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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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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真是有些奇怪,凌初觉得最近顾少彦特别奇怪,比如,早上她想搭他的车去公司,结果电话里就被他拒绝了,“不好意思,我早上有事。”    再比如,她想去他家看稿,结果,“明天,到公司再看。”    这些日子,她到公司时,他不在公司,她回到家里,他也不在家,只能以E-mail传稿,微信联系。所有审稿的环节,他都不参与了,让蒋汉代替,选演员他也不参与,“我相信你,选好通知我就行。”    到底谁在出钱?    不过凌初也没有太在意,一切按部就班的进行,演员选出来后,把名单发给他过目,然后准备外景拍摄场地。    现在的艺影,俨然是凌初在当家,什么事情都来问她的意见,选址问她,演员问她,连修片也要问他。顾少彦基本上人间蒸发了。    终于在一天下午,凌初的车子坏在了半路,她打电话叫了拖车,不过一时半刻赶不过来,她只能给顾少彦打了过去,“彦少,我的车坏在半路了,托车又到不了,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修车厂吗?”    十分钟后,顾少彦赶了过来,见她在车里无聊的歪着脑袋望天,心里像融化的棉花糖,甜滋滋,软腻腻的。    他检查了一下她的车子,应该是电瓶接触的问题,他挽着袖子修理起来。周围是林荫路,两旁硕大的树叶像把大伞将他们罩在下面,狭小而宽阔的空间。凌初听到他平稳安静的呼吸声,忽然有种久违的清新,她转过头去看他,蓦地笑了出来,“哈哈哈,你的脸,都黑了。”她掏出纸巾,自然而然的帮他擦拭,顾少彦笑着接了过来,“我自己来就好。”    “没想到,你还会修车?不过你修车时还挺帅的,比演电视都帅。”凌初还不忘取笑他,跟以前一样,什么都敢讲。    顾少彦转过头去,“好了,你发动一下。”    凌初跳上车子,一打火,果然车子嗡嗡的响了起来,她向顾少彦比了个‘ok’的手势。    “车子的电瓶坏了,我建议你还是去4S店换个电瓶……我认识一家还不错,离这不远,我开你车,你去后面开我的车跟着。”他怕车子再出状况。    凌初也不见外,接了他的车钥匙,便开着车跟在他的后面。顾少彦从后视镜一直看着她,怕她跟丢似的,所以俩人始终保持着通话状态。    4S店的老板原来是顾少彦的高中同学,因为他的身份不方便在外面等,所以俩人也就安心的呆在了他的小办公室里,    “少彦,你女朋友啊?”刘长鑫眼睛点了下凌初,眯眯着眼笑问。    “女性朋友,”顾少彦这才介绍道,“她就是《落花情》的原著作者,凌初。”    刘长鑫挺起了脖子,眼睛亮得像灯泡一样,“原来你就是凌初啊?”崇拜的想跟她握手,又觉得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讪讪一笑,“我老婆特别崇拜你,天天抱着书看,”想到了什么,在凌乱的桌子上胡找一通,终于找了个小本子出来,一脸献媚道,“能帮我签个名吗?”    凌初觉得有趣,这人倒是直爽,也就二话不说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维修师刚巧进来,“老大,这个型号的电瓶没了,得过两天到货。”    刘长鑫点点头,拍着胸脯向她保证,“凌小姐你放心,咱们这电瓶都是最好的,我给你换,不收你钱。”    “那怎么好意思?”凌初摆摆手,“该多少钱是多少钱,你小本买卖也不容易。”    “嗨,进价要不了多少钱,不用跟我客气,”转头又对顾少彦道,“今天晚上去我那吃饭,你好久都没去了,沙锅烤串啤酒,你的最爱,我让我老婆张罗去,你和凌小姐一起去。”    顾少彦犹豫了下,慢慢回绝,“不了,改天。”    “别呀,择日不如撞日,而且我老婆特崇拜凌小姐,要是知道这人让我放走了,非得跟我急不可。”他着急的拽着顾少彦手臂,说什么也不放他们走了。    顾少彦为难,他是北方人,上学时,喜欢啤酒烤串这等粗俗的东西,但凌初是大家出身,恐怕会不喜欢,但刘长鑫又盛情难却……    凌初低低的笑了起来,看这人有点东北老爷们的感觉,像夏天的知了,虽然吵人,但却热忱,“彦少,我们恭敬不如从命,还是去。”    “你看看人家,多痛快!”刘长鑫一拍桌子,抄起手机,走到一边去打电话,“老婆,我跟你说啊……”    待他打完电话回来,已经是五分钟后的事情了,说的口沫横飞,还抹了下嘴。    “这样,你家就不去了,我请客,咱们外面吃。”顾少彦折中道。    “就去我那,好久都没跟你喝酒了,”刘长鑫死活不依,拿着车钥匙就要往外走,“你要实在喝多了,就住我那,反正我不怕记者。”    他一向知道刘长鑫的脾气,跟他截然相反,说风就是雨,所以他说烤串啤酒,就是烤串啤酒。    而顾少彦惊讶的是,凌初居然跟他老婆薛梅有说有笑,除了不喝啤酒,烤串也吃了不少。    刘长鑫住的小区正好在一楼,后面有一个不小的园子,用来BBQ正好。趁着凌初和薛梅进屋拿啤酒的功夫,他在顾少彦耳边啧啧道,“这女孩真不错……”    “你眼睛也真不错。”他睨了他一眼,烧烤的炉子冒着浓烟,炊烟袅袅,总是思乡心切,到了这里,顾少彦会特别放松。    刘长鑫跟他一样,都是从大山里来的,上完高中便到了这里闯荡,虽然不及他富足,但至少生活和乐,哪里像他,吃顿饭还要东躲西藏,更遑论是避之不及的感情问题。    刘长鑫心领神会,不免摇了摇头。她们走出来时,拿了几罐啤酒,刘长鑫问凌初,“啤酒喝的惯吗?”    “她不喝酒,什么酒都不喝。”顾少彦挡了下来,倒是替他斟满,“我跟你喝。”    他脱下了外面的风衣,里面只一件薄薄的黑色紧身卫衣,晚上院子里有些凉,但炉火很旺,烧起来也让人脸上暖暖的。    凌初吁了口气,觉得冷风热火,是一个不错的意境,大有古时候围火取暖的感觉。    夜色当空,城里高楼林立,比不过野外空旷的夜景,但却是小家碧玉的写照。    吃的差不多了,刘长鑫酒也喝的高了,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凌初啊,我告诉你,顾少彦这个人从高中时,就有很多女孩子追,可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他就是个穷小子,什么都没有,有什么资格谈恋爱。他呀,其实很有责任感。这些年那些绯闻呀八卦呀,不管真的假的,他都没少吃苦头,我是看着他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这个中的辛酸不是三言两语就说的清……唉,我知道,他心里苦啊……”    凌初只是静静的听着,觉得是他喝多了的醉话,却轻轻看了眼顾少彦,他也喝了不少,凉风一吹,脸上红红的,唇边有几分隐笑,确是苦涩的。    他转头对凌初一笑,“别理他,他喝多了。”    凌初点头,听刘长鑫又说,“谁喝多了,我是没拿凌初当外人,要不然我才不说这些……”    “行了,喝酒。”顾少彦端着酒杯无奈的放到他嘴边。    刘长鑫不乐意,还想接着说,一旁的薛梅用手肘碰了碰他,这才悻悻闭嘴,但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话题,    “凌初,我这肉串烤的不错,是不是吃不习惯这东西?”原来他知道顾少彦心里所想。    “不会啊,刚到中国时,跟同学吃的可带劲了,不过都是在路边摊,虽然有些脏,但市井的味道很浓。”她从来喜欢自然的味道,清新的也好,浓郁的也罢,颇感舒心,总比食不知味的好。    “哎呀,真不愧是写小说的,说话都文皱皱的……我还以为你只喜欢吃牛排……”刘长鑫喝醉了,又对着顾少彦叮嘱了句,“这女孩真不错。”    凌初轻声笑了起来,后一句自动省略,只对前一句解释道,“其实每个人都会有一件自己认为是奢侈的东西,穷人的奢侈品是金钱,而富人的奢侈品就是为所欲为。”    被约束的为所欲为,像被某种咒语束缚的反抗。    “人生最满意的状态就是像你们一样,”她看着刘长鑫和薛梅,“生活温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顾少彦怔了怔,只一刹那的情绪——    凌初从不是奢侈的女孩,包括穿衣打扮,似乎很廉价,别问他为什么知道,因为凌初从不进奢侈品店,上次的晚礼服,是她找加娜借的。认识了她两年,她的衣服其实很单调,就那几件,她甚至没有戴一件饰品,有一次他问,她是这样解释,“算命的说我五行缺木,金克木,所以不能带饰品。”    他委实瞪了她一会儿,这等迷信的说辞不论真假,确实有说服力。她的口头语全拜每次吃饭时所赐,“浪费是人类的原罪。”    但那次赈灾,她却捐出了一笔可观的数字……    慢慢地收回了思绪,他们已经在回去的路上。他喝了不少,本有些晕沉,可旁边是凌初,比醒酒药还要灵验。    作者有话要说:    刘叔叔出来打个酱油,拉近彦少和凌初的距离。    —————————————————————    今天评论的已全部送出红包,明天继续。    格格预收文:《幸福爱晴天》    兰汀:当我抬起头看见你的眼睛时,周围的人事物都变成了过客。    姚正阳:如果我用十年的时间都不能忘记你,是不是说明我就要拥有你。    你是我的毒。药,也是唯一的解药,亲一下百病全消。    “兰汀,我可以吻你吗?”    还是老规矩,先收藏,不会弃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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