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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0二章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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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后。

    他们有各自的生意要忙,东路也因为牧场的事情焦头烂额,这其中就何惧最轻松,每天无所事事的喝喝茶,看看天,搂搂媳妇儿亲个小嘴,过的那叫一个潇洒自在。

    何惧的轻松和他们忙碌成了强烈的对比,那几位也都是咬牙切齿悔不该当初,为什么要选在那么远的地方呢……

    然后就有人不甘心,开始煽风点火教唆苏锦和让何惧去做点什么。

    苏锦和本来没往心里去,架不住说客太多渐渐就动了心。

    东路说了,何惧的脑子可能还没好,让他干点什么锻炼锻炼脑子是有好处的。

    古劲说了,每天这么闲着一定会胡思乱想,好容易消停的他不想在看谁闹腾。

    应泓说了,何少帅一身本事你就让他这辈子都这么蒙混而过?

    他们还说,你看我们都赚钱就何少帅一个游手好闲,会伤害到他的自尊心的。

    苏锦和一听也是,就去问何惧的意见。

    何惧知道这是那几个人唆使的,他对苏锦和说,你放心我有钱。

    何惧有钱,他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但是他比他们只多不少。

    何武锡就这一个儿子他能放心他一个人跑到异国他乡来么?所以走时候他给何惧准备了不少钱,在这边何惧还有个户头,定期就会存入一大笔钱,他虽然没和何武锡联络过,但通过户头就知道彼此是否安好。

    所以这也是那天他说他要去放牧时东路讶异的原因,东路知道他有钱,何惧偏偏又装的那么可怜,说什么要靠放牧谋生。

    这事儿过了很久之后东路还提过一次,他说何少帅你可真不讲究,当时那情况你还在临走前坑我一把。

    何惧心想,不坑你坑谁,苏锦和又不傻,他怎么不知道你想把别人都赶出去,反正自己都要走了,走的还挺不甘心的,他何少帅能让别人轻松乐得的过好日子?

    不坑东路一把泄泄火他能走得安心么。

    因此苏锦和最后才问东路,你看我也不赚钱要不要我也去放牧?

    言外之意就是你这房子还让我们住么?不让住我们就都给你让地方。要住就一起,要么就再会。

    一句话就让东路消停了。

    何惧不肯出门,看他们一个个累的跟狗一样心里那叫一个惬意,他才不想和他们一样的蠢,之前的生意还没做够么?勾心斗角还不累么,现在搂着媳妇儿过日子多好。

    没过几天突然有洋人找上门来,那时俩人正在门口喝下午茶,何惧搭了个小棚子,相当的悠闲自在了。

    来找他的,是个牛仔,“先生……”

    何惧对牛仔没什么好印象,他弄死那两个后来说是从山崖上掉下去,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他看着那捏着帽檐一脸紧张的洋人,一向冷漠的脸更是阴沉不已。

    苏锦和觉得,何惧要把人吓哭了。

    他就好心的替他问了句,“有事么?”

    那洋人怕何惧,更怕苏锦和,于是战战兢兢的回答说,“想请先生教教我们枪法。”

    何惧的枪法是有目共睹的,刚开始看到都以为是加西亚的他们的枪出了问题,后来才知道那是人打的,再看到何惧之后他们就惊呆了。

    牛仔说白了就是苦力,什么样的事儿都做,特别是夏天,会到山里去放牧,而每每这时,总是会遭遇到野兽的袭击,他们的枪法都不太好,也有不少人被咬到,再有就是,天冷之后狼群偶尔会袭击牧场,他们家里有豹子他们不担心,但是其他人家光是狗就被咬死多少。

    所以他们也想像何惧那样,练就一手好枪法,这样对自己是安全的保障,相对来说也更好找到工作。

    “不去。”何惧一听,直接拒绝了。

    他说的不是洋文,那洋人没听懂,就不解的看向苏锦和。

    “为什么?”苏锦和问,“我觉得这事儿也挺好啊,你顺带再开个武馆什么的,洋人对功夫一直很沉迷的。”

    何惧当老师,光看脸就会来不少人。

    又帅又有本事,何惧的武馆一定会天天爆棚。

    “不去。”何惧还是拒绝。

    “为什么啊?!”苏锦和不解。

    “不想教洋人东西。”

    苏锦和恍然大悟,最后只能对那牛仔说抱歉,他理解何惧的心情,在何惧眼里,传授外国人技艺就等于给自己国家培养一个敌人,这不是他想法的迂腐,因为何惧就处在这个年代,有很多是他亲身经历过亲眼见证的。

    牛仔最后没能如愿以偿,苏锦和有点遗憾,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他只是想让何惧做点什么。

    “过两天应泓的车场就正式开业了,我得去帮忙,天天要往镇上跑,你就一个人在家待着不无聊么?”苏锦和问。

    最后,何少帅还是决定去开个什么店了,理由很简单,苏锦和都不在了他还待个屁啊,没媳妇儿陪着那不是度日如年么。

    于是他也去马尔萨波买了个房子,为的就是离苏锦和近,而他开店的消息一传来,古劲和东路就又开始后悔,为什么他们那么没远见呢,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呢……

    想见一面比苍天都难啊!

    以何少帅的性格,苏锦和觉得他应该会开个什么武器辅或是书店什么的,可当他站到何惧的店前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何惧开了个饭馆。

    “你干完活儿就到这来吃饭。”何惧说。

    苏锦和:“……”

    何少帅开饭馆不为别的,就想让媳妇儿吃饱了饭。

    饭馆里有洋厨子,做他们自己的食物,这里卖的也都是西式餐点,而饭馆里还有个小厨房,那是何惧的,专门为苏锦和做饭的地方。

    苏锦和每次来,都是一桌子丰盛的中餐,看的那些洋人口水横流又只能干瞪眼,因为苏锦和吃不了,何惧倒了也不会让别人碰。

    就这样,他们的小日子过起来了,也安定了。

    三个月后,牧场闲了,东路天天赖在镇上,白天给苏锦和在应泓的车库里打打下手,中午到何惧那里混口饭吃,晚上再接着媳妇儿一起回家。

    半年之后,蓝少翔再次跑来,他哭丧着脸对苏锦和说,我给你带了青桃,可是还没下船呢就烂透了,所以就剩一堆桃核了,要不你改种桃树。

    一年之后,古劲的马场稳定了,他也效仿东路,开始了一家人一起出门一起回家的壮观场面。

    一年半后,东路的工厂开业,正式加工服装,他还自创了一个品牌,标志就是个豹子脑袋,苏锦和觉得这和彪马的标志很像,不过他们比彪马可早了很多年。

    同年,古劲的马场开始培养纯正血统专门用来比赛的马种,应泓的车场做大,有很多人专门到他这里来买改装车。

    苏锦和改装的手法是一流且无人能够效仿的。

    两年后,何惧的饭馆在洋人间的生意一般,两年期间倒是吸引来不少东方人,异国他乡看到自家家乡的人总是亲近,来吃饭的何惧招待,来工作的何惧照单全收,他的馆子渐渐的变成了真正的中餐馆,在马尔萨波买了一整条街,卖各式各样的中餐,当然何少帅的菜永远都只有他家人能吃到,旁人开价再高也尝不到一口。

    两年半后,所有人的事业都稳定了,自己的生意也不用亲自打理,各个都清闲下来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筹划到别处去玩玩。

    可是苏锦和不不干,苏锦和很忙。

    和洋人接触的多了,他洋文水平直线上升,沟通再无障碍,于是苏锦和那三寸不烂之舌就有用武之地了……

    关于那东方的力量,苏锦和在修车的时候和他们聊天时讲了很多奇闻异事,什么聊斋啦夜雨秋灯录啦,就连乡村老尸和林正英的僵尸系列都讲了一遍,他们对苏锦和愈发的膜拜敬畏,简直把这人当成神了。

    后来苏锦和还讲了他们遭遇的事情,当然他没照实了说,夸大成分较多,苏锦和还神秘兮兮的说过自己体质的特殊,并能驱鬼驱邪什么的……

    这话说多了,传的就多了,以至于后来有什么事情他们就来找苏锦和帮忙当初那句玩笑最后竟然真的成真了,苏锦和没事儿就开个坛做个法什么的,当然不是穿着道袍念咒语,洋人说的那些怪事无非都是心理作用,就像是他讲完鬼压床第二天就有人跟他说昨晚睡觉动不了 了,家里有脏东西,苏锦和就是收点钱换他们个心安罢了,当然他完全没有自己已然变成神棍的自觉。

    其实在这边住了这么久,他从来没遇到过什么邪门的事儿,他觉得可能种族不同,他的体质感觉不到美国鬼,吸血鬼幽灵什么的可能和东方鬼不属于一科室的。

    不过苏锦和却在这条故弄玄虚的路上再也走不回来了。

    再后来他就开始卖些小玩意儿,什么桃枝狗牙乱七八糟什么都有,他说是驱邪用的,这些东西相当的抢手,不仅马尔萨波有,还有很多慕名而来的人特意来买他的东西。

    苏锦和也就如当初说的,物以稀为贵,来找他的人越多,他越不往出卖。

    当蓝少翔再次登门时,他看到了这样一个画面。

    苏锦和把一堆桃子倒到桌子上,叉着腰指着他们说,“快吃快吃!我桃核要断货了,这玩意儿太赚了啊!”

    东路皱着张脸,“不吃行么,你这桃子种得不对,又酸又涩牙都倒了啊!反正又不值几个钱,你后面那么多桃树呢,就把桃核留着其他的扔了呗。”

    苏锦和拍拍他的肩,“小同志不要浪费嘛。”

    苏锦和本来就抠,发家致富之后变得更抠了。

    这点他们深有体会。

    说话间他看到了蓝少翔,立即笑容若春风拂面,“少翔你来了啊,快来吃桃子。”

    蓝少翔不明所以,拿了就咬,酸,不过还不错。

    “味道怎么样?”苏锦和问。

    “挺好。”

    他一说完,另外四人齐刷刷站起来,把面前的桃子往他那一推,应泓走之前任重道远的对他说,“辛苦了,兄弟。”

    蓝少翔:“……”

    那一年,蓝少翔是哭着走的,很长一段时间他的牙都像被醋泡过没有知觉。

    于是他去找顾初礼哭诉,他决定永远都不去应少爷那里了。

    还有苏锦和也学坏了。

    他说,顾初礼就听着,最后蓝少翔让他安慰,顾初礼就给他说了一个字:“该。”

    蓝少翔:“……”

    “让你不老实在家待着,该。”顾初礼又说了一遍。

    然后蓝少翔就炸毛了。

    之后的之后,他们爱情事业皆顺利,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每一年每一天每一时每一秒都有变化都有惊喜,可无论怎样改变,他们都在一起。

    一直在一起,一辈子,到余生。

    是喜是乐,共同经历面对,那是属于他们的人生。

    他们要在一起活很久很久,久到他生长的那个年代。

    他会带他们到他过去生活过的地方去看看,也许还会遇到正在工作的自己,让他们知道,原来的他是那个模样。

    那时候,有一颗苹果摘走了很多人的肾,但送出苹果的不是白雪公主的后母,而是一个叫乔布斯的人。

    他们也会知道,他当初跳的那个小苹果和最炫民族风是风靡一时的广场舞,带动了无数国人大妈的健身热潮,甚至走出国门,冲向世界。

    还有,他们的国家由弱变强,东方雄狮屹立不倒。

    不再有侵、略,也不再有百姓的流离失所。

    他们也会知道,那个时候,无论走到哪里国人都是昂首挺胸,再不会被人恣意侮辱。

    会有一面带着星星的红旗迎风招展,飘扬全球。

    当那慷慨激昂的乐曲响起时,唯有骄傲。

    那时候,他再带他们回去看看。

    落叶归根,故土难离。

    那才是他们真正的家。

    根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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