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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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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在一天之内破解三桩杀人案, 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是对方不允许他们找外援。不管是破案的刑警,还是协查的法医等,都只限定丹藤市的相关人员。    上面的领导很硬气地表示,不能听从杀人犯摆布,于是从邻市调来好几名刑侦骨干,还有其他经验丰富的协办人员——结果, 这些人刚走进市局大门没多久,某个快餐店就发生枪击案。    持枪歹徒对包括店员在内的七人进行射击,三人当场死亡, 其余四人也都中了一枪送医院抢救。    不等领导发怒,K先生宣布对此次枪击案负责。    “玩游戏嘛,就要遵守游戏规则,不然你破坏一点, 我破坏一点,还有什么意思呢?”男人微微倾身, 对着摄像头咧开嘴角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压在唇边,用讲悄悄话的语调轻声说道:    “不要真逼我发飙哦。”    ——没人敢再逼他发飙。    经此一事,此人的丧心病狂让上至市局领导, 下至普通警员,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他是,完全不在乎人命的。    光这一点,就没有人能比得过他。    经过弹道检测, 那名持枪在快餐店杀人的歹徒,和昨天晚上杀掉那个煎饼果子摊老板的是同一个人。    后来通过询问醒来后的受伤店员,知道用枪杀手不是一进门就射击,而是坐下来点了一份餐,吃完后才动的手。技术科的人在那家快餐店的一个纸杯上提取了一枚指纹,通过与数据库比对,发现这居然是一位潜逃多年的通缉犯。    警方马上发布全城通缉令。    虽然不知道那人是怎么将这些风格不同的杀手聚集在自己手下,并让他们听命行事的,但他们既然敢来作案,想来也应该做好落网的准备——毕竟,虽然被迫与犯罪分子玩这种荒诞游戏,全城警力也不是吃素的。    其实再换个思路一想,不要看做是什么游戏,就是正常的凶手作案,警方破案就可以了。这么一想,心气顿时通畅许多。    事实上,除了个别的人,其他办案人员根本不知道有关游戏的事。他们接到的通知是,丹藤市涌入一批杀手,开始无原则无底线地杀人。他们的任务,就是尽快将这些人抓起来。    ——至于背后是否有人操控,把整个丹藤市当成一个游乐场,那就并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    开车撞人的案子几乎没有任何线索,因为是老区,附近的路也没有摄像头,那个时间点,连目击者都没有。史柯甚至一度怀疑,这或许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和那人所谓的游戏没有关系    ——毕竟,根据游戏规制,有几张狼人牌,即几名杀手,村民阵营是不可能知道的。    而发现孩子尸体的,还是等了许久不见自家孩子回来,出去寻人的妈妈。    看到孩子尸体的那一刻,那个母亲顿时就崩溃了。    庄笙在案发地走了一圈,没有发现紧急刹车的痕迹。而从孩子撞飞的距离来看,应该是辆中型车,司机当时开车的速度很快——甚至有可能在发现那个孩子时,不仅没减速,反而还加速了。    那孩子出门的时间大概是八点十分左右,孩子妈妈去找他是在八点四十分左右。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调取周边所有能找到的监控,找出在这个时间段出现的车子。    通过这种方式,或许可以找到那辆肇事车。    “可以发动群众,像这种撞了人就跑的肇事者,是非常招人恨的,尤其出事的还是一个孩子。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找出那辆车子。”许解看到过那个出事孩子的母亲,不仅自己被强烈悔意啃噬,还要遭受来自亲人的责难。    “他还是一个孩子,为什么要让他出去买东西?你自己没手没脚吗?”    “白天都还算了,竟然晚上让个孩子单独出门,你是怎么做妈妈的?”    “是不是没脑子,就那么一下,停火自己出去买又能怎么样?干嘛大晚上还让个孩子出门,在小区里也就算了,还要过马路——现在哭,哭死又有什么用!”    那个妈妈精神状态都已经恍惚了,抱着自己孩子的书包,双眼发直,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是我的错,都怪我,如果我不叫他去买东西就好了。”    “怪我,是我的错……”    许解看在眼里,觉得心里堵着一口气,都不知道那口气该向谁发。死者不可复生,只能尽快找到凶手,也算还孩子一个公道——只是,车虽然是凶手开的,幕后却又另有其人,这复杂如一团乱麻,许解已经放弃理清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在网上发布这起交通事故。他跟交通部门的同事合作,找了半天监控录相,排查出了三辆车子,可惜都因为夜晚天黑的原因看不清车牌号。    “我把几辆疑似车型也都放上去了,既然电子眼不够,那就只好借助下群众的眼睛了。”    如果撞人后从此逃逸,那找这辆车如同大海捞针或许就真找不到了。但因为某人的“游戏规则”,晚上这辆车将如幽灵般再次出现,就是抓住它的最好时机。    ——    所有人分工合作,高效运转一天,虽然有不错进展,但离找出所有杀手,却还差着很远。    在众人焦虑而忐忑的心情中,夜幕,再一次降临。    同样是酒,清水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少了那些闪烁的灯光和浮躁的音乐。来这里的人,一般都是点上杯清酒,坐在角落里细细品尝,观看浮生众相。    但其实,这是个gay。    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寻找感官上的刺激和解放。他们或许是企业白领,或许是行业精英,又或者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生活温饱而挣扎的人。在承受太多心理压力的时候,想要有一个可以释放压力的地方——而清水,就成了最好选择。    艾伦今天晚上看中了一个男人,他已经注意对方很久了。    男人穿一件香槟色衬衣,扣子开到第三颗,带出半副胸膛。头发显得有些凌乱,斜躺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喝着酒,目光似有意似无意地往他这边瞟来,眼神迷离,带着几分慵懒。    ——实在是,太性感了。    艾伦觉得自己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他好久没遇到过这么对味口的人,被那双眼睛一扫,仿佛全身的衣服都脱光了一样。    看来,“艾伦”果然是个能给他带来好运的名字。    “一个人喝酒是不是太闷了点,建议我坐下来吗?”    故意把头发抓乱,可惜穿的是T恤,没办法把领口开更低了。他举着酒杯走过来,故意扭了两下臀,和他一起过的那些男人,最喜欢的便是他挺翘的臀部,想来这个男人也不会例外。    果然,男人的视线在他臀部停了一瞬,然后慢慢抬头,对上他的眼睛看了会儿,嘴角渐渐扬起一个迷人的弧度。男人的左手在玻璃桌面轻轻点了几下,右手举起杯子,向他晃了晃。    “荣幸之至。”    被压在墙上撞入身体时,艾伦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疯了。居然跟一个初次见面的男人打野战,在这样黑漆漆甚至还散发着垃圾臭味的小巷子里,肢体纠缠,做着最原始而狂野的运动。    被**席卷,他的脑子已经一片空白,只剩身体本能的动作。想要去亲吻男人的嘴唇,头却一直被按着怎么都动不了,他不满地发出呜咽声,换来身下更凶猛的撞击。    冲上巅峰时,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嘴巴探进来一个东西,他下意识地吸吮住。    “见证天堂的荣幸。”    耳边响起低沉的嗓音,意识里最后一个念头是:    ——这果然是真正的天堂啊。    ——    城市的夜总是灯光多于黑暗,一个微微佝偻的身影似有不适,双手抱着胳膊,低头在路上走着。    夜还未深,路上行人不少,偶尔投注过来的视线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只有完全隐于黑暗才能给他安全感。    慢慢地,走在他前面的只有一个人了。他加快脚步跟上去,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怀里的枪,对准后脑扣动扳机。一阵刺眼的白光射过来,他挡着眼睛抬头望过去,就见前面不知何时停了几辆警车,四面八方涌出人来全都举枪对着他。    再看之前选定的“猎物”,一边抹着冷汗,一边转过身也掏出枪来指着他。    他的游戏结束得这么快。    没有慌忙,没有反抗。    那个微弯的背影,慢慢直起来一点,把枪口塞进自己嘴巴。    干脆利落地扣动扳机。    在城市的另一边,路灯没有这么亮,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不见半个人影。    一辆半旧的货车,从城外驶入,速度很快,超过一辆又一辆车子,扬起路边灰尘。车上的司机并不知道,在他驶过去后,落在他身后的那些车子,有的只是咒骂超速的傻逼,有的则在看清楚那辆车型后,很激动地拨打了一个电话。    许解忙到恨不能把自己掰成两个用,虽然有些打进来的电话纯属凑热闹,但还是有更多热心群众,是真的以为自己发现了肇事车辆。有的记住了车牌号,有的只是看了个大概,认得车型而已。    有车牌号的,直接从车管局调出车主资料,查明现状没有问题的,排除嫌疑;麻烦的是没记住车牌号的,要费一翻周折,然后才能判断出有没有问题。    虽然这个方法有点笨,却不是没有效果。    经过一翻紧张忙乱的工作,终于锁定一辆有嫌疑的车,待命的警车立马出动。    司机不知是被吓住了还是其他原因,尽管警车追在后来拿大喇叭喊停下,要求检查,他也没有停,反而速度还越来越快。    “就是他了!”    史柯一拍大腿,兴奋地差点跳了起来。    如果不是凶手,这个时候就该停下来接受检查。只有凶手才会做贼心虚,越喊停才会越开得快。    车子横冲直撞,上演一场公路追逐戏。    几辆警车相互配合,打算对这辆货车进行包抄。两辆在后面继续追,三辆绕到了前面,横在路中间拦住货车前路。    距离越来越近,货车依旧未减速,近到已经可以看清驾驶座司机的脸。    那是一张不把任何人命放在眼里——包括自己性命在内——的冷漠面孔。    警车里的人仓皇打开车门跳了出来。    一声巨响,车子相撞,翻滚了几圈才堪堪停住。    一夜之后,两名杀手毙命,剩下的最后一名杀手成功再杀死一个人后又隐藏了起来。    ——    巷子里的尸体直到凌晨才被发现,被发现的时候衣衫不整,没有穿裤子,被随意地丢在地上。    “这是、奸杀?”史柯看过现场后,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一夜没睡的嗓音干涩地很厉害。    死者身上并没有什么明显伤痕——倒是有些其他痕迹,有些不好描述,而在死者下体,还有着不明液体,已经凝固了。    庄笙抿了抿唇,想要上前去检查尸体,被孟衍拉到身后。    “让我来。”    孟衍说着戴上手套,蹲在尸体面前仔细检查起来。不一会儿,他检查完毕,站起来把手套脱掉,随手扔旁边的垃圾箱里,淡淡说了三个字。    “氰化钾。”    史柯皱了皱眉头,“第一个死者是女性,在跳舞的时候中毒身亡;第二个死者是男性,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死亡。凶手如果只对男性感兴趣,为什么第一个会挑选女性下手呢?”    “第一名死者没有发生关系,并不就能说明凶手对女性不感兴趣。要获得性满足,并不是只有通过交合一种方式,凶手或许在把毒药送入死者口中时,是他最能获得满足时,**反而只是种辅助。”庄笙口气平淡地说完,见史柯不住盯着他看,以为他没听明白,就又补充道:    “这在各类凶杀案件中不算很特别,很多凶手本就是因为不能勃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一般是直接杀人来获得满足。还有的只对死去的尸体感性趣,或者是对身体上的某个部位——”    “好了,我明白了。”史柯伸出一只手打断庄笙的继续“科普”。他倒不是少见多怪,或者不好意思当众讨论这种事情,毕竟是工作嘛。    只是看到庄笙用一脸做学术报告的认真表情,讲出这样的内容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庄笙看了他一眼,停下不说。过了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抬头看了眼孟衍——正好对上男人看过来的眼神,男人对他笑了笑,庄笙的脸便微微地红了。    尸体经过初步尸检后,推断死亡时间在昨晚九点至十点间。在发生过那样亲密的举动后,却没有从死者身上提取到任何凶手留下的证据,包括指纹和体液。    而经过走访调查,找到死者生前最后出没的地方,清水。死者在这个酒算是熟客,不少人都认得他,然而谁也没注意到他昨天晚上是和什么人出去的。    “这说明凶手确实谨慎,他对自身魅力自信,却不自负过头。从两次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本身就有很高的杀人技巧,并且懂得反侦查手段。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次所谓的‘游戏’,凶手每次作案后离开到其他城市,恐怕更加难以抓住他。”    “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还要感激那个变态?”史柯瞪向庄笙,忍不住大声说道。    庄笙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没有理会他,用手指点上铺在桌面的城市地图。    “凶手越来越享受他的作案过程,这会让他对下次的猎物越来越挑剔,这一点,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史柯立马问道:“怎么利用?”    庄笙没有马上回答,顿了顿,有些犹豫地看向旁边的孟衍。这次孟衍回来后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发表意见,但庄笙知道,那是因为自己都能够应付,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孟衍他,大概是抱着一种看他成长的心态在旁看着。    见庄笙不回答,只顾和孟衍两人默默对视,史柯等了等,忍不住再问了一遍,“到底怎么利用?”    庄笙收回视线,垂着眼睛轻声回答:    “引蛇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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