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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我是好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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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好姑娘, 真的, 范小祝经常这样和别人介绍自己。    因为谁看她都不像个好姑娘。    因为好姑娘是不会剃个尼姑头的, 因为好姑娘是不会纹花臂的, 因为好姑娘不会在晚上上班,白天睡大觉。    尽管如此, 自称好姑娘的范小祝还是在长勺街落了户,租家是阿弥隔壁的银妈。    银妈是长勺街上的有钱人, 她家的房子比普通人都大。阿弥家的房子原本也是大的, 可是外婆去坐牢的时候, 银妈占走了外婆的房子,外婆回来后, 房子就被改小了。    这是唐果奶奶说的。外婆因此和银妈成了世仇, 两人隔着墙就能吵上三天三夜。在外婆的仇恨感染下,阿弥从来不和银妈说话。    范小祝那天下午在阿弥门口说的话被站在阳台上嗑瓜子银妈听见了一部份——当然,主要是听见了八百块。银妈是名副其实的包租婆, 附近有好几栋房子都是她在打理的。    银妈说她有个房间,勉强能放张床, 躺个人。怕范小祝不租, 银妈减了两百块。    “收你六百块, 便宜死了。”    范小祝当天晚上就提着一床被子,一个大背包住进了银妈家散发着霉味的杂货间。杂货间大概就宽不过三米,长不过四米的样子,放了张一米宽的小床。    除了床,空余的地方也就只能放个箱子, 好在墙上有一两排架子刚好可以放一些小的杂物。杂物间有个小小的窗户,两本书那般大,透过窗户,范小祝能看到阿弥家一楼的大窗户,窗户后边是阿弥家的灶台。    范小祝每天六点多回来,收拾下就七点多了。她发现对面的那个总蒙着眼睛的女生总是七点多下楼。    连着两天,范小祝只见过阿弥一次。    这个瞎子居然会煮面条,范小祝对阿弥是这样的印象:不仅会煮面条——还会发脾气。    千欢连着两天下午都有来找过范小祝。    千欢是个比较玩得开的人,很会交朋友,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她结交各种类型的朋友。所以阿弥从来都不是她最好的朋友。    可是阿弥在长勺街就只和唐果,千欢两个人好。    唐果现在去上学了,在学校里新的同学,新的好朋友。阿弥没办法,只能经常找千欢,结果昨天还说了绝交的话。    阿弥现在有些后悔。    没有人陪她去商场买东西了。    “成阿弥,我错啦,你别生气。”千欢坐在范小祝家的床上,冲着阿弥家的厨房大声地喊着:“你出来啦,我请你吃麻辣烫。”    千欢是来找阿弥和好的,同时也是来找范小祝的结交的:“这条街上很多事情我都清楚,你有什么要帮忙的都可以找我。”    范小祝点点头,表情没什么大的变化,在旁人眼里,她的不动声色便是总自然而然的酷。    千欢继续冲阿弥家叫着:“你要是不喜欢吃辣的,我们就去吃炸鸡怎么样?”    “或者我买千层蛋糕给你,超甜的。”    千欢叫得累了,继续和低头玩手机的范小祝说:“阿弥一生气就像变得像个小孩子,又不会吵架,只好威胁人说不和你玩了。”    “以前小的时候,一听到别人说,我不要和你玩了就会伤心得要死。”千欢坐在木板拼成的小床上摆着脚,懒洋洋的:“长大后,再听到人讲这种话就会觉得好笑,谁稀罕啊。”    “可是阿弥和别人不同。”千欢笑了,头上的几条小辫子晃来晃去:“我们长大了,阿弥却还像以前那样。”    千欢和范小祝保证:“阿弥会原谅我的。”    范小祝收起手机,隔着小窗户看着对面的大窗户。窗户周边的墙很脏,墙皮早就脱落了,露出时间涂抹出来黑色污迹。    阿弥坐在木质的楼梯上,仍旧有些赌气。    她想,千欢真是太坏了,居然说她用死人钱。    “可是千欢的话也没有错。”阿弥有心里话只能对着手里的杯子说,今天也不知道这个杯子是什么色:“街坊们都说我用的是死人钱。”    阿弥外婆去世后,小瞎子手里握着几十万的流言便势不可挡地传了开来,阿弥每天出去吃饭都能听见人家在边上悄咪咪的议论声。    不开心的事情就不要记,不要在意,反正那些人跟阿弥也不要好。    和杯子商量了很久后,阿弥还是决定和千欢好,谁让她说的也没有错呢,不过也不完全是对的。    “千欢,我原谅你,可你以后不要这样想我。”阿弥努着嘴,很严肃地和千欢说:“我本来也没想要这样活着的。”    “可是我没有办法啊,就像我也不想当个瞎子一样。”阿弥差点哭出来:“我没有办法的呀。”    范小祝和千欢一起站在阿弥家门口,看着阿弥站在秋风里长发微微起伏,她穿着一件条纹T恤,下边穿着黄色的背带长裤,清爽干净。    千欢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两声:“你又忘记啦,千欢就是个贱嘴巴,只会乱说话。”    “可是不管我说什么,我都是阿弥的好朋友对不对?”    阿弥抽了抽鼻子,点点头。她和千欢拉过钩的,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做真心实意的好朋友。    千欢说话算话,带着阿弥去商场:“请你们吃蛋糕。”    和千欢合好了,阿弥也就不再讨厌范小祝。    在千欢的带领下,她们吃了好多好吃的,阿弥都觉得有些走不动路了,不过她可没忘记买东西的事情。    吃过蛋糕,千欢得去她爸妈的店里推烧烤车,让阿弥和范小祝先在商场里逛一逛,然后她会骑三轮车过来载她们回家。    “可以吗?”千欢虽然大马哈,不过还是征询了一下阿弥的意见。    毕竟阿弥和范小祝认识的时间也不长,交情也不过就是相互请对方吃了点小吃。    范小祝说的话不多,不过能感觉出来她人还挺好的,有好几次阿弥上电梯的时候,都听见范小祝在她后边提醒她注意抬脚。    所以阿弥点了点头:“那我和小祝在这里等你。”    千欢走了后,范小祝话才多了起来。    “你要买什么?”    “我想给知秋买毛衣。”阿弥笑着站在原地问范小祝:“我身上的衣服好看吗?”    “……。”范小祝这个人长相很酷,扮相也很酷,纹身从颈边一直爬向衣服,从左边的袖筒子里穿出来,一直到手腕。    和阿弥傻傻笑的样子一对比,她便有些窘迫。范小祝看了下周边,没人注意她们,她说:“好看。”    “知秋给我买的。”阿弥丝毫不觉得自己一副自恋的小模样有多可爱——多与众不同,有点傻,还有点引人注意。    范小祝手插在裤袋子里点点头,等阿弥稍稍平静些,她才问:“知秋是谁?”    “我最喜欢的人。”    范小祝不擅长购物,她的衣服通常都很简单,千遍一律的宽松背心,纯色的黑白灰三种,款式都没什么相差。    要是天气冷一点就搭宽松点的衬衫,衬衫不是浅灰,就是灰蓝,不然就是麻黄,反正就是些暗沉沉的颜色。再冷一点就是套头卫衣——色系也差不多,再冷就一件修身的黑色大羽绒服。    她不确定她的品味和阿弥口中的叶知秋是否一样,总之,她感觉到了麻烦——带一个看不见的人,买另一个她没见过的女人的衣服。    想想就不太现实。    于是服装区出现了一个瞎,一个茫然的双人组。    “你要买什么样的?”范小祝问阿弥。    阿弥其实连她自个身上的衣服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会晓得要给知秋买什么样的衣服。    那就让店员挑。    范小祝:“她要穿多大码的?”    阿弥:“……不知道呢。”    范小祝:“她喜欢什么风格的?”    阿弥:“……不知道呢。”    范小祝:“她喜欢什么颜色的?”    阿弥快哭了:“……不知道呢。”    对于身高体量这些,阿弥一点概念都没有,范小祝即是想帮忙也无能为力:“要不你买别的。”    叶知秋有择床的毛病。出门旅行必然会频繁换酒店,难免会犯病。    为了应付睡眠问题,她出门必然会带一床毯子和家里睡的枕头,上边多少有些熟悉的味道,铺在酒店的床单上倒也能骗骗自个。    “其实这些事情你大可以交给服务生做。”陆北南站在门口,露出他这些天一直在重复的无奈微笑。他倒是想放下老总的架子,挽起衬衫袖和叶知秋一道铺床。    可叶知秋不让。    “和床有关的事情都比较私密,我不喜欢别人插手。”叶知秋细心地将床单抚平转身去拿枕头,顺便把明天要穿的衣服也拿了出来。    他们明晚的航班,预计后天凌晨回到国内。    由于国内外气温的相差,叶知秋放了套薄些的衣服在箱底,准备明天回程的时候穿。结果衣服刚拿起来,就掉出来个东西。    没能帮叶知秋铺床的陆北南总算是找到了点事情干,长腿一迈,微是弯腰就探手将东西捡了起来。    尽管没看清是什么,不过叶知秋记得,她箱子里没有类似的东西。    陆北南笑了,然后摇了摇头。    “是什么?”叶知秋接过陆北南递过来的盒子只是看一眼,便深吸了口气,好半天才吐出来:“我妈可没为我们俩少操心。”    连套子都准备好了,还贴心地在盒子上贴了张标签,本来应该是写给叶知秋看的:别太死板,你这个年纪,正是需要滋润的时候。    亏得母亲平时对外都是个端庄贤良的市长夫人形象,这会却像个老鸨。叶知秋很干脆地将东西扔进了垃圾桶。    陆北南还站在门口,双眼静静地注视着只顾着铺床单的叶知秋,若有所思。    陌生国度的星空很美。    陆北南要了一支红酒外带几样点心,让人送到了露台上。    古老的城堡,近在眼前的满月是这个酒店的特色景观,叶知秋抿了口酒,出神地望着有些不真实的美景:“很不可以思议。”    明明都是同一个世界,不同地方看到的天空却截然不同。    作为这次旅行的策划者,看到叶知秋已然有些陶醉的表情,陆北南满意的笑了:“这大概就是旅行的意义,感受这个世界的差异。”    那也是看得见的前提。叶知秋有些懊恼,这种时候不应该去想阿弥的,她一口把杯里的酒都喝了。    这些天,陆北南能明显感觉到叶知秋的疏离和心不在焉。以前的叶知秋可不是这样,陆北南是个心细的男人,大公司里大小事物总能记得清清楚楚。    在生活上的观察力,陆北南亦是比普通人精明上那么几分。    从他们前年这个时候认识开始,叶知秋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放任他走得近些。去年的时候,叶知秋甚至在一次晚宴上当众亲吹过他的脸颊。    虽然碰触的过程很简洁,陆北南也把它当作他与叶知秋关系史上的里程碑。    他们两个是完全一路的人,有计划,有原则,有界线,理性到近乎死板。所以陆北南自以为对叶知秋很了解。    至少陆北南以为,今年的旅行会比往时不同,毕竟一个冬再一个春,他们将会互换信条,成为有亲密关系的人——正式的那种。    然而这么多天以来,叶知秋甚至连手都不让他牵。    “你心里有事情。”陆北南将一杯果汁推到叶知秋面前,让侍应撤掉了酒杯。    叶知秋酒量向来不是很好,一杯就容易犯头晕。    气温有点低,叶知秋紧了紧身上的薄毯,将视线收回来,看向陆北南,她其实很想找个人倾诉。    诉说她内心那些奇怪的感觉,即奇怪又甜密的感觉。不过理智告诉她,即使陆北南很绅士,很体贴,也宽容,听完她的话甚至还会点头露出一个令人心安的微笑,但绝对不是这件事的倾听者。    叶知秋最终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一些个人情感上的疑惑。”    “感情这种东西,无非就是东想西想的副作用。”叶知秋忽地便笑了:“我们第一次见面就讨论过感情这个词。”    他们接受对方的理由也是因这个话题而起的。    陆北南和叶知秋难得一致的同意:感情建立在生活形式上,是长久相处酝酿出来的产物。而非电视剧里那般,一见钟情,或者你追我赶。    简而言之,他们认为感情并不是婚姻的关键,两个人的生活态度和生活形式以及共同的婚姻信念决定着彼此间的感情厚度。    林岚听了这个理论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两个莫名奇妙的人对头了,她称之为,理智到麻木。    “我们认识几年了,感情似乎仍旧很稀薄。”陆北南又是一个无奈的笑。    叶知秋点了头。    感情和生活是并不相干的。她记得这句话,此时这句话就像卡在喉咙里不能咽,不能吐的鱼骨。    “北南。”叶知秋仍旧觉得冷,她看着桌子对面的男人,注视着他轮廓分明的脸,最后逼视着他幽深的眼眸。    陆北南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总是习惯性地微睑,带着些许隐忍。    “怎么了?”被叶知秋盯得这么认真,陆北南转开眼,低头喝了口酒:“我猜一下。”    “你想提问。”    陆北南很聪明。    叶知秋问:“你喜欢我吗?”    陆北南好看的眼眯了眯,今年正好三十的他象征性地在上唇留了小抹的胡子,笑起来的时候淡青色的胡子形成个一字:“怎么突然这么问。”    “嗯?”叶知秋尴尬地摸了下额角:“对不起,我想起来约定好的,不说这种腻腻歪歪,没有实际意义的话。”    显得幼稚。    陆北南笑得有些开怀:“没关系,没关系,你这样很好,真的。”    想了想,陆北南打了个响指:“有点像……像……对了,就是像恋爱中的小女生。”    “我当然喜欢你。”陆北南笑着将杯里的酒饮尽,眨巴了下眼睛:“那你喜欢我吗?”    叶知秋头一反应就是在心里恍当地摇了下脑袋。    她不喜欢说谎。    “我欣赏你。”说完叶和秋便觉得有些对不起她和陆北南的关系,有些筹措地补了一句:“这也是种喜欢。”    尴尬地摸额。    似乎喜欢这个词在阿弥那里就用得很自然,在陆北南面前……完全就变了个味道。    陆北南摊了摊手,对叶知秋的话并不介意。    和多数出来旅游的情侣那样,他们肩并肩站在高台上,眺望远处若隐若现的极光。良久,陆北南开口打破了沉默。    深夜的空气变得格外寒凉,一张嘴,眼前就是团白色的雾气。    陆北南说:“我父亲母亲看起来很恩爱,不过在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分床睡,各自都有了另外的情人。”    叶知秋心里咯噔一声,陆北南的父母是政圈里风评极佳的模范夫妻,忽地听到内幕实情,她有些反应不过来。    陆北南呵了口气,似在笑:“所以我不相信感情,也不喜欢和人谈感情,我喜欢做生意,喜欢分析公司每天的财务变化,因为我相信看得到的,可以掌控的东西。”    “感情太容易变了,我不喜欢。”陆北南说:“我以为你也是这样。”    叶知秋确实是这样,她相信看得到的东西,看不见的生,看得见的手术刀,听不到的死神,听得到的窒息。    陆北南低头看着叶知秋:“现在的你可能进入了迷惑期,不过没关系,我不介意。”    陆北南洗过澡后,站在了叶知秋的房门口给她道了声晚安,离开前,言语里仍是自信满满,唇亡边带笑:“我想,我们的未来已经很明确了,一切都在计划中。”    让人生进入计划好的轨道,让所有都在可控范围内前进。    叶知秋看着这个认识了几年,仍旧优秀而陌生的男人,他刚洗浴过,头发上还有些水汽,即使不穿正装,他笑起来也一股子商业精英的味道。    有点生冷。    “嗯。”叶知秋惶然应道,抬手将旁边的灯调整暗,她向来不允许计划轻易跳轨。    “晚安。”听见门把带起的声音,叶知秋才重新将灯调亮,看了下时间。    现在国内的天空还没有暗下来,阿弥在做什么呢。    床单的作用不大明显,还是有点失眠了,叶知秋点开相册,放大了最近反复浏览的那张照片。    情不自禁地笑了,说不定阿弥又在打盹。    宣城的秋天,风大。    阿弥和范小祝一起在广场旁边的岔道口等千欢。    阿弥手里抱着一个纸盒子,是她到时候要给知秋的,一想到知秋后天就会回来,她就开心不已:“我每天早上都会和知秋说话,晚上也会。”    跟范小祝走了一圈商场,阿弥已然放下了心里的戒备。    和千欢相比,范小祝不那么吵,不会总说些阿弥听得一知半解的东西,也不会像千欢那样,突然三心二意地跑去玩一下这个,吃一下那个。    这个小瞎子说了一晚上的知秋。范小祝摸了摸有些泛凉的一头皮,她的头发很短很短,就是个圆板寸,再直白点就是光头,只是因为有点点发根,所以不反光。    范小祝比阿弥高出些许,五官很清秀,若只是看脸的话,很容易让人感觉像出逃的小尼姑,不过只要稍是注意下她身上的纹身,便不这样想了。    纹身范围很广,从脖颈到左手壁,再到脚踝,虽然细一看每处的纹身都似有深意,简洁又不失美感,单调又不失色彩,但……纹身给人的印象总是过于霸气。    一个满是纹身的寸头少女和一个眼缠纱带的失明少女站在人流里想不被注意很难。    “知秋多大了?”范小祝被人盯得有些无聊,只好开口和接阿弥的话。    阿弥偏了偏头:“我不知道呢。”    又有些不开心。    阿弥发现,范小祝问的好多问题她都不知道,她回头得问问知秋。    “不要拍照。”    阿弥突然听见范小祝说话,语气有点严肃。    范小祝人已然往前走了几步,伸手取过了前边一个女生的手机,手机屏幕上是她低头看阿弥,阿弥头偏向她的照片,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两人显得很亲密。    范小祝点了删除,递还给女生:“不好意思,用了一下你的手机。”    拍照的女生看了眼面前的‘不良少女’抱歉地欠了欠身子便走开了。    “站到这边来,光线不好,她们就拍不清楚了。”范小祝拉着阿弥手里边的盲杖,引着她走进一棵树的阴影中。    阿弥一直都不太懂人们口中说的手机拍照究竟是什么意思。尽管千欢解释过给她听,她也还是很迷糊。    她知道照片的样子,可是还是能难理解,怎么把照片塞进手机里。    回到长勺街的时候,到处都是做晚饭的声音,千欢也把摊子给支开,准备开张了。阿弥抱着盒子要回家,范小祝跟她一起。    范小祝一路上都在注意着阿弥走路的样子。    “你不会难受吗?”虽然有点不礼貌,可范小祝还是忍不住问阿弥:“什么都看不到,不会痛苦和难受吗?”    走在熟悉的屋落间,阿弥脚步轻快许多:“啊?会啊,会难受的。”    说不难受,不难过都是骗人。    “可是难受也要走路,也要起来吃饭。”外婆不在了,也要好好地,微笑着生活下去。阿弥到家了,她转过身,站在门前,笑了下:“在我最难受的时候,外婆说过,这个世上那么多种人,有瘸子有哑巴,总要有人活该当瞎子。”    阿弥就是那个活该的人呢。    当时听着多生气啊,现在想想,外婆说的好像也是对的。    不过    阿弥当了这么久了,应该轮到别人了。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呢,阿弥回家轻轻地合上了门,把范小祝关在外边。    她想知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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