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好一对璧人
棠韵上热搜的事,顾明哲还不知道。因此,听到沈珂提起她,以为她又在试探自己,表情很不耐烦:“你这两天很不正常,到底在闹什么?” 沈珂并不想闹,只是从他抵触的态度中窥见了他不为人知的内心——他依然爱着棠韵。哪怕他们已经6年不见,她依然是他心里的白月光,抠不掉,消不了,时时刻刻骚着他的心。 “我会请她参加我们的婚礼。” “随你的意,你开心就好。” 顾明哲不想在结婚前夕跟她起争执,丢下这么一句,就转身往外走。 看着他冷漠的背影,沈珂心痛地喊:“我一定会找到她的。” 她说到做到。 第二天,就整装待发,根据微博粉丝人-肉出的地址,赶去了长临西郊。 长临西郊风景好,蓝天白云,瓜果飘香。 沈珂乘坐出租车,穿过郁郁葱葱的山林,转过几条山间小径,就听到司机师傅一声喊:“到了。” 她闻声降下车窗,看到一望无际的西瓜田,里面许多蓝色工装的人正在摘瓜。离瓜田两米远的地方停着一辆大卡车,一些工人正搬着成筐的西瓜往里放。 “这是在卖瓜?” 她自言自语了一声,出租车师傅听到了,笑着回:“那可不是。卖得老好了。昨天还上了热搜,这西瓜要能成个品牌,小棠就要发大财了。” 小棠? 他们很熟? 沈珂看向出租车师傅,四十岁的年纪,黑瘦的脸,眼神透着憨厚。 “您跟棠韵认识?” 司机师傅咧嘴笑:“那必须啊。她每次去市里,都打我的车。小姑娘老能吃苦了,跟个男人似的。” 沈珂并不觉得能吃苦、还跟男人似的算是对一个女人的夸奖。她没接话,推门下车,走向人群处。 人群里,棠韵细长手指夹着一根烟,一边抽烟,一边噼里啪啦点着计算器来算账。她因为昨天走红网络,几家大型超市负责人都来买她的西瓜,还意图做成“瓜姐品牌”。今天,就是跟喜乐大超市合作的第一天。 “现在夏季刚开始,西瓜市场前景好。我们喜乐超市想跟你签下未来3个月的西瓜供应。” 棠韵对此乐见其成:“放心,杨哥,一切都好说。” 一声“杨哥”让喜乐超市的负责人杨滨很是受用。他挺着肥硕的啤酒肚,伸出厚实的手拍了拍棠韵的肩膀,目光略过她纤细劲瘦的腰肢,夸赞道:“小棠也算是女中豪杰了。” “杨哥谬赞了。一切还需要杨哥多帮忙。” “那是当然。既喊了我一声哥,哥有好处,总少不了妹妹你的。” 他说着,还想上手搂搂棠韵的肩膀。 但棠韵及时躲开了。她借着查看西瓜采摘情况走进瓜田,跟几个工人聊了一会,单手提着一个西瓜,一边走出瓜田,一边吆喝道:“来,大伙儿都累了,歇一歇,吃块西瓜解解暑。” 太阳太烈,容易中暑。 工人们陆陆续续从瓜田走出来。 他们围到超大的室外遮阳伞下,起哄要棠韵表演徒手劈西瓜的技能。 棠韵没有推辞,爽快地反手为刀,一掌劈下。西瓜裂成两半,虽不甚规整,但不影响胃口。她掰了几块不规则的瓜分出去,笑容热情友好:“来,感谢大家帮忙,都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 “小老板客气了。” “哈哈,应该是女豪杰。瞧这徒手劈西瓜,真特么帅!” …… 吃瓜工人们都没什么大学识,出来卖体力,也不爱耍什么心机,眼里都透着一股憨厚质朴。棠韵乐意跟他们打成一片,聊聊天,吹吹牛,吸根烟,打会牌,一时间,欢声笑语不断。但当沈珂走近,一切戛然而止。 是仙女吗? 众人屏气凝神,看着缓缓走近的女人。 撑着淡金色的太阳伞,一袭纯白雪纺长裙,前凸后翘,乌黑亮丽的长发散落背后,迎风而舞,行走间身姿袅娜,仙气飘飘。等走近了,秀丽柔媚的五官更是惊艳。尤其是狭长的眼眸,瞳仁微动,水光荡漾,含情脉脉处妩媚撩人。 “是棠韵吗?” 声音也娇美灵动。 众人看傻了眼,纷纷不自觉地整理衣装,端正坐姿。 棠韵正在吃瓜,察觉到异常,抬起头时,就看到了美丽如仙女的沈珂。她有些惊讶,但很快恢复正常,伸手擦去嘴边红色的瓜渍,笑道:“我是。小姐找我?” 她不认识自己? 沈珂没说话,目光专注地看着她。 棠韵坐在板凳上,修长的腿交叠着,坐姿十分不雅。偏她还穿着黑色短裤,隐隐看出纯白色内裤一角。往上看,她齐耳短发-漂-白了几绺,素面朝天,难掩天生丽质。长眉秀目高鼻梁,嫣红的唇角噙着笑。身上穿着灰色的吊带短衫,锁骨处的风光大露。一个黑色十字架纹在左锁骨处,无法言喻的性感。 这便是棠韵? 昔日长林高中的女神? 沈珂不敢相信,再次问了一遍:“棠韵?” 棠韵点头,一边啃瓜,一边问:“小姐是?” “沈珂。” 这两个字宛如晴天霹雳。 棠韵咬下的西瓜落下来,砸在大腿上,汁水溅开,湿了她的短裤。她微惊,站起来随手擦拭。 “用这个擦。” 沈珂递出去一块蓝色锦帕。 棠韵没接,视线落在那莹白细长的手指以及手指上璀璨夺目的钻石戒指。 订婚了? 是跟顾明哲? 棠韵猜测着,唇角勾起一抹讽笑,然后,伸手接过了手帕。她用手帕擦了下裤脚,扬起头笑:“好久不见,老朋友。” 她们的确是老朋友。 在高中毕业前,她们是青梅竹马的玩伴,是情同姐妹的闺蜜。 可惜,应了现在的流行语:防火防盗防闺蜜。 “聊聊?“ 棠韵笑如往常,热情爽朗。 沈珂点头,跟着她七拐八拐走进了一家农舍。 四合院的建筑风格,院落不大,里面铺着青石板,干净敞亮。院中心种着几棵无花果树,枝叶茂盛,但许是土质原因,果实不多。 再往里走,进了正厅,里面摆设简单,沙发、茶几等日常家居外多了一个书架。 沈珂瞄了眼书架,有些蒙尘,显然用的不多。她收回视线,坐到沙发上,身后的沙发背放着一本书。巧了,是她最近正在读的畅销书《荒唐乐园》。她鬼使神差地拿过来,翻了几下,看到里面一张发黄的字条,上写着:他翻身过来,先是鼓胀肥硕的啤酒肚顶着她的后腰,再是黏腻的汗水味飘入鼻孔,一切滑稽可笑。 这是《荒唐乐园》的开篇。 沈珂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为什么她会抄下这句话? 棠韵面色淡然,倒了茶水,推过来一杯:“喝。不用见外。” 是该见外的。 毕竟6年不见了。 沈珂端起茶水,握在掌心,红唇微张,欲言又止。 棠韵看她状似为难,抿了一口茶水,善解人意地出了声:“虽然我们多年不见,但我们友情摆在那里。你若找我帮忙,一如既往,我总是会帮你的。” 对,她总是会帮她的。 哪怕她说,你跟我哥哥恋爱。 她也会点点头。 可那么纯真无私的友情早已凋零殆尽了。 沈珂认真地看着她,对方神色平静,声音平静。无悲无喜,仿若陌生人。如此,还谈什么友情?可既不谈友情,她来此又有什么意义呢? 送张喜帖吗? 想到喜帖,她终究犹犹豫豫地从包里拿了出来。 “我要结婚了。” 一语惊人。 棠韵握住茶杯的手一晃,灼烫的茶水洒在手上。一瞬间,火急火燎的痛从手指蔓延到心里,烧灼着她的神经。但她面色平静,慢慢放下茶杯,轻描淡写地吹了吹手。同时,心里骂了一万遍:傻叉! 尽出糗了! “恭喜。” 棠韵恢复了正常,面色从容淡然。 而她淡定,沈珂却是有些心虚了。她犹豫了好一会,终是将艳红的喜帖递过去:“我希望你能出席。棠韵,你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曾是。 棠韵咂咂嘴里的茶水,琢磨着这两个有趣的字眼。的确,她们曾是最好的朋友,最亲的闺蜜。时至今日,一想起那种分享过彼此恋情的单纯,她都能痛苦地笑出声来。 好在都过去了。 棠韵接过喜帖,打开来,里面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沈珂穿着纯白的婚纱,妆容精致,美艳绝伦。 顾明哲穿着纯白的西服,相貌堂堂,清俊卓绝。 他们相依相偎,幸福一笑。 任谁看了,都会大赞一声:好一对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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