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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喵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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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锰星三块大陆,被无边无际的海洋分割开来。其中一块是常年积雪的冰原,另一块遍布嶙峋的黄山与风沙。    剩下一块分布着锰星人的七大部落,以及星罗棋布的小聚落、村庄。    它们是这个星球文明的一部分,从明确的聚落成型至今,大约过去了两千多年。    第七部落夏安,和第六部落洛尔达相比,人口与势力范围小了不止一等。它之所以能跻身七部落之一,哪怕只是吊车尾,和历史传说不无关系。    据说这个地方,是当初“贪狼将军”降临锰星时,最初的落脚之地。    夏安的东边有座贪狼山,山下有个小店叫天狼。    由于贪狼将军的传说,第七部落充满了以“狼”为名的称呼。天狼饭馆的店主文化水平有限,牵强附会取了这么个名字,本人可能连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不过这也不打紧,作为夏安部落东边出入的必经之地,这里从来不缺路过的旅人。吃个饭喝完汤然后继续上路,络绎不绝的人流量足以让老板赚的盆满钵满。    “三号桌一碗考恩肉拌面!七号桌全素套餐外带面汤!“    前台伙计的吆喝声响起,一个小个子穿梭在座位之间,给对应的几桌送上汤饭,同时附赠一个八颗牙的笑容。    他的身形瘦小,看起来还没成年,浅褐色的脸孔比大多数同龄人更加柔和一些。而从头到脸没有半根毛,光秃秃的发顶只能看到依稀的青茬。    就像个青皮的鸟蛋。    未成年,剃发,虽未长成但底子不错,这是典型的从人伢子手中逃出来的模样。    锰星的七大部落里,只有排名最后的夏安还招收未成年帮工,就像其他的中小型聚落那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社会经济还没发展到那个水平,家里的小孩不帮忙的话,成年人很难负担得起一家老小。    因此人口买卖也更加猖獗,据说夏安一年拦截下来的人口贩卖,加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其他六个部落的总和。    而七大部落之外,更加荒僻偏远的位置,类似的事更是数都没法数。    小孩儿一咕噜把碗盘摆好,又去收拾刚刚起身的一桌。有等餐的客人看对方模样讨喜,手脚也麻利,闲的没事哎了一声:“你们夏安这里,有什么好的景点吗?”    小孩儿愣了愣。    下一秒,他用空出来的左手,比了比自己的嗓子。    居然是个哑巴。    这客人也是没想到,反应了两秒之后,有些不好意思。他从兜里掏出两粒赤石递过去,换来对方一个露出十颗牙的笑容。    等他端着一叠碗筷进了后厨,洗碗的婶子看了他一眼,用下巴比了比旁边的空位。    小孩儿把碗放过去,还没说什么,外面已经有人叫他:    “阿时!今天的货来了,你去取一下!”    阿时——时维比了个“好”的手势,冲婶子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    在三个月之前,时维绝对想不到,作为一个二十有五的青年,他有朝一日居然要假扮未成年。    还是残疾款的。    一个多月前,纯正的地球人时维,被一群外星人绑架到外星。后来飞船内部似乎出了点问题,最终他被卖到了锰星的一个偏远村落。    他的饲主叫阿李,在锰星的通用语中,大概是个天空相关的意象。时维在这里学了一个多月,也只勉强做到能听懂别人的大意。    在被买下后的一周内,他趁着阿李带他出去放风,想办法逃走了。    过程其实并不复杂,在放倒了不知名的偷袭者后,青年把褡裢里的一把小刀拿出来,把自己的兜裆布从中间分开,然后系成了阔腿裤。接着他拖着那个人,一路到了田垄边的沟渠那里,用拖痕盖掉了自己的脚印。    最后他跳下半米深的沟渠,往下走了十来米,停在了后方几棵树的位置。    这里的田垄周围,多少都种了树,而且大多结了果子。时维只用肉眼看,都能发现其中的一些,是这几天出现在饭桌上的。    他爬的是颗水泥球树,就是第一天阿李给他看的,长得像多棱体的水泥砖。    后来时维才知道,那种树的学名叫锰膏,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主食。    生吃也可以,当然味道就一言难尽了。    总之,当时时维爬到那棵树上,让自己彻彻底底被叶子挡住了。    这棵树所在的田地,在阿李那片的下面。而只要没人在树干下仔细朝上看,都不会发现异样。    而以时维之前大着肚子的情形,除非他是个猴,否则绝对没法爬树的。    他就这么在树上蹲了几个小时,期间听到了阿李的呼喊,然后是来回找人的动静。    等到天擦黑的时候,对方终于停止了没结果的寻找,包括田地里其他干活的人,陆陆续续回去了。    时维又蹲了会儿,然后在树上摘了个果子,轻手轻脚爬了下去,最后沿着小路回了森林。    他在外面游荡了七天,文明不够发达的好处就是,深山老林里吼一嗓子都没人听见。不过他也没敢跑的太深,万一遇上些太过奇怪的虫蛇,或者迷的找不到路就尴尬了。    所以这七天里,时维除了吃饭睡觉,主要进行三项活动:    观察自然人文,把自己晒黑,以及学习剃头。    剃头的小刀,是从褡裢的工具里拿的,阿李一般用它削果皮。而这项技能对于非专业的现代人来说,难度大概和用刀挂脸差不多。    时维削皮削树枝,还拿意外捡到的鸟刮毛做实验,用了三天才敢往自己的头上试。最后的成果不好不坏,虽然没刮破皮,但手感也完全称不上光滑。    不过勉强能糊弄人了。    在他玩躲猫猫的几天里,尤其是开头两天,阿李和几个人来地里找过一圈,包括周边的林子,但最终一无所获。    显然,一方面由于面积太广,时维的躲猫猫也玩很溜。另一方面没人觉得,“宠物”是自己跑掉的。    这种思维的死角,让某人安然在林子里晃足了七天。    等到皮肤被晒黑了几个色号、头皮看起来也比较光滑,他终于敢去部落边上通往外面的必经之路上,躲在暗处观察来往的行人。    又是五天之后,某架在几个村子间来回运货的小车,车主在装卸物资的时候,和一双藏在箱子里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车主:“……”    眼睛:“……”    眼睛的主人是个少年,看起来又瘦又小,头上光秃秃的没有半根毛。车主完全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摸上车的,但看对方的模样打扮,显然是从人贩子手里逃出来的。    少年最初有些慌张,很快在自己身上唯一的兜裆布(样子有点奇怪)里摸了摸,掏出两个布瑞德果一块赤石。    车主啼笑皆非。    布瑞德果也就算了,这种作为锰星常见食材的植物,随便哪个村子都有百八十棵树。那块赤石以第七部落的物价来说,还买不起半个布瑞德果。    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攒下来的,也难为他一脸不舍的拿出来。    到底是个孩子,锰星人对于幼崽的珍惜,几乎是写在血脉里的。人贩子的猖獗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后代的来之不易。    这很讽刺,却也是事实。    所以店主叹了口气后,然后不咸不淡地问:“我接下来要去第七部落,把你放在那里,可以吗?”    少年迟疑地看着他,半晌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自己手里的三样东西,小心翼翼地往前送了送。    店长哭笑不得:“你还是自己拿着!我不缺这点东西!”    少年:“……”    从“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感慨中回神,时维的脚在本能地前进,大脑却完全不在道上。    抵达第七部落后,他被那位锰星雷锋放在村口附近,大概说了两句安慰的话就告别了。    虽然基本听不懂,但人与人的交流之间,语气、动作和神情能反映很多意义。当时对方说的话里,有一个词出现了两次。而时维之前蹲点村口的时候,经常听到这个词,或者发音相近的几个。    所以他猜想,这大概是个地名儿——可能不止一个。    事实证明,那些词代表了“排名第X的部落”。    时维在第七部落晃了两天,最终在饿死之前,成功在一家饭店找了个杂工的活计。从端茶倒水递碗收盘到取货送餐,只有客人没要求的,没有他不涉及的事儿。    他虽然是个哑巴(没办法,还没学会当地语言),但比同龄人会看眼色,人也勤快,很快被老板点头留下。    在饭店混了半个月后,时维开始“偷偷”学识字,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发现了。    经过他连比带划的说明之后,收获了一打同情欣慰的目光,外加一个不靠谱但好歹是的师父——账房先生。    锰星的整体识字率并不高,不过时维也没打算学成状元。毕竟他识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不让人怀疑的学习语言。    生存是最好的老师,在每天除了睡觉之外,半个月几乎二十四小时听说读写不间断的学习之后,他终于能听懂这里的大部分日常对话。    ……下一秒,沉迷回忆杀的某人,猛地撞在了一副好胸上。    作者有话要说: ①赤石:(作者瞎掰的)夏安本地流通货币,一百赤石约合一亚里,但一百赤石往往买不到一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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