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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一座城市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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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闭嘴。”千里瞅他一眼, 目光里都是“为了你这不争气的娃我们心都操碎了”的幽怨。    “……”天狼不情不愿地把吐槽都憋了回去。    总之,这天合同暂时没签成, 在千里的软磨硬泡下,逆鳞和神之光那位哥们只得答应他回去再和上边商量一下, 争取次日给他答复。    回基地的路上, 修罗好笑道, “你不是说你买菜都不懂砍价的么?什么时候点亮这个技能的?”    “这可是生死大事, ”千里深沉道,“脸皮不能薄。”    “没事,你脸皮本来就厚。”无咎说。    “我这么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给你省钱吗?”千里不服气地瞅他一眼。    无咎本想接一句我的不还是你的,看了看坐在前面的灰熊土豆丝的背影, 决定保持沉默。    两天后,逆鳞联系了吾名, 报上了神之光敲定的最终价格——3500万。    神之光说这是最终价格,那就是最终价格,3500万或5000万, 吾名自己选。    那必须是选3500万啊。    “啊……心好痛。”挂断那通电话后,千里感到人生忽然失去了梦想。辛辛苦苦几十年, 一夜回到解放前。    “没事,”无咎笑道,“不就是钱么, 总能赚回来的。”    “你这种富二代不要跟我讲话。”千里推开他。    “别怕,我们要付的只有2100万而已。”无咎说。    “啊?”千里想了想,“是吗?”    “3500万乘以60%。”无咎无奈地叹口气, 这家伙的数学是没救了,真的没救了。    招募方支付的转会费中,60%直接支付给原俱乐部,另外40%则支付给选手本人,之前无咎说的三方各退一步,也包括了天狼在内。无咎原本的意思是那40%给打个折扣或分期付,听完无咎的话后,天狼想也不想就当场表态,“哦,别麻烦了,那40%我不要了。”    3500万的40%,就是1400万……以天狼当前的身价,相当于他一年或半年以上的底薪,这说不要就不要的魄力,连出身商业世家的无咎都有点被他震慑到了。    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不爱钱的人……偏偏他还认识了两个。    果真是物以类聚,臭味相投啊。    于是,明面上,吾名支付给神之光3500万,实际上,吾名只需支付2100万,神之光也只会收到2100万,但对外,还是会宣称天狼的转会费为3500万。    神之光这一步,可说是让得非常非常大了,倒不是他们真的很在乎这一两千万,最重要的,还是名声问题。天狼作为神之光第一人,转会费是坚决不能寒碜的,这个金额越高,显得神之光越有逼格,不然真把天狼“贱卖”了,别人会怎么看神之光?倘使竞争对手都以为神之光的选手如此廉价,纷纷动起歪心思,有事没事来撬一撬墙角,神之光还能不能好了?    来来回回历经数次折腾后,终于,天狼的转会合同在8月15日正式敲定,对于千万级别的转会价来说,这种处理速度真的是突破天际了,更别提天狼和神之光还有那么多的交接事宜,每一件都得理得清清楚楚。    8月17日就是海选赛了,战争迫在眉睫,没有丝毫时间给天狼磨叽,8月16日,天狼一早起来就收拾行李,即将离开神之光电竞馆,前往S市另一边的吾名战队基地。    逆鳞和松枝挂剑专程翘了训练,出来送他。    其他人在基地里就一一和天狼道别过了,逆鳞让他们该干嘛继续干嘛,不要耽误正事,实际上,他们也不想耽误,在神之光的世界里,时间等于生命,这句话是真理。    天狼要跳槽这件事,逆鳞的口风捂得很紧,直到8月15日吾名、神之光和天狼签了合同,逆鳞才一脸淡定地在LDM分部宣布了这个消息。    当时,全场懵逼。    What……the **?    他们的王牌,要,转会???    这是在逗他们吗???    可神之光的队员都知道,逆鳞从不开玩笑。    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再荒谬,都是事实。    众人的心情五味杂陈。    最激动的莫过于松枝挂剑,神之光现役的选手里,他和逆鳞、天狼是仅剩的三个初代成员,他们也是一起走过了4年的战友,虽然最初松枝挂剑和天狼起的争执最大,甚至还动过手,可男人的情谊正是打一架就能和好的,前尘往事他们早就不计较了,而今,松枝挂剑已然是队里天狼最好的哥们,毕竟其他的新人后辈也不太敢跟看起来又冷漠又凶悍的天狼称兄道弟。    昨天晚上,松枝挂剑抓着天狼问了个没完,他要吃鸡也就罢了,就不能去自家队里吃鸡么,非要吃里扒外地跑别人的战队去?    天狼和他差点又打了一架,逆鳞及时制止了他们,用逆鳞的话说,两个加起来都奔五的人了,怎么还一副高中小混混的气质。    松枝挂剑不接受也得接受,昨晚还骂着天狼二五仔,发誓再跟他说一句话自己就不是男人,第二天还是跟在逆鳞屁股后面出来给天狼送别了。    天狼背着背包,拎着一个行李袋,他的身后,就是神之光电竞馆的侧门,这是离LDM分部最近的一个侧门,他们平日里都从这里出入。    逆鳞清楚,却不知道天狼清不清楚,天狼这次离开,队里真正伤心与不舍的人恐怕不多,神之光的竞争氛围实在太恐怖了,主力坑位就5、6个,像天狼这种具备压倒性的实力,还正值壮年、离退役遥遥无期的王牌,简直是压在新晋选手们头顶上的一块巨石,想超越这个神之光第一人,困难到令人绝望。    不曾想,天狼说走就走了,神之光里不晓得多少选手在心里大大地松了口气,大概都不约而同地萌生了一个想法——他们的出头之日,总算盼来了。    这种冷冰冰的“队友情”,就是大型俱乐部的现状,不一定完全如此,却普遍如此。    “哟,早啊。”一辆车徐徐地停在天狼面前,车门打开,跳下来两个人,正是无咎和千里,他们是特意来接天狼的。    价值几千万的男人,好歹得表现一下诚意么。要是这丫路上被拐了,他们哭都没地方哭。    “早。”逆鳞点了点头以示礼貌。    两人走上前去,无咎看了看天狼,“你还有行李吗?”    “没了。”天狼说。    “可以啊,”千里瞅了瞅天狼的背包和行李袋,“够简洁。”    在神之光住了4年,这么点行李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可在场的这些同行们都能理解。是的,这很正常,这就是一个电竞选手的生活,除了吃喝拉撒,就是训练,比赛,无止尽的训练,只为了能多打一场比赛,90%的时间里,都只有坚持到快吐了也得往死里坚持的枯燥和单调,不论是拿着几千的月薪,还是拿着几千万的年薪,在职业生涯期间,差不多都是这样的节奏。哪怕像天狼这样的“千万富豪”,也没空去花天酒地、游山玩水,他甚至连衣服都懒得多买几件,反正打比赛都穿队服。    而在赛场上以实力去证明自己的那一刻,夺得胜利的那一刻,万众瞩目的那一刻,荣耀万丈的那一刻,全身心都到达巅峰的那一刻,就是对他们所投入的一切最大的回报。    “逆鳞,”无咎向逆鳞伸出右手,“真的很感谢你。”    逆鳞也伸出手,两人轻轻相握,“别客气。”    “逆鳞啊——”千里还真的不客气,凑过去就勾上他肩膀,狡黠笑道,“我们欠你一个人情啊,下回来我们基地玩呗,保管好好招待!”    逆鳞笑了笑,“你们的比赛好好打就行,可别让我们的王牌在你们家丢脸。”    “就是,”松枝挂剑恨铁不成钢地瞪向天狼,“去到那边可别丢脸了!”    “……”天狼无语。    “哈哈哈,放心,”千里说,“我们一定会扬名世界的。”    天狼把行李放到车上,回过身来,看向两人。    “我走了。”天狼说。    “嗯。”逆鳞应道。    “走走,眼不见为净,四年前真是把你揍轻了。”松枝挂剑没好气。    天狼抬起手,递向他。    松枝挂剑一怔。    两人都不再说话,啪地一声,彼此的右手在半空中紧紧相握成拳。    这是神之光自己的手势,代表着“兄弟”的手势。    天狼又递向逆鳞。    逆鳞抬头看他。    啪——!    “天狼。”天狼转身的刹那,逆鳞叫道。    “嗯?”    “如果有可能,”逆鳞说,“希望还能再一次和你成为队友。”    “……”天狼字句清晰道,“好,等我。”    “再见。”    “再见。”    三人相继上车,车门关闭,引擎发动,在隆隆的声音与徐徐的尾气中,慢慢驶远。    天狼坐在车窗旁,在车子即将开过下一个拐角处时,他不由回头一望。    逆鳞还站在路边,静静地看着他们的方向。    从神之光到吾名,只不过是一座城市的距离。    咫尺,却恍若天涯。    再见。    到了吾名的小区,三人直接拎东西上楼,千里一打开屋门,便看到三个人都聚在了客厅里。    “哎呀,来啦!”修罗一副起来接客的欢欣。    虫虫也走了过来,灰熊土豆丝跟在她身后,天狼和修罗、虫虫都算老熟人了,想来不会拘束,整个吾名战队里,也就灰熊土豆丝和天狼还是陌生人。    “你好。”在修罗和虫虫都和天狼打过招呼后,灰熊土豆丝一本正经地朝天狼伸出手,郑重道。    “啊?”天狼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对方是要跟他握手,只好意思意思地伸出手跟他握了握,“哦。”    “我叫林天正,ID灰熊土豆丝,是最近加入吾名的新成员,以后请多指教。”灰熊土豆丝又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    “……哦。”天狼有点一头雾水。    “算了,他的脑袋你跟他说太多他记不住。”千里说。    “好啦,都饿了,东西先放着,吃饭吃饭。”修罗催促他们。    六人齐齐来到饭桌前坐下,满桌的菜尚还冒着一丝热气,这是吾名特意准备的一顿大餐,虫虫掌勺,修罗和灰熊土豆丝全程打下手,真可谓吾名难得一见的大鱼大肉了,平时倒不是他们吃不起,而是大厨虫虫懒得折腾,叫外卖又怕不卫生,出去吃更没时间,都是在保证营养的基础上以简单清淡为主。    “怎么样,感受到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木有?”千里问天狼。    “……”天狼真的不想搭理千里。不过,这里的氛围确实和神之光完全不一样。    “今天我们吾名吃鸡小分队总算人齐了,得好好庆祝一下~”修罗说道,“也算是把小熊的那一顿接风宴补上了~”    小熊是修罗对灰熊土豆丝的独特爱称,5个字太长了,麻烦。    这句话也算是修罗装作在不经意间小小地安抚一下灰熊土豆丝,暗示吾名还是很重视他的。把天狼拉来后,讲真的,修罗不禁有一丝担忧,怕灰熊土豆丝心里会不平衡。灰熊土豆丝年纪比天狼还大那么一点,两人的身价却天差地别,在灰熊土豆丝因50万年薪震惊不已时,吾名另一头就不惜为了天狼花费2100万巨款……两人以后是要作为主力并肩作战的,修罗只得在心中默默祈祷,他们煞费苦心找来的这些小伙伴,千万别闹什么小心思啊,不然他要吐血的。    都说中国人的情谊主要在饭桌上促进,吾名算是把这一信条贯彻到底了,新人进家门第一件事就是吃饭,大家正好趁机唠嗑唠嗑。    兜兜转转,吾名最开始时是6人,现在还是6人,修罗看着丰盛的菜肴和嗒嗒狼吞虎咽的几人,心中既开心,又怅然,大大咧咧、豪气干云的33不在了,满嘴跑火车、污起来能把一群人转晕的蚊子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千里的头号小迷弟灰熊,和千里的头号死敌天狼……变了的是同伴,不变的是情怀,他不知道这6人能一起走多远,但无论前路是长是短,终点在何处,他都会好好珍惜每一天。    如果可以,他真的愿意永远留在吾名。    这6人,除了千里和修罗,几乎都是比较能吃的货,天狼正年轻,平时运动量也大,吃得特别多,灰熊土豆丝别看他平时一副高冷小哥哥的镇静模样,在饭桌上也一点不矜持,这画面,令虫虫心中无比感动,自33走了之后她一直都是饭桌上吃得最多的人,天知道她有多寂寞,主要她还是唯一的妹子……    吃饱喝足后,他们就要着手正事了,“问题来了,”千里说,“狼崽,你想跟修罗睡还是跟土豆丝睡?”    “啊?”天狼傻眼了。    “……我是灰熊。”灰熊土豆丝说。    “好的,土豆丝。”千里说。    “……”灰熊土豆丝有点抑郁。    天狼看了看修罗,又看了看灰熊,再一脸“你TM在逗我”地看回千里,“你们连单独的房间都不够吗?”    “不够。”千里坦然地摇头,“你知道我们有多穷了。”    “现在想走还来得及。”虫虫说。    “来不及了,卖身契已经签了。”无咎说。    灰熊总觉得这对话好像似曾相识……    天狼有点言语不能。    “还能给你选,你知足,说,你想睡修罗还是土豆丝?”千里又问道。    “喂,”修罗听着不对味了,赶紧开口,“你还是去睡小熊,我们不合适,勉强没幸福。”    “…年…”    “…唧…”    天狼和灰熊齐齐沉默。    话都到这份上了,他还选个屁,有得选吗?    在修罗的带领下,天狼来到灰熊正在住的房间看了看,还好,房间很宽敞,放两张床绰绰有余,光线充足,带独立卫生间,其实天狼对这些要求不是很高,估计平时除了睡觉都不会呆在房间里,给他总统套房也没用,就是……跟神之光相比……大约是五星级酒店和路边招待所的差距。    神之光的设施配套那叫一个齐全,“豪华”二字不掺夹一丝水份,天狼在神之光有自己的专属房间不说,基地有自用食堂,还有一个公用的健身房和游泳馆,难得休息的时候,那都是天狼的日常去处。    他觉得他有病,放弃千万年薪、豪华基地,非要从神之光来到吾名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还心甘情愿地签下一份零底薪的新合约……    没错,零底薪,那会儿,千里随口一问天狼在吾名的年薪期望值是多少,天狼随口一答,“3000万。”    “再见。”千里不假思索道。    天狼当然是逗他的,以吾名的财力,天狼用膝盖想都知道他们绝对付不起神之光那种档次的年薪,太少说实话天狼也看不上,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天狼是见识过大风大浪的,和他们计较那点钱,没意思。    更何况,千里动不动就变着法子跟他哭穷,为了堵上他那烦人的嘴,天狼索性潇洒地大手一挥,底薪不要了。    底薪以外的,无非就是奖金、代言费、赞助费那些,这个再不要就过分了。    待天狼把行李大致收拾好,千里问他,“你是先休息一下还是跟我们打训练赛?”    “啊?”天狼表示无法理解,“休息什么,开打。”    千里就知道对他压根不用怜香惜玉,当牲口拼命使就对了,这才不枉他们花的2100万。    从天狼的转会合同签下的那一刻起,修罗就掐着点到绝地求生官网上提交了天狼的资料,两天时间,应该足够审核了。官方的效率没让他们失望,在16日晚上,海选赛的前一天,官方通过了他们增添新选手的审核。    说干就干,无咎、千里、天狼、灰熊纷纷登录游戏,摩拳擦掌准备新团队的首次磨合。对天狼,灰熊肯定是不陌生了,天狼对灰熊却一无所知,绝地求生是一个非常注重沟通的团队游戏,在明天开赛之前,他们只有一天的时间磨合,都说得上火烧眉毛了。    【人物设定-逆鳞篇】    真实姓名:林凯枫    游戏ID:逆鳞    性别:男    年龄:22    身高:174cm    体重:61.5kg    生日:12月31日    星座:摩羯座    家乡:蜀    职业以外的爱好:研究一切高科技    最喜欢的电影:《钢铁侠》《蝙蝠侠》《变形金刚》(不是因为剧情,只是被里面的各种高科技迷住了)    最喜欢的动画:高达系列,《全金属狂潮》,《攻壳机动队》,《命运石之门》    最喜欢的书:《时间简史》    最崇拜的人:史蒂芬.威廉.霍金,爱因斯坦    最喜欢的食物:香菜    最讨厌的食物:动物内脏和眼珠子之类奇怪的部位    不为人知的癖好:曾很认真地研究过时空穿越的可能性    最在意的黑历史:上学时有一次做化学实验,专注过头打翻酒精灯把自己眉毛烧了    曾经的情史:没有    最想去的地方:过去或未来或虫洞的另一头(如果有可能的话)    最想得到的生日礼物:钢铁侠那套装备    最好的朋友:嗯……    最喜欢的一句话:上帝不会掷骰子。    最大的梦想:穿越时空(你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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