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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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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南不仅腿好了, 他还长高了不少,因为从郑家带来的一些衣服穿上都短了,加上在凌崇这里吃得饱穿得暖,再也不是那个瘦削的家伙了, 高挺有型, 肤色红润,单看脸怎么看都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公子, 就算穿的粗布棉衣, 可穿在人家身上就是比旁人要好看几分,这大概就是主角的闪光加成,总要与普通人不同一些。    郑之南最后半个月的时候, 没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动锻炼,所以拆完板子后,只休息了一个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后凌崇就带着郑之南去了集市,给他买了好几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处补丁的衣服都扔了, 甚至还提前让布店做几套轻薄一些的夏装, 当然是要做大一点, 免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时候又短了。    说实话, 虽然凌崇对他很好,他也很欣赏这个人,可这钱不是自己挣的, 怎么花都觉得不得劲。    虽然在一起后, 严格意义上来说, 这都算是夫夫财产,可心里总会觉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说话心里虚。    如果自己也能挣钱,那花起“共同财产”来就没啥问题,毕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给他钱花,给他买买买,不是只有一方在买买买,这样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从跟了凌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长得比较慢,这段时间则飞速往上窜,之前只到凌崇下巴,现在都快到凌崇的耳朵了,已经有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身姿与眉眼,举手抬足之间仿若清风一般明朗,让人觉得那哪儿都看着舒服自在。    两人买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凌崇的牛车上,这牛车是顾大夫家的,借来用用。    回到村里后,还牛车时,还给顾家夫妇和顾易夫妇带了礼物。    两人肩并肩回家的路上,郑之南拎着东西跟凌崇说:“你到时候教我打猎,我也想去山里打猎。”    凌崇蹙起眉头摇摇头说:“深山内太危险,你在家就好。”    郑之南看凌崇神情坚决,就知道自己再继续提下去,他也不会答应,就没有继续坚持。    既然不答应一起打猎赚钱,那郑之南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生财之道了。    他准备酿酒,而且是纯度非常高的白酒,不是现在喝得那种,口感不好不说,还有一些混浊物,纯度也不够高,喝着就辣辣嗓子,热热血,虽然也有更好一些的酒,但这种酒也只能是真正的富贵人家才喝得到。    酒这东西永远不缺销路,当然,得是好酒。    郑之南也不怕凌崇怀疑他为什么知道酿酒的方子,因为好巧不巧原主的爷爷和太爷爷都是酿酒的,只不过在郑北这里断了而已。    其实一开始也没断,原主的爷爷看郑北扶不上墙,给郑北讨了一房媳妇,媳妇也就是原主的母亲,是个能干的,长得也标致,郑北太懒,学不会罢了,郑北的媳妇倒是学得快。    这些郑之南一开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东拼西凑从一些人的嘴巴里知道的,酿酒的工具有一些还堆在柴房里。    所以郑之南会酿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岁才去世的。    那个时候凌崇似乎还没来郑家村,不知内情,加上和郑家村里,除了顾大夫外,都不熟悉,郑之南有信心几句话就把凌崇给敷衍过去了。    凌崇不太清楚郑家爷爷辈以上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和他说酿酒的事情,甚至爷爷太爷爷还有他母亲的事情后,他就一点怀疑也没有,他本身就知道郑之南有多聪慧,能小小年纪就记住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所做的事情,郑家的酿酒方子,想重振郑家从前的事业,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没有把郑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须关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存在,他把郑之南当成一个男人来相处。    没有答应郑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猎,是因为这的确是个危险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经验,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虽然现在身体素质提升了,但和他这种皮糙肉厚经验丰富的猎手比起来,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应了才是置他危险与不顾。    所以他没答应郑之南打猎,但当郑之南提出来想酿酒来卖的时候,他就直接应下了,准确的说不是应下了,而是赞同,他不认为自己有权利去决定郑之南能不能酿酒,所以他在这上面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赞同票。    因为这不是个危险的事儿,他能体谅郑之南想和他一起为家里操劳,一起奋斗,但也分做什么。    他会打猎,所以干这个,身手好,躲得过去危险,可郑之南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个普通人,没干过这个,抓个兔子,叉个鱼,玩闹一下就行了。    郑之南一开始跟凌崇说这个的时候,还担心他觉得自己从前没弄过是瞎胡闹,会拒绝,没想到直接就点头应下了。    颇有些“你随便整,有事我给你兜着”的感觉。    也没问他关于酿酒的事情。    虽然凌崇没说,但郑之南主动提了那么几下关于酿酒的事情,提了爷爷奶奶,提了母亲。    凌崇听完握了握他的手,表达了支持,也知道他母亲死后他的生活有多艰难了。    “你想做就做,你说的那些东西,图纸画出来后,能做的我做,做不来的我请人做,会争取早点做出来,让你早点开始弄。”    “你就不怕我浪费粮食,做的不够好,卖不出去?”    “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不是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何况你家里从前有这个基础,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要做这个,那我肯定会先说让你去学一学再来做,既然你会,我就只剩下从旁协助,然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为凌崇的支持,郑之南决定给凌崇做点自己会做的东西,奖励他一下。    同时也是在改善自己的生活。    在古代其他都还好,茅厕简陋了点,丑了点,没有现代设备,权且都忍了,只有这吃喝太痛苦了,除了盐和油还有蒜,基本没有其他作料可以用,能用的实在太少,光盐和油做出来的东西,吃的多了,别人习惯了也不觉得,他这个吃过无数美食的人怎么受得了日日三顿这么吃。    肯定要给自己找点乐子。    头一个就是做酸菜,酸菜其实好做,比做辣椒酱还简单,就是腌制的火候问题。    酸菜需要时间,辣椒的材料就简单多了。    他之前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过辣椒,也认出来了,但是奇怪的是,顾大夫只是把它当一味药材来用,其他人也不知道他的吃法。    郑之南知道后就要了一些种子,还有一些干辣椒,当药材收来的一些,能够做个半锅,然后分装成几瓶。    他看凌崇平时的饮食偏重口,想必也一定会喜欢吃辣椒酱。    辣椒种子这个时候适合育苗,现在种上,夏天就刚好可以采摘。    在房子附近开辟的菜地里种好辣椒还有其他蔬菜,郑之南把让顾大夫收集来的干辣椒从麻袋里倒出来,开始清理,去头。    辣椒在这个世界不叫辣椒,叫番椒,一直以来都是用来观赏和作为药物。    当郑之南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辣椒的时候,可以说是很激动了。    其实他没有嗜辣的爱好,但也不讨厌吃辣。    但这是在物资丰富的现代的时候,现在物资这么匮乏,尤其是吃的用的,吃久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能有一些辣椒酱拌饭,肯定还能多吃一碗饭。    瞬间不嗜辣的人,也想天天吃点辣调剂一下饮食。    一开始顾大夫听郑之南要一袋子干辣椒还有些疑惑,等郑之南把辣椒酱带给他的时候,他给夫人尝了下,便觉得有滋味的紧。    顾大夫口味平时较为清淡,顾夫人则重口一些,尝一口便喜欢上了,而顾大夫尝一口还不觉得,待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拌着饭吃,平时一碗半便足以,那天晚上不知不觉竟然吃了两碗半,越吃越有滋味。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这干辣椒作为药物之余,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用。    因为材料有限,郑之南做的辣椒酱没有加肉粒,用的芝麻油,除了干辣椒,还准备了炸过的花生,以及姜沫和蒜蓉。    除了放盐之外还放了寻常人家不舍得用的糖。    辣椒酱分两种,一种是油制,一种是水制,油制更容易保存,因为这里没冰箱,郑之南选择的是油制,这个味道更美味一些。    虽然是第一次做,但材料就是那些,除了每个人的火候不同外,其实大部分都是这么些东西做成的。    特意买了几个小罐子,成人拳头那么大一点,装大罐的怕放久了坏掉,所以一次小小的一份,吃完了再开另一份,免得一大罐天长日久,会发霉的。    郑之南自家留了三罐,给顾大夫送去了四罐,然后给凌崇四罐拿去送人。    凌崇虽然不怎么和村里的人来往,但是镇上还是有几个朋友,卖兽皮认识的。    该给的都给了,唯独没有给自己的父亲还有继母,就当两人不存在似的。    郑娘子早就听闻郑之南腿脚恢复了从前的利落,然后凌崇带着继子又是买衣服,又是逛集市,日子过得可比在她这里痛快多了,就因为这事儿,没少被村子里爱嚼舌头根的人奚落,说她苛责继子,导致继子与凌崇在一起后便与他们断了往来。    弄的她越发没脸,刚好正逢要春种,马上就要插秧,郑娘子不好去两个男人住的地方,撺掇郑北去叫郑之南插秧的时候来帮忙做农活。    “大兄虽不是我亲生的,但好歹是你的儿子,你一个人插秧,裕儿又是个生手,哪里能给你帮什么忙,总不如大兄这个熟手麻利,虽然大兄和凌崇在一起了,可也不能不把你这个老子抛在脑后?”自从郑裕退了学,郑北便带上郑裕去地里干农活,看着亲儿子被郑北磋磨的脸都瘦了黑了,郑之南却穿着新衣与那煞神招摇过市,郑娘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郑北沉吟了一声,觉得妻子说得有道理。    “明日我便去叫上他一起去地里干活。”    “这就对了,你倒是顺便问问,怎的送顾大夫家东西,却独独忘了自家老子和亲弟弟呢?送的什么,也叫我们尝一尝,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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