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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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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达成,吴森煜伸出双手接过玩偶,单方面宣布与沈何启尽释前嫌:“启启。”    沈何启拒绝与他讲和,同时她没忘记方才何令珍一直站在她的反方助长吴森煜的嚣张气焰。所以何令珍看到她吊带衫的带子扭转,伸手想帮她整理的时候,她立刻找到了发泄的口子,退后一步躲避:“给给给,把你也给他好了!我的东西你凭什么做主,难道我没有人权的吗?!”    何令珍简直要被她气死:“你这么大个人了和一个四岁小孩计较一个玩具你还有理了?”    “阿姨。”金铮打断母女俩的争吵,“是阿煜不对,不该随便要东西,和东西大小没关系。”    天下哪有母亲不偏袒自己的孩子,何令珍即便觉得沈何启不可理喻,听到金铮这番话她的语气也有了软化的迹象,不过仍是严厉:“阿铮你别老惯着她,她这个人惯不得,得寸进尺,我就是太惯着她所以她跟我顶嘴的时候嗓门比我还响。”    金铮揽着她的肩把她推离战场,笑道:“您别生气,何启也还小。”    “还小?都26岁的人了。”何令珍终于被逗乐,“我看她这辈子长不大了。”    “小的,她还没满25周岁呢。”    “你啊……”    安抚完何令珍,金铮又回沈何启房间,吴森煜心满意足地捧着玩具在沈何启旁边蹭,沈何启始终脸色不太好,再不像往常一样看着小胖子眉开眼笑。    金铮的眼神有须臾的卡顿。吴森煜手中的玩偶渐渐与沈何启钱夹里的相片,与野营那天扑过来的庞然大物重合。    这玩具确实是惟妙惟肖,难怪她不肯割爱。    沈何启从不像那个男人所说那般不在意元宝,她的心不允许被随意闯入,然而一旦踏足,她会将其圈上篱笆密密圈养,非轻易绝不放生,甚至至死方休。    而爱情这片土地,总有足够的养分供嫉妒和猜疑的花朵肆意发芽、茁壮成长。真的爱一个人,有几个人可以坦然说自己不想拥有对方全部的心思意念喜怒哀乐,不想承包对方的现在未来每一个瞬间恨不得严丝合缝,甚至连无法改变的过去都忍不住斤斤计较呢?    至少金铮做不到。    他在感情中向来是一个小气且占有欲极强的人,要问他此刻的感受,大概只有八个字可以形容:    如鲠在喉,醋意滔天。    沈何启从金铮说“完璧归赵”就已经猜出他知晓了这只玩具狗的意义,她自己心大,就想当然以为金铮也这么心大,毫不掩饰自己的忧心忡忡,提醒他:“金铮你别忘了你说要帮我把东西拿回来。”    “不拿了。”金铮掀起眼看她,似笑非笑,“除非你别再刺激我,我勉强还能回心转意。”    沈何启立即住嘴。    “定情信物?”金铮问。    “不是不是不是,这我自己买的。”沈何启察觉出他不高兴,动用了连续三重否认,“我自己路过一个小摊看到然后买下的。”    金铮心里稍微舒坦一点,不过也只是一点而已。    过去这些年沈何启的情史金铮从未探究,沈何启当然更不可能主动提,他不是不好奇她什么时候初恋,谈了多久,那六年里谈过多少男朋友,当然……还有谈过多少女朋友,只是这些事弄清楚也只是徒增烦恼——而他甚至没有立场介意。    A江作为X市的母亲河,收获着世世代代X市人民的爱戴,为弘扬A江文化,也致力于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打造一丝休闲与惬意,X市政府在A江公园边建了个音乐喷泉,喷泉花样百出,惊艳绝伦,才开放不过三天,还是新鲜的时候,几乎导致全城倾巢出动,A江延边的交通一到傍晚不是瘫痪就是正在瘫痪的过程中,随之瘫痪的还有千篇一律刷屏式的朋友圈小视频。    观赏音乐喷泉不收取门票更没有座位,想有好位置除了提前去占位并没有别的法子。    沈何启这样的俗人当然是没有心情赶着人潮去凑这波热闹的,但是金锦有,和吴勤过了一天二人世界,夫妻两人占到正对音乐喷泉第一排的位置,终于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叫吴森煜。    遂呼叫金铮送儿子。    金铮想到A江边的交通,有点头疼:“晚点直接给你送家里,我和沈何启还没吃饭呢。A江公园那堵死人的。”    金锦此刻母爱爆棚,坚决不肯少了吴森煜:“你停思南路上,走过来很快的。”    这完全是睁眼说瞎话,思南路走到A江公园要十几分钟。    金铮朝后视镜瞄一眼,沈何启还是单方面对吴森煜发起冷战宣布绝交,不情不愿地把人抱在膝上,吴森煜“启启”“启启”的叫唤软化不了她刚硬的心,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从吴森煜手里骗回她的狗,金铮丝毫不怀疑,沈何启不下手直接抢全是看在他的面子上。    一路上,她唯一对吴森煜说的话就只剩下了“别咬”,“别拔它毛”,“不许挖它眼睛”,诸如此类。    看来沈何启是暂时无法和吴森煜和平相处了,昔日如胶似漆的忘年交恩断义绝,所以即便麻烦,金铮还是果断答应了金锦给她送儿子。    车到思南路,金铮让沈何启先去一旁的餐厅点餐等候,沈何启最后一次哄骗吴森煜还她狗无果,陷入纠结,一面是不愿意走来回半小时的路程,另一面却又不放心她的玩偶,一脸的欲言又止。    她在想什么,金铮心里跟明镜似的,凉凉的视线扫过她:“说了帮你拿回来就帮你拿回来,我什么时候对你食言过。”    “很多次。”    金铮绝不接受这种毫无根据的污蔑:“比如?”    “比如你说再做一次的时候。”    “……”简直是不可理喻,金铮抱起吴森煜就走。    其实小孩忘性大,过不了多久就会转移注意力,但是沈何启太急于求成了,她不是威逼利诱企图把狗骗(抢)回来,就是管着吴森煜不让他对狗动手动脚,等于一直在提醒吴森煜这个玩偶的存在,弄的人孩子想忘都忘不掉。    吴森煜依依不舍眼含泪花的道别只惹来沈何启幽怨的一瞥,没有搭腔。反正一个是男朋友一个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她用不着伪装,放心大胆释放天性。    金铮抱着吴森煜,老生常谈教育吴森煜:“阿煜,她是舅妈,你不可以叫她启启,没礼貌。”    吴森煜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他,似懂非懂。    “舅——妈——”金铮教他。    换来一声含糊不清的学样。    “嗯。”金铮点头,“舅妈,下次看到她就这么叫她,知道吗?”    越临近A江公园就越是热闹,络绎不绝的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正值初夏,大家都是清凉又随意的装扮,这座繁忙的城市在夜幕下似乎温柔不少,给了人们喘息的空间。路边汽车红色的尾灯密密麻麻,连成线,朝远处无止尽地延伸开去。举目眺望可以看到音乐喷泉的场地亮着预热的彩灯,多道光束直冲云霄,缓缓移动,时不时变换着绚丽的色彩,而观众台上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    吴森煜难得看到这么多人,兴奋地挥舞着莲藕般的手臂,蹬着两腿坚持要下地自己走。    拗不过他,金铮将他放下来,不过实在人多,金铮不敢掉以轻心,视线始终不离左右,拉着他的手阻止他乱跑撒野。    前头有个人在自行车后座摆了个小摊,卖一些会发亮的小玩意,发箍、气球、橡胶球,小贩手里甩着一个一截细长的小棍,同样是会发亮的。    吴森煜眼睛都直了,试图拉着金铮走快点:“舅舅,舅舅。”    “好好好,给你买。”孩子天性的模样令金铮笑起来,迁就外甥对新鲜玩意急切的心,将步子迈大了些,也正好,买了新玩具可以把沈何启的玩偶更顺利地从吴森煜手里骗出来。    迎面走来一只体型庞大的狗,身旁女主人却兀自摁着手机,并未给狗栓绳子。    是一只阿拉斯加,膘肥体壮,一看就是营养太好,迈步间隐隐约约给人一种大地震颤的错觉,天太热的缘故,它吐着舌头四处张望。    金铮不自觉就想到了沈何启和她前男友的那只元宝。    糟了,是心塞的感觉。    心塞归心塞,金铮没忘记把吴森煜往里面带了带,对于狗主人这种在公共场合遛狗不拴绳子的行为很是不满。    阿拉斯加的目光也在此刻牢牢锁定了他。    金铮就这样与这只蠢狗对望着,隔了一米的距离擦肩而过。    而后自己都觉得这叫个什么事,他摇着头笑了笑,笑意还在脸上未淡下去,却感觉身后有一道颇有冲击的力量袭来,带着周边空气都起了风,擦着他的腿侧而过,一团黑影从闪过,将他撞得一个趔趄,也撞散了他和吴森煜拉在一起的手。    这道黑影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在他前头兴冲冲朝玩具摊走的吴森煜。    是方才那只阿拉斯加。    随着一个女声的尖叫,吴森煜被扒翻在地,他手里抱着的玩偶也随之摔出去老远。    阿拉斯加不再与吴森煜做纠缠,笨重的身子此刻灵活无比,后腿稍稍下蹲,便一个纵身跳了过去,精准落到玩偶跟前,一低头,将玩偶叼进嘴里,然后趴在地上拼命甩尾巴。    狗主人花容失色地追了上来,自知闯祸,连声音都在颤抖。    金铮抱起吴森煜的一瞬间,听到狗主人叫道:    “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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