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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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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谣大赛》比赛前一星期。    正翰看了看手表,见时间快到了,便收起音箱、吉他、麦克风等设备,将东西暂寄在不远处公园大门前的保安亭里。这里的一个保安是他兄弟,每次他转移到这附近当街头歌手,都会将东西放在保安亭里,安全,也方便他取用。    坐上公交,从刚才收到的零钱里拿出两枚硬币塞进投币机里。后排座位空荡荡的,他找了个最后头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脸上渐渐流露出迷惘的神色。    他是粤广周边一个比较穷困偏僻的小县城出来的,刚来到木棉市那会觉得自己意气风发,认为这么大的城市,总会有自己的一席之地,靠着努力拼搏就能完成梦想。    三年过去了,现在他是一个酒的驻唱歌手,白天有时到路边摆摆摊,灵感来了就会进行创作,积极地朝各个唱片公司投稿。对于三年前的他来说,现在这样的生活似乎已经朝着他梦想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然而自今年以来,父亲病重,为了给爸爸治病他把三年的积蓄全都花光了。他没有亲兄弟姐妹,其他亲人是靠不住的,妈妈年轻也大了,一人在老家照顾爸爸已经有些吃力,曾经打电话给他透露出想来木棉市和他一起住的意思。    他交往了快两年的女友母亲那边也在催婚了,说是女儿年纪不小了,再不结婚就耽误了。    可是以他现在的收入,根本买不起房子。他和女友很相爱,但他已经不是青涩冲动的少年郎了,他知道以他现在的收入,以后是不可能给得了女友幸福的;而他也没办法把父母接过来照顾,因为他现在租的都是城中村才几平米的房子,房租便宜,也仅够一个人住。    冰冷的现实让他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甚至让他很久都没有灵感去写歌了。    他想到了分手。这个念头已经在他脑海中盘旋很久了。可是每次一涌上这个念头,他的心里就像被刀子绞过一样,女友可爱的模样就会浮现在他眼前,让他难过得直想哭。    公交到站了,他走下车,朝着女友公司的方向走去。    走了没多久他突然看到一只受伤的小狗躺在路边,也不知道是被车撞过还是其他原因,它明显后面一只腿骨折了。    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正站在不远望看着小狗,他们身后站着的两个老人也不知道是奶奶还是外婆,似乎是怕孙子孙女去碰那只又脏又丑的狗,就说道:“别乱动啊!等下咬你们了!这狗身上很脏的,动它等下你们也生病了!”    正翰一直以来都非常喜欢猫猫狗狗。他家曾经就养过一只小黑狗,在他十岁那年死了,他为此难过了好久,后来就再没养过狗了。    这时一见这只受伤的狗,心中立刻就起了恻隐之心。他左右看了看,跑到不远的报亭花一元钱买了一份报纸,然后走到小狗身边用报纸把它包起来。    小狗似乎也知道这人是来救他的,喉咙里轻轻哼两声,并不挣扎。    那两个孩子见正翰抱起狗,眼睛都亮了起来,其中那个男孩问道:“叔叔,你要带狗狗回家养吗?”    女孩说道:“叔叔你要好好照顾狗狗啊,它被车撞到了,好可怜的!”    正翰对两个孩子笑着说道:“好,我一定会照顾好它的。”    正翰的女友石谨佳也很喜欢小狗,一听正翰电话里说救了只受伤小狗,正在附近的宠物医院治疗,下班后便赶去了。    两人带着处理好的狗狗回到石谨佳的家里,本来石谨佳是想自己养的,结果却遭到她妈妈的强烈反对。    正翰见她们母女两人都是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连忙打圆场说道:“等下我把小狗带回我那边,正好我一个人住,它也可以陪陪我。”    石谨佳有点不高兴地说道:“你那里那么小,而且你房东给你养狗吗?”    “没事没事,房东也没说不能养啊。”正翰说道,“你快去洗洗,我帮阿姨做饭,很快就能吃晚饭了。”说完就撸起袖子熟门熟路的进到厨房里干活。自从石谨佳带他回家见了她母亲后,他每个星期五都会过来吃晚饭,也不知怎么的渐渐变成由他来做饭了。不过他倒没觉得什么,自己会做饭,刀工还不错,帮阿姨打打下手也是应该的。    一荤一素一汤很快就弄好了,三人上桌吃饭。    石妈妈见正翰光顾着埋头吃饭,便老话重题道:“阿翰啊,你和佳佳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你们年纪都不小了,应该想想结婚买房的事了。”    石谨佳说道:“妈——”    石妈妈瞪了女儿一眼,见正翰吃饭的速度慢了下来,却没有抬头,又说道:“佳佳爸爸走得早,我自己一个人带她虽然不容易,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你们买房房子肯定要加她的名字,当然了,钱我这边也会支持点的,虽然不是很多,就当是嫁妆了。可你们也不能这样拖下去啊,拖来拖去年纪大了,到时又让人家指指点点。”    “妈,你管人家说什么哦!”石谨佳说道,“我都已经和翰哥说好了,等他这次去参加完歌唱比赛,我们再谈买房结婚的事。”    “什么唱歌比赛?”石妈妈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就有些不认同的念叨道,“怎么你还是不死心?还要想当歌星?唉,我看你还是早点放弃!歌星哪里是这么好当的?有这些时间,你不如去看看书考个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要不然考个教师资格证当老师也好啊!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就是不切实际!”    见正翰像个锯嘴葫芦似的闷不吭声,石妈妈只觉得心中有些憋气,她觉得对比起现在那些动不动要男方给房给车给钱的丈母娘来说,她已经算是非常开明非常善良的准丈母娘了,不嫌弃这准女婿是乡下来的,也不嫌弃他家穷,没有好工作,甚至买房子还帮忙出钱。    这世界上哪里找得到像她这么好的丈母娘?    结果这两个崽,谈恋爱就像过家家一样,好像什么也不用想不用考虑似的,一天天就知道得过且过!她不催一催,他们是连动都不想动的。    心中越想越气,把筷子往桌面上一拍,“不吃了,我去跳广场舞了!”    石妈妈下楼来到小区里,正巧碰到刚吃完晚饭正在散步的邻居黄大妈。黄大妈一见她就说道:“你女婿今天不来吃饭啊?怎么这么早就下来了。”    石妈妈说道:“我吃饱了就先下来罗,等他们自己才收拾。”    “你佳佳什么时候才结婚啊?两人都谈恋爱这么久了,也该结婚了。唉,你那个女婿在想什么?没房没车乡下来的穷小子,碰到佳佳这么好条件的女孩还不赶紧取?我跟你说啊,我二女儿那个男朋友,家里有钱……”    石妈妈在家里会抱怨几句正翰,但对外人她从来没说过正翰一句不是的,知道黄大妈又要开始吹嘘她女儿的男友如何如何了,便赶紧打断道:“哎呀他们可能已经开始跳舞了,我要赶不及了,先走了啊!”    楼上,正翰沉默地收拾着碗筷,送到厨房里让女友清洗。    石谨佳有些奇怪,“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啊?我妈说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她就是喜欢啰嗦,你别理她。”    正翰笑道:“我知道,阿姨也是为我们好。”    两人依旧没有谈论任何关于房子和结婚的事情。    一个星期后,在石谨佳的注视下,正翰背着吉他,和酒另外两个歌手一起坐火车奔赴《民谣》的比赛城市。    当女友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之外后,正翰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消失了,眼底深处浮现出痛楚——这一次比赛如果失败,他就和佳佳分手,他真的……真的不能再耽误这女孩了。    令正翰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本以为是小型赛事的民谣歌曲大赛居然会来了这么多的大牌,战况会如此严峻,歌手间的撕杀更是非常激烈。    他见到了让他仰慕已久的好几个民谣歌手,也见到不少知名的词曲创作人,更是看到了大名鼎鼎的田音,甚至还有机会和她说了两句话。    也不知道他运气好还是其他的,三场比赛他选了一首翻唱,两首原创,居然让他以吊车尾的成绩勉强闯进了十六强。    比起其他人,他觉得他的作品实在是太差,太不值得一提了。    此时他坐在椅子上,看着舞台上正以一贯的高水平演唱着一首全新民谣的胡星文。和其他歌手一样,他心里对胡星文也是有着深深的羡慕的,甚至之前的几场比赛,当胡星文在台上唱歌的时候,他就在心里想像着那唱歌的人是自己。    他相信,这几首歌如果给到他来唱,他也一定能演绎好,虽说是和胡星文不一样的味道,但他有自信并不会输给后者。    然而没有如果,华夏优秀的歌手千千万,田音却选中了胡星文。只能说,胡星文不但实力强,运气更好,在这一行里,有时候运气可能是比实力更重要的存在。    此时胡星文所唱的是歌曲名叫《南方姑娘》,就像之前的几首歌一样,高水准,高质量,只要他正常发挥就能再一次预定冠军的那种。    “南方的小镇阴雨的冬天没有北方冷    她不需要臃肿的棉衣去遮盖她似水的面容    她在来去的街头留下影子芳香在回眸人的心头    眨眼的时间芳香不飘散影子已不见……”    又一次的,正翰闭起眼睛,手指在扶手背上随着节拍敲打,脑海中幻想起自己站在舞台上唱这首歌的情景。    “南方姑娘,你是否习惯北方的秋凉    南方姑娘,你是否喜欢北方人的直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点晚,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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