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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花与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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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    初荷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薛怀安的那个夏日傍晚。    刚下过雨,暑气伴着西斜的日头一点点退去,晚风透过攀缘着青萝的篱笆吹进院子里,轻轻摇动着小池中三两株盛放的荷花。    她觉得屋子里依旧闷热,端了饭碗坐到院中阿公乘凉用的青竹躺椅上,刚往嘴里扒了几口饭,就看见不远处的院门口滚进来一个毛乎乎、圆球状的东西。    那东西转眼就顺着石子小路骨碌碌滚到了离初荷不远的地方。    夕阳西下,园中花草的影子被拉得长而杂乱,她一下子没看清那花影笼罩下的圆东西究竟是什么,正要起身去看个仔细,一个瘦高的年轻男子已经匆匆跑进了院圆东西究竟是什么,正要起身去看个仔细,一个瘦高的年轻男子已经匆匆跑进了院子,手里拎着个破了大洞的麻袋。    “姑,姑娘。”那年轻男子气喘吁吁地唤道。    待男子一定睛,看到眼前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儿,他的脸便微微红了,踌躇着是不是该改口叫一声“小妹妹”。    初荷倒是喜欢这个新称呼,用自以为成熟的口气笑问:“这位公子,有何事啊?”    年轻男子也没再多想,有点儿急切地问:“姑娘,我……我的头丢了,你可看见了我的头?”    日后,薛怀安每次回想起这段过往,便会不由得笑出来。    若是初荷恰巧在旁边,他就会再次不厌其烦地问她:“初荷,你当时是怎样想我的?”    初荷总是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瞪他一眼,做出隔空扇他耳光的手势。于是,他配合地表现出惨兮兮挨打的模样,头随着初荷的手左右摆动。她若是不停手,他便继续摇头晃脑下去。    一般情况下,初荷这样假装打了十来下,就会“扑哧”一声笑出来,再瞪薛怀安一眼,扭头去忙自己的活计,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傻乐。    时过境迁,这件事如今已成了谈笑之资,但薛怀安知道,那时候初荷的确被吓得不轻。    他记得她一听自己这样问,便把眼光投向花影下面,紧接着“啊”的一声,惊叫出来。    “薛怀安的头”就躺在那丛花下。    ——那是一个刚刚割下、空干了血、用石灰做过简单处理的黑人头颅,脖颈处仍然凝着血迹,凹陷的眼睛紧闭着,厚实的双唇已经没了血色,泛着带紫的青白之色。    薛怀安顺着眼前小女孩儿惊恐的目光看去,立刻喜上眉梢,乐颠颠地跑过去,拾起头颅,一边察看一边说:“多谢,多谢姑娘!”    初荷不知这“谢”从何来,此刻也顾不得这些,只想抬腿往屋里跑,可是一双腿好似软成了两根面条,无论如何也拔不起来。    薛怀安见头颅没事,才想起面前还有个吓呆了的小姑娘,转头温和地微笑解释道:“姑娘莫怕,在下是锦衣卫校尉薛怀安。这个头是港口英国海船上一个刚死的黑人水手的,在下这是拿去解剖研究一下,看看黑人的头脑与我等的构造有何不同。”    初荷一听说他是维护治安的锦衣卫,扑腾乱跳的心总算稍稍安稳了些。    只是眼前这个年约弱冠的青年穿着一身青布长衫,哪有半分锦衣卫的模样?再瞧瞧那个黑不溜秋、满头短短卷毛的头颅,只觉得心头泛起一股恶心,便是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敢问这位官爷,是在哪位总旗下面效力?”初荷身后忽然传来阿公温厚的声音。    薛怀安闻声看去,见是一位气宇轩昂的老者,须发花白却神采奕奕。    他连忙躬身施礼道:“老丈好,在下是南镇抚司福建泉州府港务千户所下辖永宁百户所李抗李总旗所属校尉薛怀安。”    面前年轻的锦衣卫一口气不喘就报了这么一长串出来,老人家听得忍不住笑问:“年轻人,你对别人都是这样自报身份的吗?”    “差不多,如果人家问的话。”薛怀安答话时眼睛透着迷糊,不大明白眼前的老者为何如此问,难不成这么有条有理、细致全面地报出名号,有什么不对吗?    初荷撇撇嘴,觉得这人怎么好像少一根筋似的,原本的害怕顿时减了大半,加之有阿公在一旁依仗,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你只用说是永宁百户所李总旗下辖就好了呀,说那么多做什么,臭显摆吗?什么福建泉州府的,难不成我们还会以为你是从福州府来的?”    “福州府没有一个叫永宁的地方,你们自然不会这么想,但是广东省和四川省都有叫永宁的地方,我若像你方才那样说,不是会让人误以为我是广东或者四川来的吗?”    若是寻常人这么回答初荷,她一准儿以为这是在和自己抬杠,但眼前的青年神色认真,倒不像是在逞口舌之快,而是的确这么认为。    初荷心中好笑,只觉这人倒真是傻得可以,讥讽道:“是啊,这位官爷真是思虑周到。你不说清自己是哪里的锦衣卫,说不定有人还以为你是清人的锦衣卫呢。”    “那倒不大可能。清国与咱大明南北对峙这么多年,他们的锦衣卫绝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地在咱们的地头上自报家门。更何况,他们也没有锦衣卫衙门。”薛怀安居然没听出初荷正在打趣他,继续一本正经地回答。    “难说,比如换作你,我看你就算是身在清国,还是会明目张胆地说,我就是泉州府锦衣卫。”    “在下哪儿有那么傻的?”薛怀安说完,挠挠头,看看眼前鬼鬼笑着的初荷,终于有点儿明白过味儿来,“姑娘,你这是在暗讽在下呆傻?”    “哪有,哪有,锦衣卫哥哥,你多心了。”    “但在下看来,分明觉得有一些。”    “那可真是你多心了。你呀,真是太敏感了呢。我爷爷说,这是潜在抑郁型气质的外在表现,这样的人,精神都像花儿一样娇嫩,一受打击就会枯萎。”    “真的吗?‘抑郁型气质的外在表现’?”薛怀安把最后的这个陌生词组又来回念了几遍,越念越觉得很有点儿了不起的感觉,望向初荷阿公的眼神便越发恭敬。    “老人家,你们可是从北方搬来不到一两年?”薛怀安问。    初荷的阿公略有些吃惊:“这位官爷怎么知道的?”    初荷不等薛怀安回答,抢白道:“爷爷,他听口音就知道了呗。哦,这不,我叫您爷爷来着,北方人才喜欢这么叫的。”    阿公摇摇头道:“当年李自成作乱、清兵南下之后,北方人移居此地的很多,光凭这个,可看不出我们才移居此地不过一两年。”    薛怀安一指小池里的荷花,答道:“贵府的荷花是栽在盆子里再放入水中的,从这里能看到水中盆子的边沿。”    初荷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隔着清浅的池水,果然看见埋在泥里的荷花盆露出一道盆边儿。    “如果是本地荷花,直接种在泥里就好,但如果是名贵的品种,又是从别处用花盆移栽来的,种花人害怕荷花不适应本地土质和气候,就往往必须先在原来的盆里养上一两年,等到适应了气候再挪出盆来。”薛怀安继续解释道。    阿公赞许地点点头:“不错不错,再加上口音,你自然就能猜出我们刚从北方搬来一两年。官爷有这等眼力与推理能力,一定不是负责地方治安的锦衣卫,大约是专管刑事侦缉的?”    “正是,不过在下刚从书院出来,被征入锦衣卫没有多久,只懂得些书本知识,一切实务还要从头学起,这人体的奥妙便是其中之一。”说罢,薛怀安把手中的人头往前递了递。    初荷不由自主地又往后退了半步,面对那颗黑头,阿公倒是依然镇静如常:“你手里那麻袋漏了,这颗头颅你这么拿着走在外面总是不妥。来,你先跟我进来,我让儿媳找块布给你包一包。”    薛怀安闻言恍然大悟,捧着那颗脑袋略一施礼:“对啊,老丈说得有理,那就多谢了。”    自从那日,薛怀安跟着阿公进了屋子,从此便成了初荷家的常客。    她阿公早年四海游历,跟着商船到过英国和土耳其,也随驼队穿越沙漠,一直向西走到了意大利,故此讲起当年的见闻,便会滔滔不绝。时间长了,家人早就耳朵起茧,难得薛怀安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老人家讲多久,他就能听多久。    初时,初荷以为薛怀安是假装有兴趣,来讨好老人家,后来发现,这人即使听到了重复的故事,仍然是目光炯炯、兴趣盎然的样子,还喜欢和阿公讨论,当真是饶有兴趣的模样。    这人啊,可真是个呆子!初荷在心底里这样笑他。    而薛怀安喜欢待在初荷家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初荷的爹爹。    她爹学问渊博,于数学、物理、化学及哲学都有很深的造诣,但隐居于此地不为人知,只是间或用笔名刊发些书籍、文章,被薛怀安恭敬地称为大隐士。    薛怀安因为家庭变故,没能完成在书院的学业,这一直是他心中的遗憾,故而遇到如此良师,犹如久旱逢甘霖的秧苗一样,恨不得一股脑学走初荷爹爹的全部知识。    初荷的爹爹原本也就是随便和薛怀安聊聊,然而偶然知道了他的经历,顿时便来了兴趣。    说起来,这薛怀安也算有些来头。    他父母年轻时游学英国,在剑桥生下薛怀安。十岁上他的父母不幸去世,可南明的薛家人却无法很快赶来接回已然成为孤儿的薛怀安,于是他父母的导师牛顿教授便将他接至家中抚养。    老教授在闲暇时以教导薛怀安学问为乐,虽然只有短短三年不到,却让他受益良多。    “牛顿教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初荷爹的口气里夹杂着崇敬与好奇。    薛怀安想了想,觉得用一两句也说不清楚,但还是尝试着描述了一下这位被人们无比敬仰的老者:“他不做任何娱乐,不散步,不下棋,不打英国牌,常常忘记吃饭。脾气温和内敛,但外人看上去可能有点呆呆的。”    初荷在一边听了,忍不住笑着插嘴:“怪不得你是如此的脾气,原来是幼时就沾染上了呆气。对,花儿哥哥?”    “花儿哥哥”是初荷给薛怀安起的名字。她自幼长于北方,说话“儿”音略重,语速又快,“怀安”两个字被她连读,念出来又加了个“儿”音做后缀,听着便很像“花儿”。于是,初荷干脆就叫他“花儿哥哥”。    薛怀安被起了这样的绰号,也不生气,由着初荷拿自己开心。初荷见怀安好脾气,又几乎每天都泡在自己家,一日三餐天天不落,就更是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地欺负起这朵娇弱的小“花儿”来。    树    转眼,薛怀安在初荷家已经蹭吃蹭喝了半年。    他无父无母又尚未娶妻,加之并非泉州人士,客居此地不久,只得两三朋友,生活很是冷清,只是他心上有三分痴性,平日埋头于自己的喜好研究中,闷了就弹弹月琴舒心,倒也并不觉得寂寞凄清。但是自从认识了初荷一家,只觉与她家人处处对了脾气,加之她家每日饮食都很是美味讲究,便几乎天天来报到,晚间每每与初荷爹爹和爷爷聊得晚了,就干脆宿在她家,日子一长,俨然家人。    年关将近的时候,初荷念的公学放了假,却不知她中了哪门子邪,天天把自己关在屋里,鼓捣着自己的小秘密。    “臭丫头,快出来!你不是说要陪我玩儿的吗?”槿莹在初荷房门口一边用力拍门一边大声叫着。    槿莹是初荷在公学的好友,因为父母去云南做生意,赶不回来过年,她家中又再无他人,便被初荷邀到家中来过假期。    谁知初荷不知着了什么魔障,自从放假以来,便一直把自己关在屋里,问她在干什么,却一个字也不说。初荷娘去检查她屋里究竟藏了什么古怪,却发现这丫头比藏骨头的老狗还要狡猾,屋子给收拾得一干二净,什么东西也翻不出来。    “你先去和我爷爷、爹爹玩儿去。”初荷冲屋外叫。    槿莹有些恼了,气哼哼地双手叉腰,隔着门嚷道:“真讨厌,分明是你叫我来的,现在却成天自己躲着,我走了,不住你家也罢!”    这话本来是吓唬的意味更重些,但是屋里的初荷却连句挽留的话也没有,似乎根本没有听见一样。    这样一来,原本还有几分虚张声势的槿莹真的恼了,一跺脚转身就走,不想被正好过来的初荷娘一把拉住,柔声劝道:“槿莹别生气,这孩子就是这样,有时候一根筋得很。”    “她也太欺负人了。”槿莹带着委屈的哭腔,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来,你先去前院儿,她爹爹和阿公都在扎过年的彩灯呢,可有趣了,我陪你去看看,回头我来教训这个死丫头。”    初荷在屋里听见门外两人的声音远了……之后没多久,隐约传来一阵金属敲击的声音,以及短促尖锐的呼叫,外面似乎发生了什么混乱,紧接着,门被“咚”的一声撞开了!    初荷正在看书,抬头见是娘生生撞开了门,心中甚是诧异,心想娘一定是气急了,否则怎么骤然犹如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生出了如此神力,竟然能撞断门闩。    她下意识地把书往后一藏,赔着笑脸道:“女侠息怒,我这就去陪槿莹。”    然而娘此刻的神色却慌乱异常,也不搭理初荷,回手一关门,紧接着将门边的一只矮柜费力地推过去堵住,然后扑过来,双手抓住初荷的肩膀,以一种初荷这一生都不会忘记的绝望口气冲她低吼:“不许出声!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许出声,不许出声!”    初荷不知出了什么事,本能地害怕起来。    她只觉得娘的手指几乎要插入她的身体,于是两个人的身子犹如契合成一体一般,不可控制地一同颤抖。    她想问,却不敢出声。    初荷娘快速扫了一眼屋子,拽着初荷来到一口大檀木箱子前。    那箱子是用来装被褥的,因为这几天正赶上南方冬季少有的晴好天气,里面的褥子都被拿出去晾晒,此刻正好空着。    初荷娘将箱底的木板掀起,露出一个一尺深的地穴,刚好够初荷平躺下去。    “躺下,不许出声!”娘的声音从未如此不容抗拒的坚硬,可是又于这坚硬中渗出无法掩藏的恐慌。    说话间,初荷娘几乎是把初荷塞进了地穴。    初荷只觉眼前一黑,头顶的木隔板猛地砰然盖了下来,顿时将她锁入一个幽暗、狭小的空间。紧接着,她听见头顶上微微有响动,木隔板缝隙透进来的几缕光也被挡了个严实。    她感觉,有什么东西正正压在了隔板上,接着便是关箱盖的声音,隔板微微一沉,似乎是娘也跳进了箱子,并关上了箱盖。    初荷有些喘不过气来,心头慌乱不安,朦胧预感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将要发生,刚想开口询问,就听隔板那边娘又说:“不许出声,无论如何都不许出声!”    这一次,娘的声音已经变得冷静,异乎寻常的冷静,仿佛一位能够预见到未来的智者,就算站在鲜血与烈火交织的修罗道前,也不会心生慌乱。    片刻令人窒息的安静之后,门被撞开的声音传来,初荷听见一个有些发闷的男声:“那婆娘一定是逃到里面了,搜!”    接着,便是极其轻微细碎的脚步声,似乎有两三个人正快而轻地在屋子里走动。    仅仅一息之间,有个尖厉些的男声便说:“估摸就在那口箱子里了。”    话音一出,初荷连害怕的工夫都没有,就听见箱子“砰”的一声被打开,接着便是娘的一声尖叫。    在凄厉的叫声中,隐藏于黑暗中的初荷听见一种奇异的、永生不能忘记的声音。    那是金属切入身体时的锋利,血肉与刀剑摩擦时的震颤,灵魂飞离**时的诀别,即使从未有过这样可怕的经验,年幼的女孩儿也几乎是在一瞬间便明白了一切。    不许出声,无论如何都不许出声!    她的喉咙被套上了娘的咒语,连本能的惊叫也无法发出。    世界在那一瞬静寂下来,悲伤或是惊恐都不再存在,连心跳也似乎停止了。在幽闭的黑暗空间里,初荷唯一的感觉只是有黏稠的液体渗过了木板的缝隙,一滴一滴落在她的脸上,再滑入她的唇中。    鲜血是温暖的,她这样想着,在被光与热抛弃的世界里,安静得犹如死去了一样。    “这里似乎是小孩子的房间。”低沉的男声响起来。    “嗯,先去书房搜搜,这里大约不会有什么了。”尖厉的声音道。    “还是先搜搜这里。”    “先去书房,反正一家子都被杀光了,这些无关紧要的地方一会儿再来也不迟。”    “那分头,我查完这里就过去。”    初荷听见那个有着低沉声音的男子又四处翻东西的声音,接着脚步声再次回到木箱边上,然后是箱子被打开的响动,似乎那人要再次检查一下木箱。    就在这时,初荷觉得眼前微微一亮,木板上的重压骤然消失。    突然,娘凄厉的嘶吼声响起:“你杀了我女儿,我和你拼了!”    初荷心头一惊,难道娘刚才没死?这是她跳出木箱去了?    然而在短暂的搏斗声之后,初荷便听见一个重重倒地的声音,接着是一串咒骂:“他奶奶的,这臭婆娘命还挺大,我看你这次死绝了没有!”    话落,又是三四声兵器插入**的声音,之后,那脚步声便渐渐离开了房间,终于,只有初荷一个坠入了寂静无声的地狱。    薛怀安找到初荷的时候,以为她死了。    他掀开木板,看见浑身是血的小女孩儿睁着一双空寂的眼睛,没有恐惧或者悲伤,像是魂魄已经被谁抽离出她的身体。    他一把将初荷抱入怀中,失声地叫她的名字,然而,他立刻惊讶地发现,她的身体是温热的,她的鼻息轻轻打在他手上,让人想起蝴蝶的翅膀扫过皮肤时那脆弱而微小的触感。    她还活着!    意识到这一点的刹那,薛怀安忍不住落下泪来,几乎要跪地叩谢老天的慈悲。    他迅速地检查了一遍初荷的身体,发觉并没有任何损伤,于是大声地呼唤她的名字。    初荷犹如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头娃娃,毫无反应,眼睛直视着地上娘亲的尸体。    尸体上有四五处伤口,其中一处正在胸口,鲜血在那里与衣服凝结成一大团,像极了一朵浓艳的血玫瑰。    初荷只觉得那玫瑰正在不断变大,火一样燃烧着,眼里只剩下漫天漫地的红。    那红色浓稠焦灼,迫得她只想大声地嘶叫。    然而,她叫不出来。    从那天开始,初荷失去了声音。    薛怀安细细搜索了初荷家的每一个角落,可仍然找不出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所有的证据从表面看起来,似乎都只是一桩普通的入室抢劫杀人案。    “但是,这绝对不是一桩简单的入室抢劫杀人案!”薛怀安肯定地说。    “为什么?这家不是的确有被盗的痕迹吗?”锦衣卫总旗李抗问。他是事发之后,薛怀安唯一通知的人。    “杀人满门,又不留任何线索,这算得上是一伙老练的悍匪了。但是这么一伙人为何会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此地?按理说,要是本地有如此强悍的黑道,方圆五十里以内必有耳闻。”    “也许不是一伙人,而是一个人,因为什么原因突然起了歹念。”    “他们家中有两个成年男子,再加上小孩儿和妇女,若是一个人冲进来干的,就算再怎么凶悍,响动能小到邻里都不曾发觉?”    李抗年约四十,略有些中年发福,干了二十来年锦衣卫,也只是一个百户所内下辖五十人的总旗。    他于刑名断案没什么特别的本领,好在经验丰富,为人正直,对有学问的人向来佩服,此时听薛怀安说得如此肯定,很干脆地问:“薛校尉,这案子你究竟怎么想的?”    薛怀安先是回头撩起身后马车厚实的挡风帘子,确认初荷的确是睡着了,才引着李抗往院门口走了几步,指指那在冬日里萧瑟寥落的庭院。    在南方冬季阴冷的风中,庭院虽然仍然青翠,却远没有其他季节百花争艳、蜂蝶竞舞的热闹繁华,蜿蜒的石子小路上,一道鲜血汇成的小溪顺着石子间的缝隙流淌到将近院门处,才干涸凝结。    “下手狠毒准确,每一击都伤在大动脉上,才能造成如此大的流血量。”薛怀安说。    他尽量把声音放得客观而平静,然而眼睛里隐隐藏着的怒火,却烧得分外炽烈。    “还有,这家人住在海港附近,院子的后门就是一条河,门口系着一条维护得很好的小船。这说明,他们随时准备离开或者说是逃走。所以我想,他们隐居在此处,原本就是要躲避什么仇家,而现在看来,可惜最终还是被仇家寻到了。”    “你这么说虽然有些道理,但还是猜测和推论居多,就算如此,你想怎么办呢?”    薛怀安对着李总旗深施一礼,恳切地请求:“总旗大人,这家幼女的躲藏之地并非什么很难发现的隐蔽所在,她母亲敢于将她藏在那里,是因为料定匪徒的目的是灭她满门。因此,既然那个叫槿莹的小女孩儿做了替死鬼,匪徒便不会再去费心寻找她家真正的孩子。所以,卑职恳请总旗大人封锁消息,只说这一家四口已然尽数被杀,卑职则负责保护这孩子,早日缉拿凶手。”    “照你这么说,这孩子可能知道仇家是谁?她现在情形如何?”    “她大约是受惊过度,现在还不能言语。”    李抗听闻,眉峰一蹙,露出同情之色:“好,且依你的推断行事,我于泉州城内认识极好的西洋医生,明日便可请来为她诊疗。”    然而,无论是西医还是中医,都无法治好初荷的哑病,甚至,无法让她开口吃些粥饭。    到了第三天,薛怀安突然好脾气尽失,一把将卧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初荷拽起来,劈头盖脸地呵斥:    “你想死是不是?好,你可以去死,但是死之前你要先搞明白,你这条命是怎么来的。你娘原本是你家唯一有机会从后门乘船逃走的人,可是为了跑来救你,这才失了时机。”    “你知道她为什么要躲在那箱子里吗?那是为了掩护你。有了她,匪徒才会忽略隔板下面的玄机。你的命是她的命换来的,你死之前先想好,如此自暴自弃,你怎么去黄泉见你娘!”    其实这话还未说完,薛怀安便后悔了。他一向脾气甚好,虽说年长初荷十岁,算起来也是半个长辈,可平日对初荷从不曾说过一句重话,然而此时骂也骂了,本就于人情世故上不甚圆通的薛怀安一时间根本找不出什么话来回旋,支支吾吾半晌,说不出一句道歉的软话,一下子急出一脑门子汗来。    初荷看着怀安,小小的一张脸上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好一会儿,她缓缓抬起手,轻轻拭了拭他额角的汗,毫无征兆地无声哭泣起来。    那也许是这世界上最寂静的哭泣。    透明的眼泪顺着眼角安静地流过面颊,嘴唇抖动着,流泻出心底无法言语的悲伤。    怀安长长舒了口气,将初荷拥在怀中,想:她终于哭了,一切都会好的。    可是即使用了各种办法,初荷仍然不能说话,西洋医生说这叫失语症,中医郎中说这是郁结于心。    案子的调查也没有任何进展,初荷不知道自己家究竟有何仇家,甚至连亲戚也一个都没有。因为她家是从北方的清国移居南明,薛怀安于户籍卷宗中也找不到任何线索,更无法联系到她的其他亲友,于是,他便成了初荷的临时监护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初荷的身子总是病着,直到夏天将至的时候,才算好透了。    那天初荷心情好,坐在院子里看着怀安布置的小小花园。    这花园比她家原本那个寒酸太多,连一洼小池也没有。她从家里搬来的荷花只好重新又种在了花盆里。    此时,小荷已经抽出尖尖角,翠绿的荷苞顶上是一抹淡粉,那颜色鲜嫩诱人,让人不由得万分期待花开的样子。    怀安站在初荷身后,对她说:“我在想,既然暂时不太可能查出更多线索,我们只好从长计议。”    初荷转过脸看他,眼神沉静,似乎知道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你这样待在我这里,时间长了总是瞒不住的,万一被那些仇家知道就难办了。我希望可以一直保护你,所以,你需要一个新的身份。我会疏通分管户籍的锦衣卫,给你一个新户籍,以后你就是我的表妹,姓夏,好不好?”    初荷眨眨眼,微微点头。    怀安心底掠过一丝喜悦,看向初夏白金般明亮的阳光之下那即将绽放的荷花:“名字就叫初荷好不好,夏初荷?”    初荷不言,又是点点头,轻轻笑着。    那天晚上,怀安照例在睡前去看看初荷,发觉那孩子忘记吹熄油灯便睡了过去。    他走到灯前,看见几案上放着一个用毛宣纸订成的册子,翻开的地方以大白话一样的文法写着一段奇怪的话:    安成六年五月十七,公元一七三二年七月八日,天气晴。    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叫夏初荷,夏天最初的荷花之意。    花儿哥哥给我起这个名字,一定是希望我能够忘记过去,像即将开放的花朵一样迎接新的未来。    我会努力的,然而不是作为一朵花,而是一棵树,不依靠任何人、在风雨中也不会倒下的大树。    我要成为像大树一样可以被依靠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必须好好吃饭,努力锻炼身体,不能哭泣,不能生病,不能贪睡,不能软弱,不做任何人的负担。    枪    “怀安,咱们调到惠安百户所几年了?”李抗问。    他如今是惠安百户所的百户,此时,正一边津津有味地把玩着一把火枪,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薛怀安聊天。    薛怀安想了想,从初荷家中出事后不久,他随升迁的李抗调职惠安到现在,刚好满了两年。    现在,初荷十四岁了,公学的学业已经完成,今后的去向着实令他头疼。    “你在看什么呢?”李抗瞟了一眼不远处似乎是在伏案看书的年轻人,问道。    薛怀安的案头放着一摞厚厚的卷册,他一边翻看,一边在一张纸上记着什么,头也没抬地答道:“给初荷找学校呢,适合女孩子念的书院还真不好找。既要声誉好,又要位置好,还要价钱好……总之,头疼死我了。”    李抗也有个待嫁的女儿,对这一点颇有同感:“是啊。你说这些丫头没事学个什么劲儿呢。公学,那是朝廷让念的,也就算了,但凡家里有个把闲钱,怎么都要撑着念完。可这再往后,还有什么学头儿?不如在家消停两三年,好好学点儿女红,嫁人就是了。”    “初荷是有潜质的,她应该继续上学。”    “是吗?那你可要想法子拼命赚钱了。那么贵的学校,你自个儿不就是因为没钱才上不下去的吗?”李抗说完,似乎是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正正戳到了薛怀安的痛处,偷偷把眼睛从把玩的火枪上移开,瞟了他一眼。    薛怀安看上去倒是丝毫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只是拍着脑袋,仿佛想起了什么更加让人愁苦的事情:“可是,初荷的文才实在是太差了,这可真的叫人揪心!去考书院的话,以她那样的文才,可是绝对要落第的。”    “哦,你看过她写的文章?”李抗巴不得可以把话题岔开。    “是啊,就看过一次,简直写得糟透了,就和大白话一样,完全没有文法,看了半天也不明白她在写什么东西。我当时就觉得头一大,心想都这么大了,也念着公学,《论语》这些总是读过的,怎么会写出这样的文章来,真是愁死人了。”    “是吗,真有那么糟糕?这倒是奇怪了,你不是说她家学渊博吗?”李抗摆弄着枪,心不在焉地迎合着。    “是啊。后来我问她,她便气急了,说我再不可翻看她写的任何东西,还说那样写东西的文法,是打她太爷爷那里一代一代教下来的,要我不要管。她说,太爷爷说过,终有一日,咱们都要那么写东西的,还说……”    薛怀安话还没说完,只听李抗一拍桌子,大呼一声:“好枪,真他娘的是把好枪!”    “哦?”薛怀安略略表达了一下关心,心中却仍在烦恼着初荷的事情,眼睛继续在各类书院的介绍册中逡巡,眉头不自觉地蹙起。    事实上,虽然身为锦衣卫,但他对兵器并没有什么兴趣,功夫也仅限于刚刚入籍锦衣卫时必须学习的长拳和少林金刚拳,比画两下也许还行,真与高手过招,恐怕就只有挨打的份儿了。然而他一直认为,作为一个刑侦锦衣卫,头脑比拳脚和武器都要重要得多,故此也从未起意去认真学学那些。    李抗却忍不住满腔的兴奋之情,拿着火枪三两步走到薛怀安面前道:“你看!这是最新式的燧发滑膛枪,基本上是西洋火枪的构造,可是后膛和尾管采用了螺旋,用的是当年戚继光将军善使的鸟铳设计,真是绝妙啊。还有,你看这些齿轮和撞机制作得多么精巧,枪身大小只有一般短枪的一半,简直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巧手才能造出来的。太精巧,太精巧了。好枪,真他娘的是好枪。”李抗这般犹如少年人描述倾慕对象的热情介绍终于打动了薛怀安,他把眼睛从书册上移开,看了看,觉得这枪除了个头比一般短枪还要小上不少之外,完全看不出和自己用的锦衣卫标配火枪有什么天大的差别,除此之外,倒还觉得这火枪制作得确实精美,枪筒的金属部件打磨得极其细致,闪着银亮的光芒,木质枪托部分线条柔滑,呈现出圆润的美感,上面刻着一个小小的烫银菱形标记。    “这个标记是什么意思?”    那标记整体看是一个菱形,中间有一条由上到下贯穿的折线。    “这就是制造者的标记。这种枪去年年底才出现在市面上,我刚从一个聚众闹事的火枪手身上收来的,据说在枪市的价钱极高,杀伤力与那些粗制滥造的火枪大大不同,要一百两一支。就这样的高价,还等闲买不到呢。”    “啊?这么贵?”薛怀安这次倒忍不住惊叹起来,原本盯着这把宝贝火枪的迷蒙眼神也于瞬间亮了。    南明的吏制俸禄优厚,就算是薛怀安这样的小吏,一个月也有十几两的俸禄。然而想想,一年不吃不喝才能买得起这样一把枪,薛怀安一时间有些不平:“杀人的东西竟然卖出了天价,那些跟着起哄的,还真是脑袋被门夹坏了。”    李抗却是爱枪之人,马上反驳:“你懂什么?这种枪后坐力小,射击更精准,射速更快,填装弹丸更简便,并且性能稳定,几乎不出问题。还有,击发之后枪后部冒出的烟火极小,不会伤害射击者的眼睛……总之,一百两绝不算贵了。你要想一想,如今这年月,还有谁花这么多耐性,用手工打磨出如此精致的火枪?”    是了,如今这年月,谁有这样的耐心一寸一寸地打磨一支火枪呢?    此刻是南明安成八年,公元一七三四年,整个世界躁动得犹如即将破茧而出的蝴蝶,哲学、物理、化学、医学、机械……几乎所有人类探索世界的利器都在以过去数千年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疾进,似乎只要再添上一把力,桎梏住世界的茧就要被冲破了。    所以,人们更关心的是速度,是如何在更快的时间里造出更多的东西、积累更多的财富、获得更大的权利,而谁又有这样的心性,把精力消耗在一把就算再精美也不过是凶器的小小物件上?    ——这些原本是李抗激荡在心中,却还未来得及说出的华丽潜台词,然而,在撞到薛怀安懵懂且游离的眼神时,他顿时丧失兴趣,把话咽回了肚子。    薛怀安没有意识到这把火枪引发了面前这个中年男人哲人式的思考,心思仍然牵挂着初荷的学校,应付性地嗯嗯啊啊了几句,便继续研究那些学校卷册去了。    李抗在一边却开始觉得无聊,已经打开的话匣子一下收不回去,只得在薛怀安身边磨磨叽叽地转了两圈儿,企图再找个话题出来,由此不觉细细观瞧起认真翻看卷册的薛怀安来……    只见这年轻的锦衣卫半拢着眉,侧脸的线条因而有了一种生动的张力;双眉生得极好,不浓不淡,有缓和而修长的弧度;眼睛不大,加之是单眼皮,故而平时也不觉得如何有神采,可此刻摆出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神思凝于手中的卷册上,那双眼便也异乎寻常地明亮起来,让整个人呈现出男人才有的安稳凝重之感。    突然,李抗把手往薛怀安的肩上重重一按,以无比恳切的语调道:“怀安,不如你娶了我的女儿。虽然你说不上太俊,家世单薄,俸禄也不高,人还呆,反应迟钝,不懂风情,又太瘦,力气还小,但她嫁给你,我放心。”    薛怀安有些迷茫地把眼睛从卷册上移开,前一瞬还炯炯有神的双眼顿时蒙上一层懵懵懂懂的雾霭。    他看着一脸认真的上司,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李百户,我想起来家里的酱油没了,现在是午休时间,我出去打趟酱油啊。”    说完,他脚底抹油,一溜烟儿地跑了。    忆    菱形,中间有一条由上至下贯穿的折线,对于夏初荷来说,这是荷花花蕾的标记。    初荷第一次摸枪,大概只有四岁,那是在太爷爷的百岁寿诞。    这样的日子,在别家都是要大肆庆祝的,可是她家人丁少,除去她,只有爷爷和爹娘而已。太爷爷的朋友们更是纷纷熬不住时间的折磨,早早做了古人,因此这个珍贵的百岁生辰并不比平时的家宴有什么格外的热闹。    那时她年纪小,搞不懂爹爹为何老让她去向太爷爷撒娇嬉闹,可现在,只剩得孤身一人,她才忽然明白,大约是因为父亲看出了那位百岁老者心中的寂寥了。    有的时候,活得比别人都长,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一切只意味着更长时间的孤独而已。    初荷这样想着,不自觉地轻轻叹了口气,继续拿丝绵擦拭着手中的火枪。    她记得百岁寿宴上,太爷爷喝得有点儿多,带着醉意拿出一支火枪来,教她如何拆装。她不懂事,只觉得如同玩具一般有趣,从此便缠着太爷爷要枪。    四岁时的记忆零星模糊,初荷不能完全想起那枪的构造模样,可是仅凭着残留的记忆,她也肯定,那是一支即使在如今来看,也是超一流的火枪。    现在,当她自己着手制造火枪的时候,就了解到想要创造出一把完美的火器并不容易,但那时,初荷不懂得珍惜,常常把太爷爷造的枪拆了又装,装了又拆,或者把不同枪支的零件胡乱安排一通,甚至还丢失了不少。    不过太爷爷并不介意,甚至很是高兴。他常说初荷于枪之道极有灵性,强过她爷爷和爹爹甚多。    等到她再长大一点儿,是七八岁上,太爷爷开始教她练习射击。    他在她的手臂上绑上沙袋,日日戴着,锻炼臂力。又让她每天举枪瞄准,寻找抬手就射的感觉。他更一遍一遍地让她练习拆卸枪支,充实火药和弹丸,以至于初荷相信,最后她做这一切的速度恐怕要强于任何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火枪手。    当然,这件事与天赋的关系不大,速度快也不过是因为太爷爷对她的训练严格而已。一直以来,老人并非以对一个孩童的尺度来要求她,而是严格得俨如对待一名士兵。    初荷的爷爷和爹爹并不能完全理解老人家的想法,不过当一个老人活过了百岁,人们便总是会纵容他,事事随他意就好。更何况,初荷原本是有些娇气的,被太爷爷这样一训练,倒是改变了很多。    初荷自己也想不明白,当年的小小女童怎么会坚持练习那样枯燥而辛苦的事情,也许是她希望像太爷爷那样,一抬手就可以击落树上的野果,但也许只是因为,命运在冥冥中早已注定。    太爷爷在初荷十岁那年寿终正寝,在他离世的时候,嘱咐儿孙一定要在他死后去南边的明国定居,又将一只装有太奶奶首饰珠宝的木匣送给了初荷。    初荷在葬礼后打开木匣,发觉里面的簪花和玉镯看上去都甚是名贵,她不敢收着,拿去给娘,可娘却笑笑说:“这是太爷爷给你的,一定有什么深意,我想在他看来,继承他衣钵的人,只能是你。”    想来那时的母亲是不会,也不可能知道木匣中暗藏的蹊跷的,但的确,事实被她说中了……    初荷发觉木匣的秘密时,正是那个全家遭难的冬天。    之前她家操办太爷爷的丧事,变卖家产,长途迁徙到南方,再安顿下来颇费了一番精力,待到初荷有时间细看太爷爷留给自己的遗物时,离老人家过世已有差不多两载。    开始,她不过是把玩一下那些珠宝,心里美美地描画一番自己出嫁时簪金佩玉的模样,后来觉得无聊了,便开始研究起木匣子来。    那木匣的容积颇大,一尺见方,没有过多的雕饰,但是打磨拼接得极为精致,如同太爷爷制造的那些火枪一般。然而如果仔细看的话,这匣子从内部看的感觉比从外部看起来要浅上一些,似乎是一个底子很厚的木匣。    初荷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只觉这厚厚的底部其实可以挖空了藏些什么东西。太爷爷深通火枪中各种机簧和擒纵的制造,这样的机关只要在匣子中装上一个机栝就应该能办到。    初荷敲了敲匣底,声音听起来很实,可是她仍然不死心,不知为何生出一种执念,认定了太爷爷不会只是单纯地送她些珠宝,直觉告诉她,在他们之间应该有比珠宝更为重要和紧密的连接才对。    初荷想了想火枪上击发弹簧机关的构造,将木匣平放在地上,用力向下一压——木匣没有任何变化。    她努力回忆着太爷爷那些关于枪械构造的只言片语,心想:如果他老人家并不是按照滑膛枪回撞机关的原理,还会怎样来设计呢?    她再次下压木匣,同时逆时针一转,便听见“咔嗒”一声微微的响动,木匣的底部应声脱了下来。    初荷会意地一笑,低声自语:“左轮枪。”    “机关在击发的同时转动。”太爷爷有一次这样说起一种枪,那是他最为喜欢的一类火器,据说非常实用,特别是在处理哑火问题时既简单又安全,并且击发出去的是叫作“子弹”的东西,而不是一般火枪所使用的弹丸。    “但是,我都没听说过呢?这是一种火枪吗?子弹又是什么?”那时的初荷好奇追问,在她的记忆里,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子弹”这个名词。    太爷爷的脸上露出一种似乎是说走了嘴的尴尬,好在他的眼睛因为衰老变得浑浊,可以轻易地隐藏起情绪。他并不作答,只用呵呵的笑声便掩盖了过去。但是敏锐如初荷,还是抓住这问题不放,就算当时被糊弄了过去,隔三岔五还是会想起来,问问左轮枪的事。    太爷爷知道初荷的脾气倔强,又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一直糊弄下去也不是办法,终于有一次与她约定说:“等到你大了,太爷爷一定和你讲个明白。”    初荷粉脸挂霜,嘟着嘴,一脸的不满意:“太爷爷,你都一百多岁了,我要长到多大,在你眼里才算够大了?”    “等你可以扣动扳机的时候。”    “当真?”    “当真。”    初荷虽然一直练习臂力,但太爷爷说她年纪还小,受不住火枪的后坐力,无论怎样也要到十四五岁以后才可以真正去扣动扳机开火,如若那时臂力不够,也许还需要再等一等。可初荷的牛脾气上来,从此比以往锻炼时更加卖力,存了心要提前拥有扣动扳机的力量。    然而太爷爷毕竟还是失了约,在初荷还没有练就足够的臂力时,就先走了一步。    初荷打开木匣底部,果然见到一个中空的夹层,里面放着一本写得密密麻麻的小册子。封面上是《枪器总要》四个楷书,正是太爷爷的字迹。    她不及细读,先速速翻了一下,正看见一幅插图上画着一把从未见过的短枪以及拆分图,旁边写着“左轮枪”三个小字。    她心中想起往事,忍不住叹了口气,自语道:“原来太爷爷并没有食言啊。”    初荷本以为这书是太爷爷专门写给她的,然而翻开一读,才发觉到,这更像是一部写给后人的书。在序言中,太爷爷用他习惯的文法写道:    鉴于我对这个世界造成的过错,沉默也许是最好的选择。然而,对于枪械的热爱,我还是忍不住地提起笔来。    中国人作为很早就懂得使用火药、炼制焦炭和锻出精钢的民族,却被火枪的时代所抛弃,其中缘由耐人寻味。    本书仅以我所知所能,讲解武器制造的奥秘,也许能使看到此书、比我更具智慧的人找到这世界未来的出路。    然而,我希望读到此书的人能够明白,这本书可以制造出毒害这个世界的毒药,当你不能确认自己有足够的心智去研读它的时候,请合上书页;当你不能确认这世界的人们有足够的心智掌握书中所载武器的时候,请不要尝试制造它们。    否则,你将把你的世界提前推向毁灭。    尽管初荷不能透彻理解序言的意思,还是不由自主地有些紧张。但巨大的好奇心让她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去看这本书。    那些日子,她不去陪伴暂住在家里的槿莹,也懒得搭理父母和爷爷,一个人没日没夜地研读着这本世界的“毒药”,犹如中了魔障一般。    现在想来,初荷便会觉得万分后悔,如果当初能够知道此生再也见不到爹娘、爷爷和槿莹,那些日子,原是应该多与他们说说话的……    初荷完成了火枪最后的擦拭工作,轻轻舒了口气,看着自己精心制造的杰作。    她纤细的手指轻轻拂过属于自己的烫银荷花标记,神思不觉飘远。    扳指算算,自己制作火枪大约已有两年时间,第一支枪从用钢钻一点儿一点儿钻磨枪管开始,到最后完成,用了大约半年时间,其中钻枪孔是最为耗时的步骤。    她先从铁匠那里买来由两块锻铁打在一起的细铁管,再用钢钻在原来管洞的基础上一点点研磨,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凿出厚度十分均匀的完美枪管来。    而市面上大多数的火枪,在铸造枪管的时候,仅仅是铁匠用一根冷铁棍儿做芯,然后把两块极热的铁围绕在铁芯上锻打和焊接,同时转动铁芯,最后再抽出来制造而成。    这样做快虽快,但是由于铸造工艺的水平有限,枪管的均匀度很难达到完美,不但对射击的效果有影响,更容易发生枪管爆炸的惨祸。    所以,当初荷第一次给祁家主人写信的时候,特意写明:精致火枪,手工磨钻,五两银订金。    祁家主人究竟是谁,初荷并不知道。    她最初知道这个名字,是从太爷爷留下来的《枪器总要》这部书中。    这书最后并没有完成,除去前面已经装订好的部分,还留有很多未装订的散页,而祁家主人的书信便夹杂在其中。    信的内容十分简单,不过是以二百五十两银子的价格,订购了五支火枪而已。    当初荷有心思整理这些散页的时候,离家中惨剧的发生已有半年之久。一看到这封信,她尽管年纪尚幼,还是隐约察觉到什么不同寻常来。    她心里一沉,仔细思索这信的意味,手心就微微出了一层薄汗,下意识地往门口看去,确定薛怀安不会突然闯进来,又来来回回把这简单的信读了两遍。    明律不得私制军火,造枪、售枪的商人一律要登记在册,而初荷知道,太爷爷显然是没有去登记过的。她忽然就想起家中出事后,薛怀安不止一次地追问她可知道家中有什么仇家,又或者曾经靠什么营生积累家财,那时她全然不知,唯有无力地摇头。    然而如今,她知道了,却终是下定决心不对他说。    误    薛怀安在德兴茶楼撞见初荷之前,正琢磨着要去哪里胡混掉这个午休,等李抗忘记了提亲的事再回去。    惠安是座不算很繁华的小城,平日里并没有什么案子。薛怀安的顶头上司李抗虽然官名是百户,但实际上手边除了他这个正正经经受过刑侦训练的校尉,剩下的都是些监管治安的锦衣卫,平日里分散在各处乡里,容易指使的只此一个。    故此,薛怀安不敢走远,遂进了离百户所不远的德兴茶楼。    这茶楼是惠安最热闹的所在之一,正午时分,会请来戏子清唱。    薛怀安是个戏迷,虽然这小地方并没有什么太高明的伶人,但偷闲听听也颇为惬意。    此时戏还没有开锣,薛怀安四下瞧瞧,一想自己还穿着官服,被人看到这时出现多有不妥,便选了一个最僻静隐蔽的角落,半躲半藏地坐了下去。    不知怎的,戏子迟迟未到,薛怀安顿觉无聊起来,开始习惯性地观察起茶楼里的三教九流来。    最引他注目的,是一个坐在二楼雅座的年轻人:看相貌,年纪似乎未及弱冠,严格说来还是个少年,可是气质却很是持重,目光安静清冷,发束皂色方巾,身穿同色衣衫,腰配长剑。    出于锦衣卫的职业敏感,薛怀安喜欢对佩剑的人格外分析一下。    ——衣服上的灰尘略有些明显,神色微带疲惫,大约是才赶了不少路。他这样猜测。    ——身份嘛,打扮像个书生,书生中有好义气者,出门喜欢佩剑也不奇怪,可是,看那棕褐的肤色似乎常晒太阳,手指的关节粗大,仿佛也很有力,倒让人有些怀疑其是个江湖人士了。他如此推断。    ——眼睛时不时瞟一下茶楼门口,看样子是在等人。等等,手是半握拳的样子,肩部的线条也显得发紧,看来并不是很放松呢。薛怀安注意到这一点,忽然觉得越来越有意思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是江湖人士的话,他在等敌人、仇家还是对手?都不像,如果是如此的话,他又显得有点儿过于放松。那么,他究竟是在等什么人呢?    薛怀安正津津有味地研究着佩剑的年轻人,娇软清亮的清唱声悠然响起,原来是伶人开唱了。    豆蔻年华的伶人唱的是《西厢记》里红娘的一段唱词,薛怀安听了,猛然一个闪念,心道:哎呀呀,莫非这小子是在等心上人?难不成要与人私奔去也?    这念头让无聊的薛怀安顿时振奋起来,一时也忘了看戏,只顾着与那人一起盯住茶楼门口,等待着女主角的登场。    而初荷就是在这个时候,挎着一个蓝布大包袱,走进了德兴茶楼。    之所以挑选这里作为会面地点,只是因为初荷觉得,这里够热闹,而热闹的地方总是比僻静处更安全些。    她抬眼看向二楼雅座。    只见一身皂色的年轻人果然如往常一样比自己先到一步。两人的目光相遇,默契地互相点头示意,随即,初荷快步地走上楼去。    这细微的眼神交流被猫在一边偷看的薛怀安逮了个正着。他心头一紧,紧盯着初荷肩上的包袱,脑子里好一阵轰鸣,反反复复就只有“私奔”这两个斗大的字蹦来蹿去。    他只见初荷稳步走到佩剑少年的身旁落座,两人却一句话都不说,分明就是那种明明极其熟稔,却还要假装不认识的低劣表演。    就见初荷将包袱放在膝上,微微歪着头,佯装认真听戏的模样。这样坐了一会儿,她才缓缓将包袱递到身边的年轻人手中,稍侧过脸去,弯唇友善地对少年微笑了一下。    不知道是当时伶人正唱到让人脸红处,还是因为身侧少女如三月烟雨一样浅淡透明的笑容着实让人心跳,年轻人沉静得近乎严肃的脸上现出一抹一闪即逝的羞赧。    他快速接过包袱,利落地打开结,低头查验起来……    包袱中除去应约交货的火枪,那支额外的新型枪支显然出乎他的意料。    他转头去看初荷,满脸疑惑,略略贴近她的耳边,低声问:“多少钱?”    初荷的眼睛仍旧盯着唱戏的伶人,也不言语,只用手比了个八字。    年轻人明白那是八十两白银的意思,但这个数目已经超出了他所能决断的范围。    他眉头一蹙,正身坐好,摆出继续听戏的姿势,没有立刻答应。    初荷像一个老江湖一样,并不急于迫对方表态,也如一尊小小的不动佛那般,静坐着听戏,脸上看不出分毫情绪。    年轻人用宽大的袍袖掩盖住膝头装火枪的包袱,开始暗地里摆弄起那支新款火枪来,脸上同样是不露心绪的淡定。    好一会儿,他缓缓做出一个格外明显的点头姿势,以极低的声音说:“好,成交。”    初荷终究还是年幼,忍不住就带着些许得意地甜甜一笑,伸出藏在袖中的小手,做出收钱的姿势。    年轻人便也笑了,将一只袍袖挡在胸前,半掩着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只用眼角一瞟,就算出数目,扣了一张揣回去,将余下的收在袖口里,隐蔽地递了过去。    薛怀安看到这里,已经按捺不住要跑上去抓人的冲动,额头上密密匝匝地布了一层细汗,心中愤愤地想:这两人根本就是在眉目传情!那个江湖小子将手用袖子掩着递过去,究竟是什么企图,难不成是去偷抓初荷的小手吗?    可是一转念,他心里又不免觉得难过和迷惑起来,只觉得初荷背着自己决定了如此大事,难道是在自己这里受了什么委屈,竟然到了要丢下自己,跟着别人偷跑的地步?到底是没有给她吃好穿好,还是让她干的家务太多了?    正反反复复琢磨纠结着,薛怀安就见那年轻男子已经拿起包袱快步走下楼去,转眼便消失在门口。而初荷略等片刻,抬步也要下楼。    他心道一声:不好!那小子一定是去牵马了,此刻再不有所行动,初荷只要一步出门,就会跃上那小子的马背,从此远走高飞,天高地远,此生再也无从相见了!    他不及多想,也忘了自己仍然官服在身,大喊一声:“等等,别走!”    在茶楼众人惊愕的表情中,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楼梯,一把拉住初荷,平复了一下急促的呼吸道:“等等,我和你一起去见他。”    初荷以为怀安看破了自己正在做什么,脸色瞬时变得煞白,嘴唇翕张,想要解释,却又说不出话来。    薛怀安为了初荷专门去学过唇语,此时心中混乱,看着那口型,似乎说的是“别管”两个字,心中蓦地想起当年与初荷的君子协定。    那还是在看过初荷日记的第二日,他忧心地跑去问她,在公学里究竟是谁教她文章学问。    待到初荷终于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顿时气得小脸儿铁青,抓过一支笔来,在纸上奋笔疾书:“我爹娘从来不乱动我的东西,在我们家,这叫‘**’。”    只要一说起爹娘来,初荷便忍不住地掉泪,亮晶晶的泪珠子一串一串从眼睛里滚下来,看得薛怀安顿时乱了心意,慌了手脚。    他左哄右劝,躬身道歉,指天发誓……诸般本事一样样使将出来,这才哄得初荷的泪河关了闸门。    从此,薛怀安和夏初荷之间便缔结下一个不平等条约——任何涉及个人**的事情,对方都无权过问。    说这条约不平等,是因为薛怀安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    他虽然自认不能十分精确地理解“**”二字的全部含义,但是,初荷可以自由出入他的房间、开启他的箱柜、拿取他的物件,就算有所谓的“**”,想必也早就暴露光了。    然而初荷却说:“哦?那有本事你自己打扫房间、缝缝补补、洗衣服做饭啊。可以做到的话,我倒是也没必要再去碰你的东西了。”    说这话的时候,初荷的嘴唇动得极快,似乎完全忘了薛怀安必须要依靠唇形才能判断她的语意。说完,她自顾自地咯咯笑起来,清澈的眼睛里满是得意之色,真真是毫不掩饰占了天大便宜的自得心情。    薛怀安看到这样的神情,只觉得高兴,便纵容她自此一直如此占着便宜下去。    然而现在想起这些往事,薛怀安只觉心中更是难受,带着怒意说:“都是我宠你过了头,任凭你自己偷着、藏着,干什么我都不管,不想你如今竟做出这等事来!”    初荷越听越觉糟糕。她还从未见过花儿哥哥对自己如此生气,心中忐忑至极,可是唯有此事,她不愿意做任何解释,只是咬紧牙关,与面前怒气冲冲的年轻锦衣卫对峙。    薛怀安见这般僵持也是无用,一拉初荷的衣袖,就往楼下走:“走,你和我一同找他去!”    自明国南迁以来,对男女之防便渐渐不再严苛,但是一个年轻男子和一个少女如此在茶楼上公然拉拉扯扯,终究引人侧目。    初荷见一时成了茶客们的消遣,脸上不觉腾起绯红。    怀安见状心里又是一阵不舒服,定了定神,平下心火,凑近初荷,以最诚恳的语气小声说:“你让我见见那混江湖的小子,好歹我也该知道他的底细。如若他配得上你,又真心对你好,你只要喜欢,就跟了他去,我不会拦着。”说完,拽着初荷不由分说地奔了出去。    茶楼外,江湖小子自然早已走得无影无踪。    薛怀安站了一会儿,四下好一阵观望,脸上渐渐现出疑惑,转回头来,问已经站在旁边偷笑了半晌的少女:“初荷,你包袱里是不是塞了什么值钱的东西?”    此时,初荷已然明白薛怀安是误会了自己,心中暗笑,使劲儿憋出一个忧伤的表情,用力点了点头。    薛怀安恍然大悟,继而更加愤怒,挥臂空打一拳,骂道:“妈的,你个江湖小混混,原来是个骗财骗色的下三烂!”    说完,他又觉得这么讲太伤初荷的心,马上安慰道:“初荷,你别难过,咱们被骗财无所谓,只要色还在,不怕没柴烧啊。”    初荷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用手语比出“呆子”二字,眉目挤成一团,弯腰捂着肚子,笑个不停。    好一会儿,薛怀安才渐渐明白过味儿来,臊了个大红脸,嘟囔着:“是我误会你们了吗?”    初荷笑得喘不上气来,只能一个劲儿地点头。    薛怀安却仍觉得这事有讲不通的地方,犹如追寻一道难题答案般认真而严肃地问:“那么,他是谁?你给了他什么?”    初荷直起身,坦然道:“他是杜小月的朋友,小月有东西给他,可是她有课,这才托我来。”    杜小月这女孩儿薛怀安倒是认识的。    她是初荷在女学的同学,同初荷一样是个孤女,寄居在哥嫂家中,故此虽然比初荷大上两岁,却成了她最要好的朋友。    薛怀安想了想,觉得这么讲倒还说得过去。    初荷如今暂时念的女学,是专门给那些念完公学,又还没有出嫁的女孩子消磨时间的学校,各类课程完全由学生自己凭喜好去选。杜小月好学,选择的课程是初荷的一倍,没时间来送东西也是可能的。    “那么,他和杜小月又是什么关系?杜小月怎么会认识江湖人士?她又让你转交了什么?”    “你是在审犯人吗?”    “我是要搞明白。”    “这是人家杜小月的**,我无权问。”    薛怀安一听“**”两个字就头痛。    在他们的这个家,**第一大,比内阁首辅大,比当今皇上大,比老天爷还要大,既然事情的性质上升到**的高度,那就是问不得了。    但薛怀安是那种想不明白就要拼命追根究底的人,于是又问:“你和那江湖人士之间怎么会那么奇怪?你们两个是认识还是不认识啊?”    “不认识,第一次见。你如果觉得我们奇怪,那就是……”初荷说到这里,闭上嘴,改用手语,大大地比了五个字“疑心生暗鬼”。    薛怀安也不知自己是不是因为一会儿要读唇语,一会儿要解手语,这才被搞得有些糊涂疲惫,总之是已无心再追究下去,点点头道:“好好,算我多疑,算我多疑。”    然而,薛怀安终究还是不放心,硬要亲自把初荷送回学校去上下午的课,直到看见她娇小纤细的身影消失在挂着“馨慧女子学校”牌匾的大门之后,这才安心地回转百户所。    还未进百户所,薛怀安就见李抗李百户急匆匆地跑了出来,一把抓住他:“怀安,快跟我走,有个歹人持枪闯入学校,把学生扣为人质了!”    “哪个学校?”    “馨慧女学!”    剑    馨慧女学的占地并不算大,教学用的主要建筑就是一栋砖木结构的雅致二层小楼。    此刻,闯入校园的歹人正劫持着学生们,占据了二楼最西首的教室。    因为实质上是供待嫁女子社交和消磨时间的私人学校,所以学生人数并不多,也没有分班,只是选学了同样课程的学生,会于开课时间聚在一起上课而已。    “现在是什么情形?歹人挟持了多少学生?”李抗一到,就询问匆忙赶来的女学副校长。    副校长是个四十来岁、身形瘦削、一身儒衣儒冠的学究。    此时他显然也受了惊吓,说话战战兢兢:“歹人来的时候,正在上,正在上诗赋课。有二十来个学生和教诗赋的崔先生,都被他挟持了。”    “什么叫二十来个?你连有多少个学生在上课也不知道吗?!”李抗是个暴脾气,顿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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