥,待她像个不显山露水的小小徽章,微笑着无意炫耀。    他还曾想,一定要让世人知道。他们再也不会知道。    阮静自动投案,这就是他所说的“再也没有人伤害你的意想。”    报纸轰动一时,市政要员居然是谋害伯父将军的真凶。    血红的感叹号,俞迟征怔地看了很久。    报纸上只字未提阮二叔,阮静终究被推出来承担了一切。却什么都未说。    冰山上的一角也彻底被推入水底,海面平静无波。    阮宁的病情稳定了许多,可是阮家人却再也见不得。    阮爷爷几次拜访,都被阮宁拒之门外。她关着门,小声地说:“爷爷,等我病好了,才能回家。”    阮令问她为什么,她理所当然地说:“我生的病很重,堂爷爷说会传染给你们,奶奶见了我不喜欢。”    这是她很小的时候,在农村每每哭着提出回家时,堂爷爷给她的答复。    渐渐地,那些回家的话,就再也问不出口。    小小的她站在村口盼啊盼,幼年的时光过得可真慢,一天也分早中晚,过一天好像一年。    爷爷来接她的时候,她就穿着半脏不旧的男式小背心,剃光了头,站在村口玩沙子。爷爷抱着她端详,说真巧在这儿碰上了,老家山清水秀还是好,孩子都变结实了。她吓得不敢说话,也不敢告诉他,这些巧合是她日日守望的预谋。    谋而不得,是她失望过千百次的结果。    阮宁跪在脏的地上。手从门洞处探了出去,轻轻摸着老人长满皱纹的眼睛,歪着头:“爷爷,你长纹了。”    她说:“不用怕,我养你啊。”    她学着周星驰的语气,认真地笑着,认真地开口。    生了病的她早已不记得那些仇恨,稀里糊涂地爱着眼前的老人。阮宁的恨很久,可是爱却总能越过恨。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阮令终于老了,哽咽着。    阮宁病后的一整年,宋林也来了。    俞迟每每在想,作为阮宁的丈夫,和宋林见面,会发生什么。如若不是他打死自己,那一定是自己打死他。还好,两人没打起来。    他却不复从前光鲜美貌,变得憔悴孱弱。    龚长秋陪他一起过来,平静地开口:“我们下周举行婚礼。婚礼之前,他想看看阮宁。”    俞迟默默地让开路,给这个一路作妖到现在的情敌。    敢情为了别的女人所有的心计都用上了,却不耽误要个好媳妇。真是一对惊世奇花,叫葩像骂人,就叫花。    宋林是俞迟这辈子明面上暗地里都看不懂的唯一个人类。    图什么啊?    他看着阮宁,不停地咳嗽着,许久了,才含笑开口:“小栓,你猜猜我是谁?”    他在她面前含笑站着,阮宁迟疑地看着他许久,绕着他顺时针转了儿圈,逆时针又转了几圈,继而喜出望外,脱口而出:“老大,你是老大!”    宋林本来没指望她说出来什么,可是她喊出“老大”两个字的时候,他觉得自已无论为了阮宁争取过什么,都是应该的,都是永恒的真理,绝不该在心里动摇的。    她叫他老大了呢。    她记得他是老大了呢。    宋林哈哈笑了起来,拉着阮宁的手坐在院子里,说了很多很多话,他们小时候挖过的坑、欺负过的姑娘、放过的蹿天猴、吃过的魔鬼糖、看过的皮影戏,他字字说给她听,阮宁毫不含糊地应答着。眼里满是对大佬的膜拜。    这些话不知说了多久,直到幕色四合。    他看着她,温柔道:“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小栓。”    阮宁慌忙拍胸脯开口:“我们是一辈子的好哥们儿。好兄弟,一辈子!”    宋林的目光依然温柔,显得那张枯瘦的脸也光彩照人起来。    他伸出手,同她拉钩:“如果有人欺负你,我死也不会放过他,小栓。只是,我从前一直是你的邻居,从今以后,却再也不能陪着你了。”    他从未离开过她的视线,做着她奇怪的邻居,从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到她长大嫁人,大半辈子,矢志不渝。从同一个园子到同一间公寓,从同一间公寓再到隔窗相望的延边军区。她或者知晓,也或者曾经奇怪,可却从未想过,一直做着阮宁这个姑娘的邻居,是多么简单而又艰难的一件小事。像是默默攒了一辈子的勋章,却无人赞赏的坚贞。    对,一辈子。不要疑惑二十几岁怎么就成了一辈子,也许多少都是上天注定。    阮宁有些记忆错乱,她忽然想到什么,抱着头沉默起来。很久很久之后,才犹豫着小声开口:“可是,你能不能不喜欢我,老大?”    她轻声嘀咕着:“我们是兄弟啊。他的喜欢,仿佛依稀,带来很多灾难。”    宋林一愣,又缓缓地笑了起来,低下身,握住她的手,轻轻开口:“好,我才不喜欢你。过去不喜欢,现在不喜欢,未来也不,一点都……不喜欢。”    谁说我喜欢你,我从未说过的喜欢,没有人有资格说我喜欢。    我才……不喜欢张小栓。    长秋搀扶着他离去,阮宁认真地站直身子,她很认真地号着:“老大再见!大嫂再见!”    宋林遥遥地挥挥手,却再也不看那孩子一眼。张小栓,再见。再也不见。    俞迟一直相信着一个道理。每个人的宿敌都会以两种方式消失,一种是等你慢慢强大,他面临的就是被消灭;一种是你暂时奈他不得,全世界也奈他不得,他自己却默默走向灭亡。    阮二叔势必是前者,而宋林属于后者。    之后的某一日,俞迟接到卢安安的信息,他和安安关系一贯不错。宋林九月检查出胃癌,才和龚长秋匆匆结婚,了断祖父母心愿后,飞往美国治疗。    怪不得那天他说的话、做的事都那样古怪。    俞迟想起宋林曾经在他被解救后,和他联系,并且给了他一一个QQ号码。里面只有一个人。    他起初不知道这人是谁,可是这人寂寞地说了很多年话,自言自语着,直到某一天她提到“林林”二字。    他倾听着她对“林林”的思念,那是他对宋林恨意的开始,也是他对阮宁恨意的开始。    他曾经直以为,阮宁爱着的人是宋林。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落入了他的圈套。    这场人生的角逐,不知是谁最终占了上风。往事像个九连环,从中折断。    院宁醒来的时候,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梦中光怪陆离,再回首,脑子却从未如此清晰过。    她睁开眼,是在一间陌生的卧室。这里有俞迟的气息。    被窝还是暖的。    另一个枕头旁照旧放着他无论何时都带着的美国女郎匣子。    阮宁下意识地打开那个匣子,里面是厚厚一查书信。    阮宁哑然,缓缓展开,细细读了几遍。    可可,展信安。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叫《汉斯和安妮》,推荐给你。我算了算,截至今天,我们已有三年未见,你想必比起从前,又好看许多。三年前你曾说过年时想要见我,可惜时至今日,我们仍未相见。你说我眼睛好看,你很喜欢,如果我长大后,依旧好看,我便去找你。可是我长大之后,不知道那双眼睛你还喜不喜欢。毕竟现在的我,连我自己都不喜欢。    在我心中,你似我的朋友,也似我的亲人,身在异国,如果有人欺负你,请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我希望你能好好的,不要再为你之前来信中的那个男孩约翰苦恼。我妈说长大了再谈恋爱会更好一些,小时候谁懂爱啊,你说呢?我长大后要是爱上一个人,就安安静静地对他好,和他变得一样优秀,直到有一天,他忽然就茅塞顿开、豁然开朗,啊,站在他身边的,是我是我,一直是我。    提起烦恼,我也有自己的烦恼呢。我同我最好的朋友闹别扭了。他不知怎的,忽然就不搭理我了。聪明的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唉,我妈说,男孩的心思女孩你别猜,猜来猜去都很怪。虽然他总是莫名其妙就不搭理我了,可是我还是想和他在一起,我想跟他一起长高。跟他一起变成大人。    阮宁书    2002年3月4日    可可,我病了许久,没有回信给你,今天续上。你应该已经长大了,我也变成了长瓣子的姑娘,时间过得可真快,说来也奇怪,我们明明只见过一面,何以成了关系这样亲密的朋友。    同学录2:完结篇    大概是因为我内心深处想要一个人倾听我想说的话。如果一些事情只能讲给自己听,恐怕这辈子也难说出口。    我曾经幻想过未来,也不断地回忆着过去,说不清是更期盼未来的阮宁,还是更喜欢过去的小栓。我的同桌曾问过我一个问题:“你认为是自已重要,还是世界更重要?”    当时的我答不出来,细想了几天,现在答给你听。    现在的我认为世界更重要,可是长大的我一定要认为自己更重要。今年是2005年,我读初二,家庭幸福,爸爸在外孤独地漂泊那么久,终于归家,爷爷一直始终从未改变地宠爱着我,同学都很喜欢我,长这么大的我终于被妈妈盖棺定论地评价为是个不惹事的孩子,世界对我是否有善意,对大病初愈的我显然更重要。我在乎的也不过是这些。    可倘使到了2013年,面临大学毕业的我,也许需要做出重要选择。那时的阮宁或许已在外地工作,距离爸妈很远,租住在狭小逼仄的公寓里,每天算计着微薄的工资如何花销,买件护肤品也要斤斤计较,努力与爸妈不舍放手的爱对抗,努力与世界上那些强大且不合理的规则对抗;也或许继续努力地研修学业,但这种前进绝非盲目,而是为了一个强有力的目标,为了“懂得”,为了“体味”,更为了自己。我猜那会儿的我大概已同世界上最亲的同学分开,或许我都忘了他的存在,可这封信,你保存的这封信正是我许多年前曾畅想的现在。    2013年的我只有更看重、爱护自己,才能更好地同世界和解。谬误走向真理就像镜像,需要不断地反转、折叠。可是,我也有隐忧。如果到了那时,我蒙昧无知,心智昏沉,不知还有谁能锲而不舍地引导我,坚定不移地做好自己,对抗世界。    但愿有那样一个人存在。    他将带给我尊严教会我自爱。    他将启发我抉择成长,他将永不放政弃阮宁这个姑娘,明示我宽恕自我。    他将永不放弃阮宁这个姑娘,永远都在。    那个未来。    或许相隔万里,或许岁月欺人,或许容颜渐改。    阮宁书    2005年4月9日    可可,今天的我学了几句英文诗,原诗不记得了,可是翻译成中文还很清晰。我很喜欢,念给你听。    “我将不朽,伴着死去;我将高尚,洗去粗鄙;我将荣耀,擦掉过往;我将光芒万丈,磨去这心中的石沙,等待变成宝玉。我将都将过去,我依旧不死,我依旧粗鄙,我依旧深藏过往,我依旧未雕一笔如同璞玉。皮窍衣衫,经年过岁,白日梦里,无可重要书笔。最重要是你再见我时,凑巧风停雨毕,凑巧斜巷无人,凑巧你我经过,凑巧黑伞凝结滴水,收进你心里。”    我觉得这诗很好,可又说不出哪里合我心意。大概因我也是粗鄙的人,却又想要高尚。高尚不得时,反而自我安慰,兴许偏偏,早就注定,有人爱你,深不见底,不因你是石头还是宝玉。    阮宁书    2006年5月9日    她哭着念着,念着哭着,撑起手臂,拍起双眼。有人推门而人,逆着光,站在那里,安静至极。阳光正盛的夏天,是离别,也是重逢的一天。谁能逃出一本书,又逃过一本同学录。你爱的,爱你的,随手翻翻。    一撤一捺,一点一画,总有一天,终将相见。    你叫俞迟,我叫阮宁,如斯安宁,如斯缱绻。    番外 nknown    我十二岁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次选择,这次选择改变了我的一生。爷爷让我抓阄,决定以后娶谁。我心想,可去你的。    谁靠抓阄决定下半辈子啊。我娶个倭瓜脸,你还能多活两年还是昨的。就你的智商都玩不过阮俞栗宋老辈,我继承你的基因还能翻出什么花,做人不要太乐观了啊老头。    当然以上这些我只是想想,我怕我爷。    大哥年纪大我两岁,我谦虚了一回,孔融让梨,让他先抽,他一点没客气,噌地抽中了北方。畜生大哥挂着灿烂的笑看着我说:“来来来,轮到你了。”    我回了他一个白眼。我还有得选吗?    他抽中了北方,我自然是南方。    北方各家姑娘本就少,而且大的大,小的小。大的都有青睐联姻的对象,小的少说还要再等十八年。    我哥大概还能逍遥二十年。而我,腹背受敌……    数了数,栗家三个年龄相仿的丫头,阮家一个,俞家两个……我们南方阴盛阳衰,太能生丫头。而且丫头一个比一个凶。听说阮家的是个熊小子,对,你没看错,还不是假小子,而是熊,x一i一o一n一g的熊;栗家的一个比一个清高,鼻子朝上长,从小诗词歌赋地教着,最小的那个没板凳高就会背《长恨歌》,天天嘴里吊着奶瓶,骑着三轮车满院子嗷嗷“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官粉黛无颜色”;俞家的都是仙女姐姐,可仙女姐姐打小就爱谈恋爱,追求的男人没有她爷爷的一个团,也有她爷爷的一个连,看我约莫跟看个倭瓜一样没感觉。    以上的信息都是我哥提供给我的。    对,我没在家,跟着爷爷在任上,一个也没见过,可个个如雷贯耳。等我爷坎坎坷坷斗败东南群雄,拿到主动权时,我们终于回到了故乡。我爷古董多,怕工人手忙脚乱擦了皮蹭了漆,就让我蹲到后面瞅着。这老头对我们哥几个实在既不慈样,也不和蔼,更不怜惜,总有一天我要反出他们家,自由恋爱去。    当然这也只能想想,我还是蹲到了比我值钱的古董旁边,乖乖的。当我探出头时,已经到了园子里。那天园子里繁花似锦,开得可真灿烂,凤竹潇潇,鸟儿俏俏,风吹过大树时,树下有个姑娘抬起头,手中握着迎春花,露齿一笑。    春天来了,十个猪栏九个空……猪栏里的我看呆了。    那会儿班里老老少少都在读三毛女士的《滚滚红尘》,我也瞅了两眼,并没有从粗大的神经中剖析出让那些小姑娘愁来愁去的情怀,可这会儿,我大概知道什么叫“红尘里来红尘里去”的滋味了。    真是个好看的小仙女呢。看这模样要好看一辈子呢。    是俞家的小姐姐还是栗家的小姐姐呢。要她也不错呢。    第一次感谢爷爷,感谢大哥,感谢你们打牌抽鳖,抽中了我。    那一年,我掌弟出生,爷爷为他取了一个看起来平常朴素实则锋芒毕露的名字。    那一年,我喜气洋放着炮,读了书。上了学,有了心机坐她旁边,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情况有些复杂。    喜欢她的,貌似不只我一个。嗯……后面一个,前面一个。    后面那个好处理,穷孩子一个,但前面那个有点富的有点麻烦。我爷干不过他爷,忍气吞声排名在后;我……我估摸自己也干不过他。这孩子看着忒聪明。倒不是我看着不聪明,可是,他看着就比我聪明,让我有点怯怯的。怯怯地瞒过他,怯怯地喜欢他喜欢的姑娘,怯怯地做他的情敌,怯怯地把他打败。    噗,骗你们的,我根本没有在怕和他为敌,外加后头那个穷小子。冷冷地、酷酷地去抢我未来的媳妇。    我成了我未来媳妇的好朋友,靠着高超的游戏能力和运动能力。我未来媳妇游戏能力、运动能力也超级强的,她玩游戏能拍烂手柄,你们想想看,她看我踢足球会吹口哨吹“门前大桥下的小黄鸭”,吹到敌队腿软,牛不牛?    我未来媳妇跟我一样,是个爱自由的小孩。可是她是真的勇士,永远在追求自由,而我热羡自由,却不敢开口。    我和她在一起时,一起啃个玉米扑面而来的都是自由的气息。爱情和自由,是十五岁的我深深思索的两个命题。    为了得到爷爷不肯给我的自由,我一定要娶阮宁。也许世上还有好多好姑娘值得我娶,可是,她们不在我的选项ABCD中。    对,我要娶的姑娘是阮宁。只有你知道的秘密,请悄悄噤声。    可是我发现,我未来媳妇貌似好像隐约喜欢上了穷小子,这让我心里陡然一惊。我悄悄和聪明人靠拢,悄悄地把我未来媳妇写给穷小子的情书李代桃僵,给了聪明人。    嗯,第一次做坏事有点心虚呢。    话说看完一本书还分不清谁是林林的观众及林林本人是不是傻子。阮宁爱谁,目光多**裸,如我在沙漠渴望一瓶可乐。    富小子干脆利落,果然没让我失望。穷小子三振出局,败走B城。我没料想他这么快出局,他看阮宁的眼神时常沉默内敛,却在不经意时泄露春光生机。    他爱阮宁,他也爱阮宁。可是注定此生与她无缘。只要我在,只要聪明人在。    那会儿有个神算子,在B城和H城的圈子里都颇受青睐,算命极准。有好事的把园子里所有孩子的八字不署名地给了大仙,大仙盘了俩星期,抽出两个八字,说只这两个是极品,其他的都是尚可,另外还有一个大悲大喜的命,他看不透。    大家展开纸条,极品的八字是聪明人和俞老早已销声匿迹的长孙俞迟的。    嗯,我和我哥我弟属于人群中一飘而过的人流,而那个大悲大喜的命,是我未来媳妇的。    听说她大运极好,但流年极不顺。    生下来是将军之孙,十五岁上下是将军之女,不过而立,是将军之妻。但细看年头,嫁人之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穷酸命一个。    我细想我以后并不太想当个将军,但是命运这种东西,笑笑也就过去了,投谁真当回事。    但愿她出嫁前把所有苦难渡完。    第二次做坏事,唔,大概是在七年后。    这七年间我去了B城,在那儿读书,在那儿恋爱,在那儿做任何我爷爷不允许我做的事。    恍恍惚惚,仿佛我那个未来媳妇的脸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毕竟鲜艳漂亮的姑娘都爱我,毕竟我已拥有了自由。    天大地大没爷爷管的少年,还不趁机多玩两年。    我不是那个聪明人,那个顽固而执着,要和阮宁死磕一辈子的聪明人,那个因为一念之差变成了可怜人的聪明人,我当然要爱别的姑娘,要尝尽这世间所有的爱。    可是我不能给她们一辈子的将来,不能永久享有自由,这多少让我显得可怜,也多少尝尽了怨憎会的苦。    快乐肆意的日子过得很快,就像小提琴的协奏曲,**迭起,直到回到那个选择题。    选项很少只能爱那个姑娘的选择题。    我收到一封邀请函,大一那一年的夏天,第一次参加了初中同学会。再次见到那个姑娘,站在大树下的姑娘。    我每一次看见她,她都在大树下。但和上次不同,她眉眼黯淡,再无殊色。然而,那心底的最深处,还藏着自由。    我一眼瞧出。    我曾想她会美这一辈子,这样我娶她也能粉饰,我同她虽是有目的地联姻,但毕竟郎才女貌。    我诧异她为何变成现在这个模样,可见算命的有几分准头。    多年后的婚礼,我该如何介绍这段政治联姻。若非她爷爷权势逼人,便是,我真的爱这个人。    婚礼上的那个我,恐怕会被众人笑死。这是我遇到的最现实的困境。着她落魄,以何爱她?她这辈子早已燃尽最美光泽,抽珠人空余嗟叹,是由她暗淡沉海还是捉起嫌弃?    最长情的是人还是兽?    爷爷爷说阮宁现在已非从前,你从前的选择可以画掉,重新来。重新……重新爱上一个人?    我第一次在心里没有默默吐槽爷爷,他说得多对啊。换个人不就迎刃而解。    可见他从不把我当成人看。我不需要任何感情。    惯性定律在我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连冥王星有朝一日都有可能脱离太阳系,我却还傻傻地站在地球上。曾经小心翼翼地在心里圈起围栏,现在却变成我的悲哀,一只被圈养的羊的悲哀。    出口大开,原地打转。    大口大口地吃着草,直到圈地荒芜,直到饿死。    我时常想起以后娶阮宁的那天,她身姿挺秀,眉眼带着少年时便调好的色彩光泽,比画好看。    我没变,她却变了。是谁拿去她的鲜艳?    想着想着,坚定就变成糊徐。从前我仿佛知道我要什么,现在我反而模糊。    真盼望人生下时便有情侣如父母样同时临世,这样,再不用寻觅什么爱情、什么自由。都是些无用的负担啊,在两姓的联烟面前。    姑娘啊,你就站在那里,带着只属于你的自由,不要再被人间冲刷成凋零的模样,站在那里,等我娶你。    从那年起,每年的同学会,我都早早地第一个到。我怕距她太近无法挽回立场,又怕看不到她心中苦涩。可是她再也没有出现。    我因她这样落魄,慢慢生出好奇,追溯她身上曾发生过什么。    她年纪不大,却尝遍这世间高低起落,我同聪明人闲聊起来,他评价了一句:能忍是福。    夜间卧宋枕着手臂细想,这话说得有意思。如果我一如她一般弱小,被打掉手臂和腿脚,我将如何活看。    我见过我爷爷杀伐果断的模样,脑子飞快且迅速地想着。如果换成我,我会做些什么?    身为一只弱小的羊,我要如何摆脱死死盯着我的狼?和它硬磕,Game Over。    跑入有一百只羊的羊群,死亡概率百分之十;跑人有一千只羊的羊群,死亡概率千分之十;    进入这世上最多的群体,泯灭于众人中,变成谁都不会多看眼的平凡,死亡概率递减无限趋近于零。    大学一直学编程的我,每天跟成千上万个代码做对抗的我,忽然悟到阮宁为什么变成现在的样子。    和我一样,她只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我选择被圈养,她选择了最拥挤的羊群。    那一年,我没有从军,更不会成为将军。心中隐隐不安,但也不曾因她的命数而改变我的命运。    初中毕业时,我和阮宁一起照过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放在我的皮夹中,许多年都没有换。一次去酒饮酒,钱包却被扒手夹走。明明酩酊,凌晨三点,我又坐车返回,翻垃圾桶,找我的皮夹。    酒老板是城中富豪的姑娘,我与她有几面之缘,算是朋友。她帮我寻回皮夹,钱自然没了,可照片还在。    她问:“那是准啊。”    我说:“我未来的媳妇呀。”    她笑了,说:“我好像见过她,四姑娘正找人收拾她。”    371    我愣了:“哪家的四姑娘?”    她说:“宋家啊,还有谁家有四姑娘?”    这个姑娘叫Urica,我说:“Urica,你先等等。”    我给了Urica笔钱,让她假意应承宋四的要求,然后暗地里放了阮宁。    Ulrica最近在玩乐团,需要一大笔钱筹备乐器组队灌唱片。她爹不肯给她。谁知道出了岔子,阮致插了一脚。Urica拿了三家钱,自然不只替我办事。    阮致这个人,我一向琢磨不透,也懒得琢磨。    他倒并非真心伤害阮宁,只让UIrica囚禁了她几日。我担心这姑娘反水,毕竟这是个喜怒无常的人,所以,顶着三天没洗的油头,在黑暗中,我守了阮宁三天。    阮宁兴许只觉得我是监视她的喽哕,可是这个喽哕在黑暗中画了很多游戏小人儿,每一个小人儿都长着她那张肉乎乎的脸。    这个没有衣品的、头发乱糟糟的、不会化妆的、很懦弱的小姑娘,她在黑暗的绝境中沉默不语如垂死的老人的时候,在不知道还有我在的时候,我很想抱抱她。    撇去所有,我还是她最好的兄弟。在那里,那一刻,我们都曾失去自由。    我真正爱上她,发自内心地接纳她,是跟着学校去英国DR联盟参加夏令营的时候。毫不意外地,在这样顶尖的夏令营,我碰到了聪明人和他现在的女友。    人人都说,他在英国有了心上人,谈了一场专一且轰表烈的爱情,这场爱情显然与阮宁无关。    那个女孩是英籍华裔,中文名叫阿霁。    阿霁是个非常开明漂亮的女孩,聪明人看着她的时候,总能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夏令营野营在森林小灌木丛外,临近小溪的地方,开了等火晚会。阿霁像一只轻盈的且羽毛多彩的小鸟,围绕着聪明人跳舞。她的笑容太美,让人看着就喜欢。    夏令营有许多人追求阿霁,可阿霁却似乎放弃了所有、不在平切地爱着聪明人。    她像一个强悍而立的战争女神,那种强大的爱,在同世间每一种爱宣战,告示着她能战胜所有。    聪明人喜欢她,甚至是带着宠爱地喜欢,他双手支撑在草地上仰头的双眼中,总带着含蓄的爱意。    他们相爱着,人人都看见。    但我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头,阿霁这种一直像竖着羽毛的孔雀一样备战的状态太奇怪,有张而无弛。直到有一天深夜,失眠了的我听见他们在帐篷外争吵。    聪明人用非常生气的语气问阿霁:“为什么这么做?”    阿霁一贯是漂亮开朗的,这会儿的语气却似乎是非常压抑之后的爆发,她说:“Davis,我在帮你,你告诉我的那些,凭什么不能告诉她?我知道的那些她凭什么不能知道?你说你爱我,可是你的爱为什么有前提,她不是你的前任,不是你的暧味对象,甚至连朋友都不算,她只是你的邻居,有些话为什么不能让她知道?”    聪明人却冷笑,气急了问她:“How do you know 1 love her?”从他们的争吵我听出,阿雾似乎借用他的社交软件,预备给他的邻居发封情书。    阿霁,这个似乎战无不胜的女神却忽然捂脸饮泣,她说:“因为你并不爱我。”    聪明人闭上了眼。阿霁强大的爱败给聪明人谨小慎微藏着的如萤火一样微弱的爱。    幼时我曾想过什么,成年时都一一否定,因为那些想法思虑都过于简单幼稚。可是过了许久,幼时那些没有任何杂质的东西却像沙砾中的金,渐渐被过滤淘澄。    幼时的我说娶阮宁也不错,现在的我依旧这么觉得。    幼时的我要因阮宁与聪明人为敌,现在的我依旧这么觉得。    毕竟是他告诉我,再渺小的爱,也总要有引流的出处,否则,自食苦果的只能是自身。    我爱我自己。    世界上最爱最爱了。    所以我要阮宁,很坚定。    聪明人和阿霁分手了。我陪着他,度过了那些糟糕的失恋的日子。他视我为知己。他一贯认为我大大咧咧没脑子,所以做什么,也从不避讳我,甚至偶尔还把我当作棋子。    别惊讶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是这个模样,这样才是我习惯的样子。不然我为何会爱阮宁,她对我的友谊和这些妖艳贱货全不一样。    他似乎筹划了很久,想妥帖了,才把一封封信交给顾润墨,让他转交给阮宁。也似乎筹划久了,才拿出那幅《安我之乡》。    我始终没想明白,为什么他选择了顾润墨,而非我。顾润墨特殊在何处?他的人际关系与我有何差别?他低着头折信纸,说:“你很快就知道了。很快地,我未来的媳妇和旁人谈恋爱了。而她谈恋爱的对象是俞迟。”    俞氏长孙。那个命格极品的人。俞迟……一这名字稍微有些耳熟呢。直到聪明人拿出一篇报道。来自《伦敦日报》    374    我选择告诉阮宁一些事,也告诉聪明人一些事。譬如,告诉她,那些有关聪明人的真相。譬如,告诉他,离她远点。譬如,告诉她,不要怕。    譬如,告诉聪明人,告诉这个叫宋林的聪明人,只要我在,阮宁永不爱宋林。    我是一把双面开刃的雪白宝剑,出鞘的时候,就问你怕不怕。第四次做坏事,我觉得自己终于平静。那一天,我睡了个好觉。    大概是因为手里不再紧紧攥着什么。    宋中元是未死的俞迟。    知道这件事,我终于松了一一口气。    我恍然想起我假借Davis之名写的那封信。    我让阮宁发誓,这一辈子,除非我的**死亡或者灵魂湮灭,否则,阮宁不能嫁俞迟。    真的Davis宋林代我受过,被誓言反噬。地球是圆,是戒,也是谶。    有时不是没想过,为什么无论如何拼命阻止,阮宁这道题的谜底都是俞迟。    这世间的痴男怨女总爱放大爱情,可是现实中,柴米油盐、繁衍后代占了人类精力的百分之八十,爱情更像一阵吹过即逝的风。    想不明白的我继续想,想啊想,我就想明白了。答案不在阮宁身上,而在俞迟。    我和聪明人每次想娶阮宁,背后理所当然附加的条件,就是整个阮家庞大的资源和关系网作为嫁妆。它们有时使阮宁变得可爱,有时,甚至比阮宁重要。    可是俞迟不要。    他不要阮家,甚至不要俞家。    他只要阮宁,锲而不舍地,这一辈子,只要阮宁。    中学课本《劝学》中有一句,用在他身上颇合适。当时要求背诵全文时,我和阮宁一个比一个哀号得厉害,可见我们都没学进去。而默不作声的那个穷孩子学得最好,记得最清晰。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士,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上食埃士,下饮黄泉。    用心一也。    后来,后来的我,当然没有把“未来媳妇”的“未来”二字去掉。    但我从未缺席任何一年的同学会。之后的十年,亲眼看着俞迟从一个兵丁成为阮宁这个“三将女”偈语的第三将,亲眼看着他坐到岳父的位置,又一步步走得更高,亲眼看着他击溃阮家。    阮老离开了阮家,一直跟着阮宁照顾重孙,似乎是赎罪,也似乎是逃离。他生前叮嘱阮宁,除非我死,不要动你二叔。    阮老去世之后,俞迟毫不留情,用尽一切手段,将真相大白于众人面前。    垂幕的阮二叔,终于在日复一日的忐忑中,等来自己最终的句号和归途。    阮静回来了。    小丫一直在等他。    二十年后的同学会前夕,我收到请帖时,微微笑了。    这次是阮宁的笔迹,我一眼认出。    二十年前,她的丈夫每年无望地寄着邀请函,直到死亡和夜幕降临。他盼望她能收到,盼望能再见她一面,盼望在她“死后”,盼望在他“生前”。盼望这样沉默的爱有朝一日重见天日,盼里有朝一日同自己和解。    二十年后的同学会,阮宁已经微微发胖,却变得比从前漂亮许多,至少站直了,站稳了。    可眼中的自由一如过去,坚定不移。    所有的人都老了,包括我。    院宁问我为什么一直没有结婚,我告诉她,因我太爱程可可,可是可可早已嫁人,此生无望。    我想说我盼着来生,位高权重的俞迟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下午三点,同学会散。    他穿着军装,最后一天穿着军装,背着她在街道上向未来走去,手中还拎着一双高跟鞋。    这丫头从小就不会穿高跟鞋,为了扮靓,今天还是穿了。    这小子从小就贫寒,一朝富贵至此,却还是爱情中最孱弱的那个。    他爱阮宁,如敬佛礼尊,檀香饲味。阮宁爱他,疯魔后活。    还好故事的结局不是一样互相咬着尾巴的羊羔,死咬着,谁也不肯放手。    大家都放下,包括我。    我穿着风衣远远地看着他们,这一年是2037年,香港回归四十周年,身旁商场的LED显示屏上正在播放五十年前来自香江的怀旧访谈。    五十年前,香港有史以来最胖的当红女星正在三色电台采访她早已离婚的前夫。她的前夫英俊潇酒,是红遍两江三地的偶像。    这是一场本不相配的婚姻,他们结婚时,人人惊诧;离婚时,大家却莫名觉得理应如此;尤其男星又后娶了别的漂亮女星,所有人更以为然。    她一向喜笑开朗,此时再见,却那么自卑于自己的身材模样,勉强歪头,笑着问他:“冬官,我这么胖,以前你嫌弃过我吗?”    我路过时,那个男人很沉默。    我走过商场时,他那么温柔那么轻地告诉那个胖胖的女人:“我好中意你啊。”    转身,我看着他。    他说,我好喜欢你啊。    曾经。    第二日,俞帅脱下军装,干脆利落,去做他这辈子最想做的医生。阮宁的律师事务所风生水起,听说她的合伙人是她大学时的同舍同学。    哦,对了,忘了交代,聪明人宋林未死,依偎在美人怀中,潇洒活着,做着阮宁的老大,快乐活着。又叫算命的说中,果真命道极品。    宋林是阮宁的nknown,这个也许你们早已知道。    而我,我是她永不过期的兄弟,是你们的nknown。    只有你们知道的nknown.    我的爷爷后来老得不成样子,终于不甘心地离去。他说他对不起我,害我抓了个死签,却也从未想到我平素叛逆,这次竟如此听话。    我被老爷子逗笑了。    可见他从未懂我,我一向安分认命,唯有婚姻大事上从了本心,违逆了他。    他全看错。    我曾经心爱的小女孩叫阮宁,而我和我心爱的女孩的名字可以组成一个我这辈子最想要的词,害我错以为是天造地设。    安宁。    这次,我获得了自由,也获得了永久的安宁。    不因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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