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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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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老规矩,今晚红包在这里,等着小仙女们光临呀    从望北山下来的时候已经万家灯火, 姜鹿尔在矿区外面徘徊了好一会, 尽管在之前程砺一再告诉她不会有事。    他送她到了矿区外便停下来, 一路难得说了许多话, 一会要她务必明天寻由头去街上找他, 一会要她回去装作没事人一样,一会又叮嘱她注意加减衣裳, 时疫高发,务必注意……    姜鹿尔心乱如麻, 胡乱应付着,她现在哪里听得进去,只觉低低的声音在耳边缭绕, 却是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这样胡乱走了一路, 姜鹿尔连程砺什么时候走远的都不知道, 直到过完哨口快回到屋子,路过果树下,一颗莲雾砰的砸在头上, 她才清醒过来。    果然又是那只红毛猩猩,一路竟又跟到这里来了。    看见她抬头,猩猩得意跳到另一棵树, 扯了扯自己稀稀拉拉的头发,然后举起手直搓自己的脸。    姜鹿尔懒得理它, 哼了一声继续往前走,那猩猩又见状扔了一个果子下来,这回啪嗒一声砸在她肩膀, 疼得她低呼一声,姜鹿尔愤愤按住肩膀,这才发现身上不知什么时候还多了一件衣裳。    想来是她刚才打喷嚏时程砺披上的。    哪有给自己兄弟披衣服的?这不是分明没有把她当成正常的男人?    姜鹿尔一把扯下,愤愤扔在地上。    走了几步,她顿住,又回头去捡衣服。    此时此地,这个地方,多了一件陌生的制式衣裳,并不是明智的事。    谁知,刚刚弯下腰,面前蹭的一个黑影,那猩猩竟然不知何时晃了下来,长手勾起衣裳,呼啦啦跳到树上去了。    它长手抱着树干转了一圈,冲她龇起一口白牙,嘴巴里鼓囊鼓囊,姜鹿尔气急,左右乱摸,摸出一把刀来,她扬手冲猩猩挥舞,猩猩便将那衣裳也有想学样挥起来。    一人一猩猩遥遥相挥。    姜鹿尔恼地上前两步,猩猩便跳上更高的树枝,回头呼呼瞅他,那模样,翻译成灵长类通用肢体语言,表达毫无障碍:来呀,你来追我呀……    姜鹿尔:……    对野牛弹琴,对猩猩发火。根本就是自取其辱,自找罪受。    姜鹿尔咬牙收回手,手上的匕~首轻巧锋利,一不小心就划破了衣袖,她忙低头查看,看到刀刃,不由心头一动。    这是她第一次上街在马都拉人那里看中的那把刀。    刀~柄是用鹿角雕刻的,末端有一颗不知名的手兽类的牙齿,刻成一个小小的佛珠模样,缀在后面。上面几个精致的文字。    她不认得字,但是那时候那个马都拉人的话却记得清清楚楚:这个刻字,送给意中人最合适不过了。    刀是北望山的时候程砺给她的,那时候正好下山,北处有一活潭,里面长着硕大的莲叶,一个个如同巨盘,漂浮在黑漆漆的水中。    南洋气候湿热,这里的植物总有一种蓬勃到骇人的生长力。    程砺与她说这样的莲叶踩上去,便是人也沉不下去,姜鹿尔不信,便是再大,也不过是片叶子罢了,直到他一脚踩上去,莲叶震动水波,果真没有沉下去,然后他弯下腰从水里割出一朵花来。    那朵湿漉漉的莲花妖异深红,外面长满深刺。他得了花抬手递给她,既自然又随意。    姜鹿尔当时便呵呵笑:“我一个大男人要什么花?”    程砺回答:“现在不喜欢也没关系。”    这话听起来有点怪,却又说不出哪里怪。    “对了,这刀给你。那天看到,顺手买了两把——防身很适合。”他顺手扔掉那朵被拒绝的花,花掉进水里,沉下水去,程砺另一只手将匕~首转过头递给她,淡淡道,“还有一把,给二勇了。”    姜鹿尔迟疑没伸手,程砺便有些瞧不上的样子:“一个大男人磨磨唧唧干什么。”    话到了这个份上,姜鹿尔只得咬牙犹犹豫豫接了。    她接了匕首,之后程砺也没再提起,似乎这不过是举手之劳、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为什么她觉得,似乎从他方才看见她的哭相之后,事情开始变得有些奇怪了。    难道真如那些书本说的,男人都喜欢娇弱的东西,不管是花,还是男人。    姜鹿尔懊恼甩甩头,不满自己在北望山那一刻那么轻易的触景生情。叫人看轻了去。    整个矿区安静地像一座新坟,月光皎洁,天无繁星,她蹑手蹑脚回到亚答屋,昌阿伯早已睡下,姜鹿尔的屋子紧邻着他的独房,这也里面平时也兼着堆杂物。    她一想到,到了明天,那西班牙人就可能派人来接人了。    逃跑的念头风起云涌。    她进了屋子,也不敢点灯,只凭着记忆小心翼翼翻找,总共也没多少东西,两套衣裳,换了一身,便还只有一身,然后将身上的脏衣服也一并裹起来。    搁衣服的里层用软叶一起包裹,还有一个朱色小碗,丑乖丑乖的,是那天在街上买的,碗里偷装了小半碗盐巴,都是平日见缝插针省下来的——如果真要逃,这是比钱还要紧的东西。    但是她藏地钱却不在这里,矿区发的都是猪仔钱,还是昌阿伯上回看她对写信那么在意,才帮她换了些,平日可不敢随便放,都悄悄搁在昌阿伯屋子里的小柜子下。    姜鹿尔将东西打个包,走到昌阿伯门口,先听了听,沉沉的没有声音,她深吸口气,将包裹搁在门边,然后轻轻推开门。    皎洁的月光在微翕开的门缝下映下她的影子,姜鹿尔闪身进来,蹑手蹑脚走过去,昌阿伯的屋子可大多了,凡是稍微贵重些的东西,比如一个整齐的碗一口锅每日做好饭后都要搬进来。    自然是你不搬有人就会帮你搬。    姜鹿尔走得很慢,生怕碰到东西,不过还好很顺利,她一路摸索到了那个小柜子,柜子上永远摆满各种各样的调料和瓶瓶罐罐,姜鹿尔趴下身,一手按在昌阿伯的鞋子上,臭烘烘的汗味扑面而来,她咧咧嘴,屏住呼吸拨开去,然后继续就着柜子向里面摸索。    掏来掏去,一格,两格……姜鹿尔心砰砰直跳。    终于,在第四个格子,她摸到了。    太好啦,姜鹿尔心底欢呼一声,立刻将那个小布包扯了出来。    里面沉沉的还有一颗马铃薯,就是这个包!    只是,布包好像被先头卡住了。    她心头大喜,使劲一扯,霎时间柜子一晃,上面两个瓶子立刻滚了下来,姜鹿尔全身绷紧,手脚并用,好歹接住了两个……    头顶再次响起轻微的晃悠声。    姜鹿尔瞪大眼睛抬头,一个小瓶子正湛湛在柜子边缘晃悠,终于,提溜一声晃悠了下来,手脚都有东西,用牙齿也不现实,姜鹿尔急中生智,一挺身,瓶子砸在了她胸口。    再少的肉也是肉,她龇牙咧嘴倒吸了口凉气。    小心翼翼将东西一一放回原位,姜鹿尔搓着剧痛的胸口慢慢坐起来。    还好,东西拿到了!    她吁口气,将布包收好,顺手将落下的两个瓶子也收起来。    适应了屋子里的黑暗,地上的东西影影绰绰都能看清,姜鹿尔捧着东西走到门口,到底感念昌阿伯这些时候的关照,忍不住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回头,吓得她差点魂飞魄散。    ……昏暗的屋子里,昌阿伯正坐在床上,不知道什么就醒了,面无表情看着她。    姜鹿尔吓得砰的撞上门扉,这一声巨响,又吓坏了外面正在包裹里翻找的红毛猩猩。    啪一声,碗掉在地上,猩猩立马嘿哧嘿哧跑掉了。    “昌……昌阿伯。”她喊。    “你还知道回来?”他声音一听就在生气,“你知不知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砰的一声,茶碗扣在木桌上。    “还想来喝水?没水!”    “诶?”姜鹿尔一愣。    昌阿伯继续教育她:“你瞧瞧你这样子?贼眉鼠眼!不要真的以为少爷今天选了你,你就可以发达了?就可以不守规矩了?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不要晚上九点之后出去?说过?说过你就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难道昌阿伯什么都不知道?可是,扮观音这样紧要的事出了那么大的纰漏,还惊动了婆罗门贵族,连那个西班牙男爵都被打趴下了——矿区里面怎么可能没有一点风声。    见她发愣,昌阿伯更是气不打一出来:“还不快滚去睡——真以为明天不用做事啊。”    姜鹿尔连忙点头,刚走了两步。    “站住!”    她心虚站定,只听昌阿伯冷冷说:“把我的鹿胎酒和盐巴罐子放下。”    姜鹿尔不敢争辩,乖乖照办。    这一夜过得格外平静,姜鹿尔一夜无眠,早上两只眼睛肿的熊猫一样,她需要个由头出去。    矿区里面一如既往,除了来了两个土著人讨要些草药,基本没有别的新鲜事。    姜鹿尔打着哈欠,看那两个表情虔诚的达雅人,平日里他们和华人都没有交往的。其他人也不会主动和他们接触。人人都在悄悄传说达雅男人成年礼是要出去猎一颗人头,他们世居的长屋里面有一间专门的房子用来放骷髅头,密密麻麻,要是煮汤没有料了,就从脸颊上撕下一块肉来。    这样夸张的说法得到了很多华人的肯定,他们一个个活灵活现,好像别人在割肉的时候他们就在锅旁边等着一样。    本来按昌阿伯的惯例,他是不愿意惹麻烦和这些土著人联系的。但是他现在需要钱。    两个达雅人是来买鹿胎酒和安胎药的,据说是族里屋长的女人怀孕了,巫医摸出了两个头颅,加之矿区那位马拉都的医生也说肚子里是一对双生子,本来,女人寻常生产便很凶险,更何况是一对双生子,而这个女人又是长屋屋主的心头爱,更是仔细小心宝贝地不得了。    所以,他们现在正四处囤积有用的药材,甚至连鹿胎酒这样治疗月子病的东西都备上了,虽然没有人明白华人说的月子是什么,但是看华人女人生育之后恢复既好又很健康的样子,应该是个好东西。    送走两个达雅人,昌阿伯掂了掂手上的钱,眉头紧皱。还差一点点。    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警惕性通常很差,姜鹿尔趁机旁敲侧击,虽然挨了些骂,但是大体还是弄清楚了,昨天下午盂兰盆节回来的人什么也没说,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大约,是始作俑者不想将此事闹大。    姜鹿尔闻言心头却更加紧张,要知道,如果没有公开,那很可能就意味着会私下解决。    怎么私下解决,还不是将她做了人情送走了事。    她正想着该寻个什么由头出去,便见两个衣着整齐的丫鬟模样人走来,姜鹿尔心头一紧,立刻背过身去,正好听见一个丫鬟喊:“姜鹿尔!你过来!”    姜鹿尔只得走过去,原来是李雪音的丫鬟。    其中一个高个子从头到脚将她打量了一番,看向另一个丫鬟:“果真生的不错。”    “走。”她们伸手来拉她。    姜鹿尔别开手,声音有些紧张:“去哪里?”    “去哪里?怕什么?我们还能吃了你不成——”高个子笑,“你可算福气啦,小姐叫你过去呢,说门口缺个应门跑腿的。”    另一个丫鬟侧头看她,亲切得有些亲密:“这可是打着灯笼也没有的好事,要是做好了,那真是泥坑里跳到金坑。”    这一天,姜鹿尔到底没能出去,她就这么稀里糊涂成了李雪音门前应门的小厮,穿着统一挂式的对襟衣裳,头发修到了耳朵上面,脸庞洗得白白净净,每日不过就站在门口,帮着李雪音开开车门,跑跑腿。    更多时候,车门都不用开,李雪音喜欢骑车,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自行车,一出门就将她的宝贝狗们栓在上面,呼啦啦一串,前呼后拥。    这样过了两天,姜鹿尔渐渐放下心来。李雪音虽然骄纵,人却不坏,对他们也是大方,寻常买来的东西不喜欢了随手赏给他们也是常事。更何况,李雪音人漂亮,在这样的人身旁干两年活,怎么也比后厨好,所以,作为她的小厮,实在没理由挑剔什么。    姜鹿尔到这里自然是她李雪音钦点,她呀,生怕她那哥哥妥协了将姜鹿尔拱手送出,才特意一早就来先抢了人。    笑话,她李家的东西哪里轮得到简家一个野女人生的小子指指点点。    说出去,她还要不要在多多岛出门,还要不要在马六甲露面?    不过,说来也奇怪,那件事本来闹得挺大,但混乱后就这么无声无息平复了。李雪音开始还有点心虚,这样触霉头的事情她不敢让父亲知道,先堵了李家相关人的嘴巴,但是奇就奇在简家,竟然事后也一点动静都没有,连带,那个惯常在绍庚街寻花问柳四处送茉莉的西班牙人,竟然也没有任何动作。    李雪音准备好的抵赖和眼泪全都没派上用场。她在家安分了两天,提着的心便渐渐放到了肚子里,又开始她惯常的自在生活,姜鹿尔只得跟在身旁,忙的成日不见人影。    哼哼,知道她李家人不好欺负了?这人呐,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昌阿伯两次过来找姜鹿尔,都没见到她的面。    这么过了快半个月,有一天,姜鹿尔正在卡着时间在下房吃饭,一个丫鬟急急忙忙来喊他,说是小姐要他把上次买的一幅画搬过去。    绚丽的油彩画,零落的花枝,李雪音当时一眼就瞧上了,买回来却又嫌弃下面的签名太俗,便直接扔给了姜鹿尔。    怎么眼下突然又要看?    不过,她向来都是说风就是雨,姜鹿尔不疑有他,抱着画作吭哧吭哧进了房,先在门口停住,敲了敲门,听得里面嗯了一声,才低着头走进去。    李雪音不爱读书,但是书房很大,暗红的木料混合着书香,闻起来说不出的舒服。    “小姐,您要的画。”她低着头,将画捧上去。    “抬起头来。”一个陌生的男声。    姜鹿尔耸然一惊,抬起头来,赫然是个中年男人,一双犀利果断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她。    她心头一慌,连忙低下头。    “叫你低头了吗?”男人冷声。    姜鹿尔心头更慌,她咬住舌尖,用疼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你就是姜鹿尔?”男人问她,    “是。”她小声回答。    “大声回话。”    “是!”    “知道我是谁吗?”男人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片刻,其中的冷意足够将她冻成冰棍。    “是,老爷。”姜鹿尔垂眸敛目,恭敬回答。    “哼。”座位上的男人冷哼一声,“你到是聪明。”    他冷眼看着眼前的少年,柔眉秀目,的确动人,想到那些隐隐约约的传言,他额头的青筋跳了又跳。他娇生惯养的女儿,捧在手心里宠着的宝贝,怎么能跟一个这样不入流的人扯上关系,更听说,她出门日日带着这少年,还为这少年和她哥哥置气,又赏赐他许多东西。    他的女儿那样听话,定是这狡猾的少年郎,妄图攀附,也不知使了多少伎俩!    痴心妄想。    他的手指扣在椅子扶手上,一下一下,过了一会,他慢慢道:“你过来。”    姜鹿尔捧着画,慢慢走过去。    砰的一声,门被推开了,李雪音走在前面,她先看了姜鹿尔一眼,然后直向父亲奔去:“父亲,你怎么来了也不说声?”    “哼,你还知道有我这个父亲。”    “哎呀,我怎么不知道,我呀,心里眼里都是父亲,喏,您看,就是书桌上摆的也是父亲的照片呢。”李雪音撒娇,在李父肩膀拱了拱。    李父的脸色顿时软了三度。    然后,门口气喘吁吁跑来第二个人,却是李斯函。    他白着一张脸,一看就是常年不爱锻炼的人。    “父亲……”    “你来得正好。”李父白了他一眼,脸色又难看起来,“我有话问你。”    “我也有事跟您说。”李斯函擦了把汗,走过去到父亲身边。    李雪音凑过头来,也想跟着听,被李斯函一巴掌推开脑袋:“大人说话,小孩子一边去。”    李雪音:“父亲~”    李父立马拍开儿子的手:“毛手毛脚,对你妹妹就不能温柔点吗?”转头看女儿,声音低了两音阶,“囡囡,你坐着等会。”    李斯函默默挽了挽袖子,露出几天前被妹妹揪紫的手腕,可怜兮兮看着父亲。    谁还不是宝贝是的?    李父看也没看他一眼,走到窗边,背着手:“说,什么事?”    李斯函默默放下挽高的袖子。    “其实,父亲不必担心。”李斯函压低声音,“我就知道,肯定是田管家又跟您说了什么,但是事情绝对不是您想的那样,那个姜鹿尔,嗐,妹妹和他绝对不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那画儿,那模样,你看她维护的样子……”李父说不下去了,一甩袖子。    “他啊,是个阉人!”李斯函露出撒手锏,斩钉截铁,“您说,怎么可能?”    “阉人?阉人……好啊。”李父眉眼顿时松下来,腰间的枪也不必再掏出来了。    过了一会,李父心情舒畅走过去,顺便宣布了一个决定,多多岛成年的贵族女孩都会有成年宴会,他决定,也为李雪音举办一场。    不过,有个条件,李雪音需要在宴会前学会至少十道能拿出手的娘惹菜。    李雪音脸色顿时一变,先是震惊,然后是生气,最后嘴巴一扁,眼看就要哭出来了。    宴会什么的还好,关键是这个娘惹菜……南洋的很多华人大族,大多都有这样的传统,用娘惹菜评定一个大家闺秀的素养和名声,通常,也是作为一个候选媳妇/儿媳妇的重要标准之一。    ——这意味着,她的父亲预备将她嫁人了。    她眼睛红红看着李父,声音带着颤抖:“父亲……”    李父浑身一震,立马转头看儿子:“啊,斯函,为父觉得你这个主意很好。”    李斯函张大嘴:???    李父拍拍女儿的肩膀,飞快道:“囡囡,父亲还有事,就先走了。你好好准备,明天教习阿娘会过来。”    他走过姜鹿尔身旁,少年仍然低着头,既守礼又自持,李父微不可查叹了口气。可惜呀,这么年轻,一表人才,竟然是个……阉人。    他嘴角扬起,快步走出,身后隐隐传来李斯函的含冤辩解和李雪音愤怒的声音。    过了一会,传出一声惨叫。    候在门口的田管家连忙迎过来:“老爷,刚刚小姐和少爷……”    “没事了。”李父坏心情一扫而空,“对了,明天你找个好的教习阿娘过来,专门教小姐娘惹菜,一个月,不,半个月后,李家开宴。”    “半个月恐怕学不会……”田管家迟疑,“一般闺秀,都要至少两三年时间才能掌握程序和火候。”    “学不会不是有教习阿娘嘛。”李父瞪了管家一眼,怎么可能真的要他的宝贝女儿动手,“做做样子就行。也该让阿音收收心了。”    “那,那个姜鹿尔……”    “唔,暂时不用管他。”李父想到什么,“这一回,要办的热闹点,各家的帖子都要下。简家也备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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